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段(2 / 3)

而我之所以把據點設在這裏,隻是根據盜賊守則的某句名言而已——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話說回來,昨天晚上伯爵大人竟然徹夜未歸,使得我在這裏不知不覺的休息了一個晚上,看來建城儀式上的混亂很令他傷腦筋吧!

「笨蛋!笨蛋!你們都是笨蛋嗎?拆個門都拆那麼久,再這樣下去……笨蛋!我自己來!」聽著樓下拆門的聲音,我晃了晃那瓶高檔紅酒。

唔,已經喝完了嗎?我隨手把酒瓶丟進一旁的空瓶堆裏。

從以前我就在懷疑老頭之所以願意陪著這位沒啥本事的伯爵,大概就因為這小子總能弄到上好的美酒,雖然這些酒最後大多入了我的肚子。

說起來我挺對不起伯爵大人的。

自從我知道這位伯爵藏有好酒後,就時不時來「借」酒喝,他又喜歡把酒藏在臥室裏。

一來二去,我自然注意到他房間是多麼的安靜和舒服,而這小子白天又常不在家,所以……我就把這裏當成我的據點了。

「碰!」這小子又拆了一扇門嗎?看樣子老頭回來又有的忙了,這也是為什麼伯爵一直養著一位房屋設計師的原因吧!

不過老頭不在,酒又喝完了,是該閃人了。

我在地上那堆搜空了的錢袋裏找了個較透氣的,把不明生物塞進去,係在腰上走了出去。

穿過偏廳,經過側房,到達了書房。其實我認為,主臥室設計得再怎麼隱密也是白搭。

主臥室沒窗戶,隔壁房間總有吧?隔壁沒有,隔壁的隔壁總有吧?像這間書房,為了采光,不就有個大窗戶?

而且,從這裏進來比門那裏快得多了。雖然窗戶上也有機關,但比門上的機關容易得多了,簡直是玩具。

我三下五除二地打開窗戶,身後就響起了「轟」的一聲,那小子不會已經拆到這裏了吧!

我回頭望去——門沒事,好好的,但門旁的牆壁已經不見了。

看樣子,這個笨蛋趕不及拆門,改拆房子了。

而笨蛋本人正雙眼通紅的站在原本是牆的地方,雖然不想承認,但他確實是個美男子。

這位伯爵有著波浪般的長發,整齊的用紅色的絲帶束在腦後,那淺金色的色澤,宛如燦爛的陽光,而他那雙與頭發同樣色澤的眼睛,總帶著一股莫名的魅力。

因為他的外表,全城的少女都為這位伯爵瘋狂,即使再暴發戶、再庸俗的衣物穿在他的身上,都會變得華麗得刺眼。

即使在完全金光閃閃的房屋裏,他的存在也可以壓掉那片刺眼的金光;或者應該說,金色就是為他所創造的顏色。

而眼下,這位華麗的美男子正怒氣衝衝地瞪著我。

「嗬嗬,伯爵大人,好久不見了。」我笑嘻嘻地說。

「是啊!親愛的,我想你都快想瘋了。」他咬牙切齒的回應我,並握著劍一步步向我逼近:「留下來吧,我會好好『伺候伺候』你的。」

「不了,伯爵大人,我還有約會。而且,您的父親要是知道您打算『伺候』一個男人,會很傷心的。」我向這笨蛋做了個鬼臉,如願的看見他的五官愈加猙獰。

誰叫他長得比我帥呢?帥哥就是要拿來氣的,可以氣到五官變形最好。

如願看到伯爵大人扭曲的臉孔後,我也不等他衝過來,就向窗外躍去。

如往常一樣,下麵有滿滿的一群衛兵在等著我,不……今天的陣容更加的強大,似乎全城的衛兵都集中在這下麵了。

不僅各種網子、鉤子什麼的向我飛了過來,更有幾個魔法師向我扔了好幾個火球。

還是說因為今天是重要的建城儀式,所以要更加華麗的進行追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