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皇後變得好強勢(1 / 2)

七處鹽課提舉司,食鹽產銷全由一人一司負責。

既負責產,又負責銷,容易生弊端,他們完全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少報產量,轉而將官鹽做私鹽賣了謀取私利。

不如將產銷分離管理,互相牽製,從製度上減少徇私舞弊的空間。

但是,主要負責產銷的人還是有可能達成某種利益協議,合謀侵吞國家鹽稅。

還應當派出清正廉明的禦史去巡察,京官與地方官沒有共同利益,不會為他們遮掩。

如此下來,鹽務基本可清。

更重要的是——

錢明月在紙上畫了一條線,將鹽稅提到最上麵:鹽務要全部收歸朝廷管理。

鐵。自漢以來,鹽鐵官營,可太祖爺放開了這一權限。

太祖爺的考量是,民間對鐵的需求太高了,官冶鐵數量滿足不了百姓的需求。而且官家冶鐵營往往官僚氣太濃,生產效率低下,虐待勞工,貪墨銀兩……

允許私人冶鐵,但是要繳納課稅。

鐵課稅比例是征收十五分之一,產鐵十五萬斤,征收一萬斤鐵。

對,收的是鐵。那麼重,那麼大體積,怎麼運送法?

太祖爺英明神武,再次運用“去中心化”思維:運送到附近的衛所,供他們製作兵器。

衛所軍士又不是鐵匠,哪裏會做兵器?

衛所的兵器不是每個行省的軍械營去打造嗎?可是,掌管軍械營的都指揮使總是向漕運和鹽課提舉司要錢,買原料。

那麼問題來了,鐵課哪去了?

又是一筆爛賬!

錢明月頭疼,提筆寫道:鐵課改銀,朝廷直管。

又有新的問題,鐵該課稅多少呢?

鐵是重要的生產生活原料,不能因為朝廷窮,貪財,就毀壞了大梁的經濟根基。

按照原來的稅率,一萬斤鋼鐵要繳納666.66斤鐵,價值超過5兩銀子。

鋼鐵折現需要不菲的人力、物力和時間,要想“鐵課折銀”政策能夠順利推行下去,就要降低稅率。

降低稅率還可以刺激鋼鐵生產,降低鋼鐵價格,方便人們生產生活。

錢明月在紙上記上:產鐵萬斤,課稅三兩白銀,設鐵課提舉司。

鹽鐵都是普通百姓生產生活必須的,以其基數大,自然能為朝廷廣羅財產。

但是,稅負都加在普通百姓身上,不是錢明月想要的。有沒有什麼辦法快速地從豪門望族、王公勳貴那裏收羅銀兩、錢財?

他們喜歡什麼呢?

錢明月看向自己習以為常的奢華宮殿,天下至尊至貴至富在此間。此間尋常物,民間朝思暮念,趨之若鶩。

富貴人所愛,不過金銀珠玉,綾羅綢緞而已。

金銀本是流通貨幣,不能放開給富豪。

綾羅綢緞與珍珠從來都是民間經營,已經繳納商稅,朝廷不宜再與民爭利。

隻剩一個,錢明月在紙上寫上“玉”。

大梁有不少玉礦,該怎麼開發呢?像鹽那樣直接開采,批發給分銷商;還是像鐵那樣,分給人去開采,按照產量課稅?

第二個首先排除,因為玉與鐵不一樣,玉無定價,很難按產量定價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