想清楚這一點,我被自己嚇到了。我一直覺得我躲著李東明是因為他的家世或者是他的醜,總之就是簡單地因為我不喜歡他。其實,不是。我躲著李東明,是因為我在等苗凱。我寧願拿征服整個北京這樣的昂貴代價來等苗凱,而我還不知道苗凱愛不愛琪琪,不知道他願不願意來北京,不知道他那一吻是因為氣琪琪還是真的對我動了心。苗凱,他出現了,無聲無息,離開時,也一樣無聲無息。隻留我在遙遠的北京,無用地籌劃與他不可能有的未來。從現在這個時點看,我的未來幾年已經被李東明籌劃出來了,連我自己都不知道如何不按這個套路出牌。北京,既不是我的,也不是苗凱的,而是屬於李東明這些真正有實力的人。那天的衣服,李東明是沒有去買單,因為他不需要去買單。當我和他吃完大餐回到宿舍,衣服已經躺在我的宿舍裏,已經被唐糖和沈晴她們試穿了個遍。我害怕得不得了,趕緊收起來,打算把衣服都退回店裏。唐糖不緊不慢地說:“退什麼退啊!你哪隻眼睛看到價簽了?!我都已經找了三遍了。”我被當頭澆了一盆冷水一樣的感受。我瘋了一樣地找價簽。沈晴補刀說:“真不用找了。既然送到這裏來,肯定是剪了價簽的,就沒打算讓你拿去退。你也太小看猿猴了。早跟你說過他可不一般。”是不一般。李東明送來的東西,沒有一次給過我機會讓我還回去,都是帶著不得不收不得不留的氣勢和心機。
事過多年,當我想起這段日子,我還是感激李東明的。他畢竟是真心地在寵愛我照顧我。如果換一個真心愛他的女人,他們都會很幸福吧。這通常是我小說裏霸道總裁的例行表現,深得萬千少女喜愛,可是,到了我的真實生活裏,我卻受用不起來。我想要的太多了,又想要苗凱的才華和容貌,又想要李東明對北京的把控力。這世上,哪有那麼多心想事成。我以為我每個月非常謹慎地取錢、記賬、等著未來還錢,就是不貪財,其實這掩藏這一個非常大的欲望——掙脫李東明的控製,在北京有屬於我的財務自由。這個欲望,比區區的幾千塊錢更可怕。而現在,我連李東明送衣服的債已經還不上了。這就是李東明想要的結局吧——讓我無法還上欠他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