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打結婚申請(1 / 1)

現役軍官申請結婚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負責審批。團級軍官結婚,由其所在單位的上一級政治機關審批。也就是說,天成和曉倩結婚,他們團隻能批準曉倩結婚申請,而天成的結婚申請必須報師政治部。

曉倩的結婚申請,當天就由團政治處副主任簽字,批下來了。

天成的結婚申請,也經過團政治處副主任簽字,報經政治處主任同意,也於當天以政治處名義上報了師政治部。

一般而言,副團職甚至正團職飛行員的結婚申請,隻需師政治部副主任畫個圈,交政治部開個證明即可。

由於天成是師裏的飛行骨幹,又是飛行副團長,關鍵是可能涉及到首長。師政治部副主任想了一下,不敢擅自做主,將請示呈報主任審閱。

師政治部主任覺得不批沒有道理,審批又怕出意外。為慎重起見,他把請示壓了一個禮拜,然後指示“呈張政委閱示”。

師政委聽文師長說過王天成,對王天成有些印象。特別是文師長提到過,他給周副司令員寶貝女兒周靜和王天成當媒人這一茬子事,他嚇了一跳,不禁打了個寒戰。

師政委又把請示壓了半個月。

師政委陷入了沉思之中。他想,這也沒有理由不同意他們結婚,該怎麼辦?

於是,他批示:“擬同意,報文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