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我怎麼可以對這種東西妥協!
阿君長得再漂亮,也是公的啊!公的!上麵平平,下麵長著和我相同器官的同種類生物,我怎麼能讓他隨便亂咬!(是母的,你就可以讓他咬嗎?)
盡管老天瞎了眼,竟然暴殄天物的讓此人妖長了那麼一張傾國傾城的臉孔,但是我必須珍惜自己才對!
所以我吞了吞口水,還是回過神來,堅定的拒絕道:「不好!而且你是勇者吧!還是被預言指定背負著這個世界未來,要消滅魔王的命運勇者!即使再怎麼餓昏了頭,也不能吃同伴!」
「但是辨明道路不是盜賊的任務嗎?我們可是已經在這個見鬼的地方迷路兩個星期了。你完全沒有起到盜賊該有的作用!」阿君依然沒有鬆開我,反倒過來指控我說:「既然連自己的職責都無法做到,那麼成為備用糧食也不能有怨言!」
「當初說無論如何也要我成為同伴的,不是阿君你嗎?」為什麼這個人會被預言成為命運勇者,神殿一定有什麼地方搞錯了吧?我不禁第一萬次的這麼想,並且說道:「何況有把同伴當作備用糧食的勇者嗎?」
「有啊,我就是。」阿君依舊以一貫的口氣回答道:「我當初希望你成為同伴,就是因為我毫無方向感,所以才急需可以指路的盜賊,沒有想到你竟然連盜賊的基本技能都不會,方向感連普通人都不如,這個樣子你也好意思自稱是盜賊?」
「嗚……所以,我才建議按照笨蛋伯爵的指示,去那個庫什麼的村子,找械師大人製作『指路儀』不是嗎?」我的臉上有些發熱,手忙腳亂的辯解道。
「你還敢說,就是因為你這個餿主意,我們才離開大路,在這種荒山野嶺迷路,而且食物和水全部吃光,落得現在的處境,不是嗎?」阿君不以為然的回答道。
沒錯,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
自從我們在「勇者之城」的市民歡送中,被丟棄到了城外的大路上後——阿君被歡送,我被丟棄——阿君和我這才發現,我們這個隻由勇者和盜賊組成的冒險者小隊是個路癡小隊,不要說接受委托消滅魔物了,連路都找不到。
尤其是阿君,這位命運勇者大人的方向感讓我這個常年迷路綜合症患者都明白到什麼叫做「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能迷路迷到他那個份上本身就可以算是一個奇跡,至少我就不知道怎麼在一條無任何分岔的大路上迷路。
據說他之前可以到達我所居住的勇者之城,根本就是靠那張楚楚可憐的絕美臉孔,一路誘拐白癡帶路才趕到的。
好在和我一起長大的伯爵大人有先見之明,在我的行李中留下了一封信,告訴我在迷失森林附近的庫什麼村落裏,有一位可以製造萬能機械的械師大人,其中當然包括不會讓人迷路的指路儀。所以在某次任務失敗後——找到了怪物,卻因為迷路無法領取酬金——我才建議去尋找這位械師。
可惜,正如大家現在所見的,我們在「為了不再迷路的旅途」中再次迷路,阿君甚至想要把我當作備用糧食。
話說回來,就算是落到什麼樣的困境,也不能隨便把人吃掉吧?
我跟隨的真的是拯救世界的命運勇者,而不是可怕的魔物嗎?何況我們才餓了三天而已!這種吃人的大少爺是從哪裏來的啊!?
不要以為蠻力就可以製住盜賊了,我可是被稱為「勇者之城的災星」、「勇者公敵」的安德•普拉斯!
就聽見骨頭一聲脆響,我的手和肩膀已經滑出了阿君的掌心,下一個瞬間,我已經退到了離阿君三、五米遠的地方,警惕的看著阿君。
「你以為你逃得掉嗎?」阿君看著我,微微的彎起了嘴角。他的手伸向背後,把那柄長約兩米,與其說是劍,不如說是塊石頭的笨重物體取了下來,好像沒有感受到重量一般,單手平舉指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