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楓的嘴角,浮現冷然之意,修長的身子,筆直的站在那裏,肩膀並不寬大,卻給人一種安心的感覺。
方曉雅看著秦楓的背影,美眸之中,不禁流露出一抹異彩。
“罵我的,我無所謂,因為,我本來就是一個畜生,但是,罵我家人的,我一個不慣著!”秦楓一臉冷酷的說道。
“兄弟們,抄家夥,幹他!”一個赤身,身上紋著一條大鯉魚的胖子,大吼一聲,舉起桌子,向秦楓砸來。
秦楓嘴角一抹不屑,這些家夥若是能傷了他,那麼,那些被他親手送下地獄的家夥,隻怕會在地獄中爬出來。
七八個大漢,翻滾在地上,這場麵,著實有些壯觀。
不過,秦楓卻沒有下重手,他手上沾染的血腥雖然不少,但是,動輒殺人,秦楓還做不出來。
在很多年前,一個女子告訴他,不論到什麼時候,心中,總要有一份善念,而那個女人,卻讓他銘記此生,也是他此生為數不多的無法釋懷的人之一。
所以,他隻殺該殺之人。
喝醉酒的人,從來都不缺乏鬧事的勇氣,但是,也要分遇上什麼人。
幾個家夥,雖然有了醉意,但是,起碼腦子還清楚。
硬茬,惹不起,小人物,終究上不得台麵的,惹不起,就走了,報警?會丟了麵子,在社會上玩的人,一般不喜歡找警察解決問題,而且,這事兒,他們本來不占理。
倒是會做事了,大抵是怕秦楓不放他們走,臨走前,丟攤上的老板一疊錢。
做的小本生意,穿的寒酸些不假,但是,能在鬧市區擺下攤子的,誰知道,走的是誰的路子?
人在社會上生存,最忌諱的就是平白無故的得罪人,今兒,喝多了一些,方曉雅又著實漂亮!
賴蛤蟆想吃天鵝肉嗎!男人,對漂亮的女人,大多都有點幻想。
況且,看一個人的外表,是看不出內心的,外表端莊靚麗的女人,未必如外表所表現的那般!
隻是,今兒這事,做的過了。
不過,秦楓,卻是被幾個家夥記恨上了,小人物,缺少點勇氣,缺少點智慧,但是,大多都記仇。
女人,等於麻煩,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這一點,秦楓深深認同。
沒等女人道謝,秦楓回到自己的桌子上,自顧的坐下,酒還有那麼多,肉串,還熱著,總不好浪費了。
秦楓,從來沒有浪費食物的習慣!
在錢和食物麵前選擇,大多數人會選擇錢,但是,有時候,食物,卻是錢買不來的,這樣的經曆太多,所以,在這方麵,秦楓對自己極其苛刻。
秦楓坐下之後,女人,竟然也隨著他坐下來了。
“多謝你救了我,我叫方曉雅,你叫什麼名字?”方曉雅看著秦楓問道。
“報答就不必了,我覺得,你該走了,不然,那幫人糾集一群人回來,到時候,少不了要拿你泄憤,這麼漂亮的美人兒,若是被那群家夥糟蹋了,太煞風景!”秦楓輕笑道。
一口,將瓶中的啤酒喝了個精光,秦楓愜意的打了個酒咯,從口袋裏摸出一根煙,叼在嘴上,輕輕點燃,吐了個眼圈,眼神,微微眯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