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提到過,部隊是命令禁止使用自帶手機的,隻能使用後勤采購的“軍用手機”,隻能打電話和發短信,沒有上網功能。但是,總有一些人抱著僥幸心理,偷偷使用自帶的手機。
我的手機是當時家裏寄過來的,物品上麵寫著衣服,其實厚厚的衣服裏麵裹著我的手機,是一部諾基亞N73,一直視如珍寶,那時候也不便宜。白天要上課沒有辦法用,也沒有時間給你用,晚上用的時候還得把被子蓋得很嚴實,不然會透光。當時,我們幾個為了藏手機也是和連長、指導員鬥智鬥勇,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那天中午,我可能秀逗了,我把泡麵端到了床上,準備在床上吃,吃著就想玩會手機。剛拿出來沒一會,連長就到了我們房間,問我在幹什麼。我戰戰兢兢地說:“吃泡麵。”連長繼續說:“吃泡麵你在床上幹嘛,下來!床上是不是有什麼東西?”我可能屬於那種天生做不了壞事的,一驚一乍就虛得很。嘴上說著沒有,右手順手往被子裏藏了一下,然後才下床。
結果,這個動作被連長看到了,一把抓住我的被子就是狂抖。我心裏是無比焦急,剛才一下太倉促了,沒有藏好,祈禱不要掉出來(當時被套有拉鏈,我是藏在拉鏈裏麵)。結果沒一會,就聽到“啪”的一聲,心愛的手機掉了出來,連長立刻撿了起來就向地上砸去,四分五裂!嘴上還在說我:“不是沒東西嘛?這是誰的?沒收了!”頓時心裏無比難受,責怪自己為什麼跑到床上吃泡麵,心想著肯定拿不回來了。果然。直到我第四年士官的時候,他轉業才把手機還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