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和老蜜蜂的約定。”我無所謂地聳了聳肩,語氣很是隨便,好像是在說今天晚餐吃魚子醬還是牛排。“去麻瓜界當個麻瓜。”“什麼?”另兩個人同時叫起來,渾然沒了早日的優雅。盧修斯一激動,猛烈地咳嗽起來,臉色都泛紅了,納西莎馬上給他拍背。“別這麼大驚小怪的,馬爾福家主。”我提醒他要注意形象。“你大可不必遵守約定。”盧修斯道:“現在我這兒住一段時間,造成你真去麻瓜界的假象……”“不行,我立了牢不可破的誓言。”我抬了抬手,表示痕跡在上麵。
盧修斯大驚,牢不可破的誓言等於在頭上懸一把利劍,若要評一個第四大不可饒恕咒的話,非牢不可破的誓言莫屬。“你怎麼這麼衝動?”“隻有這樣他才給鳳凰眼淚,不過我也要求他不能傷害‘我的人’。”盧修斯馬上聽明白了其中的深意,但對我的行為還是感到不滿。斯萊特林講究利益,雖有情誼,但也隻對少數人。而我卻為他立牢不可破的誓言,怎叫他不感動?“My lord……”“好了好了,反正我在魔法界也呆膩了。我不會回魔法界,你也就在這裏好好地當你的馬爾福。如此甚好。”他歎了口氣,沒有再說什麼。
我連夜來到倫敦,即使是深夜,這兒依然繁華,燈火通明。我站在街頭,身無分文。我當然可以去我的產業落腳,但我此時卻不想去任何一家SERPENS旗下的酒店。無法回孤兒院,讓我有一種無所適從的感覺。夜間的風有些許涼意,我撫了撫手臂,有些後悔沒帶些錢再走。從鬧市區走出來,人漸漸變少了,我感到肚子很餓。我四處亂走,慢慢走進了一條我沒有去過的街,人很少,我在路邊坐下,仰望著頭頂上一條看不見星星的天空。
背後的門被打開,成熟的男聲從上方傳來,“那個……你在這裏做什麼?”我抬起頭,金色碎發的男人俯視著我,一時間四目相對。“你這個樣子像是離家出走呢。”他彎起眼睛,扶了下眼鏡。“離家出走什麼的……說是掃地出門倒是更為準確,我無家可歸了啊。”我站起來,語氣有些不正經,好像流落街頭的不是自己一般。“啊呀~”他笑道:“那麼要不要留下來呢?我這裏還是有空房間的。”
就像一條小鬼一樣被撿回去,自己都感覺很奇怪,但是我仍然留下了。撿我回去的的眼鏡男叫作Ken·Vernvernon,是這家酒吧——KMISS的老板。此時還未到營業的時候,酒吧裏隻有不少工作人員,但是從他們的裝著上看一點也不像是正常的服務員——那家酒吧的服務員穿著西裝但是渾身透著一股風流味,或是套著衛衣像是不良少年似的?“哇嘞嘞,Ken哥又撿人回來了!”一個穿著衛衣,即使在室內也不摘掉兜帽的少年咋咋呼呼地叫起來,隨即被Ken一拳砸在頭上——所以說身高優勢什麼的實在是太作弊了。“貌似你也是我撿回來的吧?Denny。”
翹著二郎腿坐在沙發上的西裝男子歪了歪頭,金色的頭發在昏暗的燈光下有著一直暖昧的感覺,“看起來年紀不大啊,Ken,你想要逼良為娼?”逼……逼良為娼?我的嘴角抽搐著,我聽到了什麼?Ken惱火地大叫:“把你腦子裏不健康的思想清除掉!”然後指著他對我道:“這個不良大叔是Colin,你以後少和他接觸,他會帶壞你的。”“誰是不良大叔啊!我才23歲!”Colin炸毛地大叫,但是被Ken無視了。我的表情很尷尬:“我似乎進錯了地方……”Ken一拍我的背:“沒有的事,這裏隻是酒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