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身負奔襲許都之命,率領五千精銳披星戴月著疾馳於雞洛山間。

雖說袁紹布置下的命令是讓韓荀一麵奔襲許都,一麵在沿途散發曹操已敗的假消息。但在韓荀看來陛下的這道命令頗為前後矛盾。若說要奔襲許都,那就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達許都城下,打曹軍一個措手不及。哪兒會有閑工夫散播流言。若說要以曹操已敗的流言撼動豫州各縣軍心,那豈不是從一開始就暴露己方所在,又何談奔襲許都。當然韓荀也知這樣的問題,隻會換來陛下的鄙視。正所謂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隻要出一出官渡大營,該怎麼打也就韓荀自己說了算了。

“將軍,翻過此坡,山下便是通往許都的官道。”派出去探路的斥候為韓荀帶來了隊伍所處的位置。想到自己即將抵達許都城下,韓荀的心中萌生了一股子久違了的豪氣。官渡的鏖戰實在太過辛苦,太過乏味。日複一日地血肉絞殺怎比得上奔襲許都來得暢快。韓荀狠抽一記馬鞭加快了行軍速度,但驟變也在他揮鞭的瞬間爆發了。

數枚火矢帶著炫目的亮光劃破沉寂的夜幕,照出了將正在急行軍中的韓荀部。還未等一幹人等做出反應,密集的箭雨便從四周漆黑的樹林中無聲無息地襲來。隻一眨眼的功夫,韓荀身旁就有六、七個騎手應聲倒地。

“混賬!”韓荀大喝一聲,舞起長戟以密不透風之勢將襲來的箭矢一掃而落,旋即朝著手下高聲喊道,“給吾衝去!”

眾將士見主將如此勇猛,紛紛收起最初的驚慌,叫囂緊隨韓荀衝出箭陣。卻不曾想才衝出幾步,麵前驟然亮起一片白光直將人馬刺得睜不開眼。與之相對應的是更為急促的箭矢,以及數不清的火把。刹那間,戰馬受驚的嘶鳴聲,騎手中箭墜地的慘叫聲不絕於耳。就連韓荀本人亦左臂中箭連連驚呼,“何方妖術!”

韓荀與其手下所中並非妖術,而是由拋光的鐵盾反射出的火把光芒。這一機關由曹軍行軍長史劉曄設計,執金吾曹昂實施。眼見己方機關成功令敵手陷入混亂,曹昂一馬當先,領著一幹親隨衝入了敵陣

相比四年前的宛城之戰,曹昂的槍法已有長足進步。麵對同樣揮舞著長槍馳馬而來的兩騎敵兵曹昂沉著地伏身一閃,反手運槍一掃將二人雙雙銷於馬下。火光中韓荀見曹昂如此勇猛,心想此人定是伏兵之首,當即縱馬舞戟相向。

韓荀戟上月牙形的刀刃帶著破風之勢朝曹昂的麵門橫掃而來。曹昂並住呼吸,反手一槍挑上戟尖,並順勢微微左頃,將這一戟化於無形。韓荀自是不肯善罷幹休,手中的長戟如猛虎下山一擊狠過一擊。曹昂的臂力雖不及韓荀卻勝在靈巧。

兩人一戟一槍,你來我往二十來個回合,似乎分不出勝負。//可曹昂卻覺得對方的力量正漸漸減弱。難道是受傷的緣故?就在曹昂分神的那一刹那韓荀手中的長戟突然由猛虎化作了毒蛇,直刺曹昂小腹。猛然一驚的曹昂重心朝右一側,以槍杆擋住了長戟。可誰知戟頭竟如靈蛇滑著槍杆直取曹昂麵門。

碰地一聲,在曹昂拚死相抗下,長戟終於偏過了半寸,使得曹昂的頭盔代替他的頭顱飛向夜空。但年輕的武將根本沒時間在乎這些,而是反手拔出腰間的佩劍,一劍貫穿了韓荀巨大的身軀。

隨著佩劍被抽出,溫熱的鮮血濺了曹昂一臉,同時亦提醒著他剛才他離死神僅半寸之遙。是的直到此刻曹昂似乎還能感受到長戟刺來的威勢,誠然長戟的主人現下已栽倒在血泊之中。但是倘若剛才自己沒有躲開的話,那地上躺著的將是自己的無頭屍。這便是武將的宿命——曹昂在心中如此呢喃著。

但從選擇長槍的那一天起,曹昂的心中便已有了戰死沙場的覺悟。

所以下一刻他深吸了一口氣,平複了一下心情,轉而以冷靜的態度指揮手下圍剿殘兵。與此同時充當軍師的劉曄亦帶著兵馬趕了上來。

當看清曹昂腳下的屍體後劉曄欣喜地向他道賀道,“大公子格殺韓荀,實乃大功一件。”

然而曹昂卻絲毫沒有勝利的喜悅,但見他將長槍往座駕上一橫,扭頭望著官渡的方向自語道,“父上正與袁紹鏖戰於官渡。吾等若啟程馳援官渡…···”

曹昂的話還沒說完,就被劉曄肅然打斷,“大公子,司空尚未派人求援。故還請大公子替司空守好許都與豫州。”

“父上為大漢討逆,襲曹軍者便是叛賊。故劉表至今不敢擾豫州。”曹昂回過頭據理力爭。

“劉表雖未襲擾豫州,卻也未出兵助司空討袁!大公子身負重仁,請莫要讓司空失望。”劉曄一針見血地指出了曹操目前的處境,同時再次強調了一下曹昂身為嫡長子的責任。

由於袁紹在蔡吉的設計下自理稱帝,劉協出於保漢家江山的考慮,並沒有像另一個時空的原有曆史那樣發“衣帶詔”。沒了衣帶詔,自然也就沒有誅殺董國舅一事,懷有身孕的董貴人也好好地活在許都皇宮之中。因此曹操目前還是漢室的大忠臣。正如曹昂所言現在攻擊曹軍的勢力都可以視作為袁紹的同夥,顛覆大漢的逆賊。麵對如此大的罪名,劉表、劉備、孫策等一幹諸侯,終究沒有像原有曆史那般起兵入侵豫州和徐州。當然這其中也有三方在南方各懷鬼胎相互牽製的因素在做怪。如此一來就讓曹昂萌生了曹軍占有大義,其他諸侯不敢進犯的誤解。劉曄卻心知劉表、劉備、孫策三人現在不捅曹操刀子,並不代表他們心裏就真不想捅。事實上,曹操同袁紹開戰至今,這些漢室的“忠臣”一個個都作起了壁上觀。大有等曹操被袁紹擊敗後,再以救援名義一擁而上的架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