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吉爾伽美什王與摯友恩奇都為了保護子民,勇敢地前去討伐魔獸芬巴巴。在芬巴巴所占據的杉樹林中,他們卻遇到了另一位勇士。
那勇士名叫埃迪,也是為討伐傷人的芬巴巴而來。
王與摯友抵達的時候,芬巴巴已經被勇士竭盡全力地打倒。見此,王為勇士的義舉所震撼,將重傷的勇士帶回烏魯克療傷。
此後,待到勇士埃迪蘇醒,王與他以武相交,在一場驚天動地的大戰後,兩人都被對方的勇猛和強大折服,握手言和,成為了好友。他們的友情無比真摯,甚至讓在旁觀望的恩奇都也不禁感動落淚……
“……”
“事實大體上是這樣,嗯,大概……不過,恩奇都當時是在笑,沒有落淚啊?”
“咳——行了,留給無聊的百姓娛樂的話題就說到這裏吧!”
埃迪嚴肅地看著吉爾伽美什。
吉爾伽美什神色不改,顯露出了“本王已經習慣被愚民們愛戴吹捧了這些說的難道不是事實?”的坦然。
埃迪:“好哦。”
吉爾伽美什:“唔。”
彼此對視了一眼。
一秒鍾後,他們同時放聲大笑。
……
就這樣,埃迪順理成章地在烏魯克落腳了。
男人們之間的友情,來得就是這麼直接。吉爾伽美什沒問他打算什麼時候離開,相當於默許烏魯克又多了一個白吃白喝的暫住民。
埃迪還是下定決心要追求恩奇都。
恩奇都最開始婉拒他時提到的那名神妓,他跑去看過了,果真和恩奇都長得一模一樣。
但是,就跟他自己說的那樣,他埃迪可不是膚淺的男人啊。雖說“美”是前提,但第一眼看到的感覺也很重要。
也就是說,他堅持要專一。認定了是誰,就不會輕易換人。
哦對了,這裏必須申明,即使是認定了一個人準備絲毫不動搖地追求,埃迪也不會做出死纏爛打、讓當事人感到厭煩的事情。
埃迪做事和說話確實很直接,但他的優點也很明顯。
那就是,對於真正在意的人,他其實是很體貼的。
恩奇都——再加上被他認定為第一號摯友的吉爾伽美什吧,認真說來,他們就是埃迪人生中最先認可的人了,當然,也是最先享受到他的“體貼”的人。
在此之前,埃迪沒有朋友,親人就更別說了,根本就沒那玩意兒。除了知道自己應該有個全世界最好看的妻子以外,他也沒喜歡過誰,在乎過誰。
就這樣……
視角暫時轉到,埃迪一心想要追求的恩奇都這裏。
這段時間,恩奇都沒有感到厭惡,更沒有煩躁。
這跟他本身近乎於空洞的內心有著不小的關係,但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在他確實沒覺得自己被打擾,甚至,有的時候,除了一絲絲奇怪,還莫名地發現,自己的日常生活比起過去,似乎還要過得豐富一點。
“我送你的花,喜歡嗎?”
“嗯,喜歡。”
這個回答是實話。恩奇都喜歡植物,喜歡動物,喜歡自然中的生靈,這份喜愛還要遠超於對人類的喜愛。
“那就好。”
就因為他的這句話,埃迪每天都給他送花。
大多時候是當麵送,而有的時候,枝葉邊緣還掛著晨露的鮮花就擺放在他的窗邊。
恩奇都起初沒有注意,但很快就發現了,埃迪送給他的這些花裏,竟然還有一些他之前沒有見過的種類。
當他在一時的疑惑後,拿這個問題去問埃迪,得到的答案比之前預想的還要意外。
埃迪不以為然地說:“啊,我猜了猜,覺得你見過的應該都是這個國家範圍內,或者烏魯克周圍地區的花吧。所以幹脆跑遠了一點,去別的地方轉了幾圈。”
怪不得他時常從早晨到晚上都不見蹤影,回來的時候又風塵仆仆。
他的“跑遠了一點”,恐怕遠的根本就不止那“一點”。
恩奇都……緊接著就意識到,自己又無法理解,埃迪這麼大費周章的行為究竟是為了什麼了。
他不能再去問埃迪,因為男人肯定會笑著說,還能為什麼,是為了讓你開心啊。
可恩奇都覺得,為了讓他“開心”,而采取的這種繁瑣行為,根本就沒有必要。
他深知自己隻是神所製造的人偶,能夠懵懂醒悟,獲得珍貴的友情,還有在烏魯克生活的人們的愛戴,已經為他附加了無以倫比的價值。
還需要得到更多嗎?
