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跟屁蟲和厚臉皮(1 / 2)

兩年了,整整兩年了。即便朱可忘記了時間,偶爾想起來,卻也能感覺到,他到天棄島,有了很成很長的時間。

因為他插在石屋門前的樹樁,有幾棵生了根,此時已經枝繁葉茂了。至於上麵的凶獸頭,此時已經變成了骷髏,經過風吹日曬,已經不再光滑,而是發黑和龜裂。

他已經適應了這樣的生活,挖藥,戰鬥,給王夢笑敷藥已經成為了他生活的全部。

此時的朱可正坐在石屋麵前,用他的劍,正在削著一個木棍。

兩年的時間裏,朱可不斷擴大著草藥的搜索範圍,經曆了無數次的戰鬥。他身上的衣服早在很久以前就變成布條了,現在身上穿的,是用獸皮和獸筋縫製成的,這種衣服很牢靠,但是過一段時間就要在獸筋上塗點獸油,否則堅韌的獸筋就會變脆。

朱可身上的皮膚更黑了,手臂上竟然長得很粗壯,根本不像是一個十二歲的男孩該有的身板看上去特別結實,單手拿著劍就跟耍小刀似的,一點也不覺得笨重。再加上身上穿著一身獸皮衣,烏黑發亮的頭發隨意披著,讓他看起來像個茹毛飲血的野人。手裏的木棒越來越細,最後被朱可削成了一根針。

現在的手藝好多了,朱可最開始時直接拿獸皮往身上披,在使用中經過不斷的改造和修補,身上的獸皮越來越柔軟,直到現在,已經有袖子,有了衣兜了。

此時,他的身旁擺著一張巨大的獸皮,朱可準備將這獸皮好好改造一下,縫縫補補,做成一件新的獸皮衣。

舊的獸皮衣很軟,很好穿,但是容易撕破,所以隻能在石屋休息的時候穿;進叢林,必須有牢固的獸皮衣和獸皮鞋。

王夢笑身上的衣服時間久了也會髒,這對她傷口的複原很不利,所以每過一段時間,朱可都要將之脫下來,拿到水塘邊仔細清洗,等到幹了再給她穿上,隻是在這過程中,朱可都是心驚膽戰,就怕王夢笑突然醒過來,一拳打死他。此時的王夢笑,身上穿著朱可精心為她準備的獸皮衣,這件獸皮衣是由許多毛茸茸的小獸皮拚接而成的,十分的柔軟。王夢笑身上的傷口已經幾乎愈合,留下了一道道傷疤。她白淨的臉上那道傷疤朱可不覺難看,反而讓朱可覺得,她多了一些野性的美,這很符合王夢笑的氣質。

此時的王夢笑,全身都有了溫度,這溫度和朱可一樣正常,隻是依舊沒有心跳和呼吸。但這也表明了,朱可所做的一切,都是有用的。

最開始的時候,當朱可發現這個現象,當場激動得嚎啕大哭。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哭得那麼痛快,或許是因為他一直害怕王夢真的死了,又或者是非常害怕跟叢林裏的野獸搏鬥吧。

現在,朱可淡然了。王夢笑額頭上的那塊青色石頭一直擺在那裏,隻是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那塊石頭隻有原來的一半大了。

這一切跡象表明,王夢笑活過來的希望越來越大了。

朱可的手藝越來越好,已經能夠熟練地製造獸皮衣了。特別是有一次,他在叢林裏找到一個被人遺落的發簪,有了這個發簪在獸皮上打孔,他用木棍削成的針就耐用了一些。

一隻全身的毛烏黑發亮的魔犬趴在不遠處,舒服地曬著太陽。這隻魔犬的頭上,有一塊白點,總是長不出毛來,卻是朱可用劍柄敲出來的。

這隻魔犬,正是朱可第一次與凶獸戰鬥時,偷襲他的那隻。很奇怪的,當朱可走出叢林之後,那隻魔犬竟是跟在後麵,無論朱可怎麼威嚇,就是不走。魔犬看向朱可的眼裏沒有貪婪和凶殘,有的隻是恐懼和順從。

朱可哪會相信這隻畜生,當即拔出劍,拖著疲憊的雙腿就向那魔犬衝過去。那魔犬知道大事不妙,立馬跑的沒影了。

朱可原本以為這魔犬就這麼走了呢,可是過了一會兒,朱可卻發現這魔犬又跟了上來,這凶獸的眼裏滿是委屈。朱可當下又拔出劍,追了上去。

一人一獸就這麼你來我往了半天,朱可竟是太累了,實在追不動了,也隻好放棄,心想,你跟著就跟著吧,到時候你要是靠近我,我一劍就把你劈了。

來到石屋門前,那魔犬竟是很懂事,趴在那裏不動了。似乎是那一杆杆插著他同類頭顱的木樁嚇到了他。

從此以後,朱可瘦小的身後就一直跟著這麼一個禿頂的魔犬。即便曾經是敵人,時間長了自然也會有感情,漸漸的,朱可也就聽之任之,隻要這魔犬不靠近石屋,他愛如何便如何。

這一人一獸,都在對方的身上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傷痕,此時卻是形影不離,朱可給魔犬取了個名字,就叫跟屁蟲。

就在這時,懶洋洋趴在地上的魔犬突然豎起了耳朵,對著遠處的叢林就是一陣狂吼!

兩年的時間,魔犬很少在叢林裏打生打死,隻要跟在朱可身後,在朱可戰鬥的時候幫忙咬上兩嘴,到時候大多數的獸肉就歸他了,朱可很聰明,也很厲害,特別是他脖子上的那張黃紙,總會讓他覺得恐懼無比,跟著朱可,卻是比跟著他原先的那些又笨又傻的同類有更多的肉,還沒有生命危險,有些養尊處優的他,卻是越來越高強大起來,此時,一站起來,竟是比朱可還高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