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定去超市找一下林小敏。
讓我沒想到的是,在超市門口,我恰好碰到了林小敏的爸爸。
林小敏一直跟我說,她父母極力反對她和我在一起,因此我條件反射地避讓,盡量不和她爸爸碰麵。
可林叔還是發現了我的到來。
“來找小敏呢,軍鑫?”林叔笑嗬嗬地走到我麵前,還遞了一支煙過來。
“嗯,我……”我不敢抬頭,生怕會觸到他勢利的目光。
林叔拍了拍我的肩膀,說道:“軍鑫,我呢正準備跟小敏她媽商量你和小敏的事兒呢,都老大不小了,你那邊也抓抓緊,這事兒,總不能讓我們女方主動吧?”
啊?什麼意思?我頓時打了個激靈!
聽林叔的話,他好像並不反對我和林小敏的事情,甚至還有促進的意思。
但為什麼小敏總說,她父母一直在逼她跟自己分手呢?
林叔還交給我一件毛衣,說是小敏她媽親手織的,本想等小敏下班後交給她。但既然我來了,就讓我代勞轉給小敏。
對於林叔的友好,我既受寵若驚,又覺得摸不到頭腦。
林叔走後,我沒進超市,隻是在外麵撥通了林小敏的電話。連續撥了三次,她才接聽。
我就簡捷而沉重地說了一句話:小敏,走,去看房。
讓我沒想到的是,這幾個字的威力,竟然要遠遠勝過我之前像哈巴狗一樣,在她麵前幾百句幾千句的乞求。
林小敏請了假,興衝衝地換好了衣服,挽住了我的胳膊,說了句:“走!”
我總覺得,這種銜接和過渡,似乎太生硬了!幾天前,她還暴跳如雷地跟我提分手,讓我不要再纏著她。這會兒工夫,她卻像沒事兒人似的,又驟然間恢複到了我女朋友的角色。
這種反常,讓我有點兒蒙圈。
“我就知道,你是真心愛我的,不會連套房子都不舍得給我買。”她用力地挽緊了我的胳膊,那幸福的樣子,溢於言表。
我把毛衣交給她,並告訴她剛才她爸來過。疑惑之下,我忍不住問她:“你不是說,你家裏人一直很反對我們在一起嗎,我看你爸見了我還挺高興的,沒看出來他怎麼不接受我啊。”
林小敏愣了一下,有些支吾地說道:“主……主要是我媽不同意,我們家,我媽當家說了算。”
“噢,怪不得。”我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她坐上了我那輛古董自行車,哼著小調在我背上拍了一下:“騎快點兒!”
我扭頭看了一眼,說道:“要是覺得咯屁股,先拿你媽給你做的毛衣,墊一墊。”
林小敏說:“這毛衣太土了呀,我媽真是跟不上潮流,這顏色這款式,土的掉渣。穿出去,還不丟死人呀。”
我說:“穿裏麵,別人又看不見。”
林小敏在我背上畫起了圈圈兒:“問題是,你能看見呀。我裏麵穿什麼,你都能看的見。”
我說:“你媽一針一針織的,我覺得,挺好,做工挺細致的。”
林小敏強調道:“你也土!一樣土!”
開發區,幸福佳園售樓處。
售樓處旁邊,是幾十幢已經快要封頂的高樓。
院牆外麵,是一句非常通俗的廣告語:首付七萬買套房,準能哄好丈母娘。
我覺得這開發商太他媽有才了,簡直是一語道破了天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