很難想象。他也不這麼認為。
他不這麼認為。
……但是。
在連續拿到好幾捧說不出名字、但隻一眼看到就覺得分外歡喜的花之後,恩奇都決定去找到埃迪。
不去問關於有沒有必要的問題了,他想問一問,這些花叫什麼名字,又生長在什麼地方。
然而,這一天,恩奇都卻沒能在城中找到埃迪。
倒不是因為埃迪又跑到遙遠的地方去了……恩奇都在路途中,無意間從百姓的口中聽到了一個奇怪的消息。
“是‘災禍’啊……”
“一定是這樣……有時是夜晚,有時是白天……”
“突然……搶走……”
恩奇都是知道不久之前祭司曾對吉爾伽美什說起的那個預言的。
關於埃迪,也關於埃迪可能會帶來的“災禍”。
雖說他在這裏並不認為人們談論的事物跟埃迪有關,但不知為何,心中忽有些微動。
這時,人們發現停在街頭的恩奇都了,恩奇都在他們欣喜地一擁而來時,稍顯疑惑地問:“你們在說什麼‘災禍’?”
“這個——”
應答的話尚未說完,就有人驚呼:“來了!”
“來了!這就來了!恩奇都大人,‘那個’,就是我們說的,會在白天……”
唰——
恩奇都碧綠的眸子裏一下子映入了一道模糊的黑影。
模糊,是因為黑影飛掠的速度太快,讓身形變得虛化。而那道影子,又是肉眼可見地龐大,並且行動矯健,宛如一陣漆黑的狂風,筆直地俯衝下來——
對準的目標,似乎就是人群中的綠發的少年。
恩奇都:“……!”
他下意識地抬手,雙眼緊鎖著黑影。
人形兵器的本質讓他緊繃起手臂,目光銳利,隻需要一瞬——在黑影撲到他麵前時,就能以最快的速度將它抓住,繼而重重地甩到地麵。
然而——
恩奇都忽然輕咦了一聲。
他的手臂仍沒有放下,但動作卻是強行停住,變成單純地把胳膊向前平伸。
那“影子”終於來了。
是一隻鷹。
先前有多麼來勢洶洶,那麼,現在它就有多麼乖巧溫順。
比尋常所見的鷹大了不止一圈的鷹收斂起足有半人長的肩膀,乖乖地站在了恩奇都伸出的手臂間,同時,本應駭人銳利的鷹眼眨了眨,討好一般地縮起頭,在恩奇都的臉上蹭了蹭。
恩奇都:“……這是你的鷹嗎,埃迪?”
“啊,別在意。”
後麵的話,就不是對人,而是對鷹說的了。
“沒出息的家夥。過來,盧卡斯!”
一個熟悉的聲音就在附近悠悠地響起,卻是在嗬斥。
“這家夥最喜歡美人了,這一點,比我還過分啊。”
他當初仰頭倒下就睡過去了,對自己醒來之後會怎樣毫無擔心,當然,也更不擔心自己直接睡在沒有遮攔的野外會被野獸或者猛禽當做屍體吃掉。
現在醒了,發現自己沒在野外,而是在不知位處於哪兒的“室內”,埃迪盤腿坐起來,隻一想,就猜出了個大概。
“唔,恩奇都不舍得讓我流浪街頭,才把我帶回來啦。”
他先是喜滋滋地想,隨後,神色又嚴肅了起來。擰起的眉毛可以看出對某個路人的嫌棄。
“現在這種情況,肯定是那個吵死人的金毛小子從中作梗。切,幼稚。”
埃迪覺得事實十之八九就是這樣。
而且,他還真的沒猜錯。
花了大約幾分鍾的時間,埃迪很努力地想要在腦中把那個幼稚的金毛小子的臉勾勒出來,等會兒出去才好認人。然而,很不幸的是,他……
除了依稀記得那小子的笑聲出奇地吵,有一頭倒立的金毛以外,其他的竟然全無印象了。
這——這,大概也能夠說得通。
因為他全程都看恩奇都去了。
而杵在恩奇都旁邊,像個大燈泡似的金光閃閃、按理來說存在感應該更強烈的男人,他連這人的正臉都沒看清楚。
埃迪:“……”
埃迪:“算了!先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