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開門紅(一)(1 / 2)

謝文通上書的第二件事,是建議在大梁與突力交界處、潢河上遊的兩個村莊開放互市,那兩個村莊分別叫鐵牛口與瓦硯口。

這是錢明月與突力合約的內容,既然謝文通已經確定地方,就適宜昭告天下,讓商人們前去。

商路一通,光漕運鈔關就能多賺更多銀兩,更不用說過山海關等關口還要課稅。而且百姓能賺取大草原上的白銀,增加大梁總體的財富,再通過鹽鐵、珠玉等倒騰國庫裏來。

錢明月笑逐顏開,窮皇後最愛賺銀子了。

雖說互通有無,但不是什麼都可以銷售,鐵、糧食、火藥、粗布、棉花不準外售。

但是,我們要千方百計買他們的戰馬。

就是這麼講道理。

錢明月給謝文通寫了一道密旨,讓他主持此事,走私買馬的錢從何而來呢?

剛好,謝文通第三件事提到岫玉。他親自帶人勘察當地,並劃出十個易開采的礦區,但至於怎麼開采請聖人與皇後定奪。

這個錢明月早就想好了,玉貴重,但不是戰略物資,朝廷派人直接管理的道德風險和行政成本很高,沒必要如此。

索性拍賣玉礦開采經營之權,期限五年,價高者得之。五年後封山育林,恢複生態。

拍賣來的銀兩朝廷與遼東三行省七三分,遼東的銀兩交給總督謝文通調配,用於興修水利,扶危濟困,“廣宣王化”。

錢明月給謝文通寫了一封密信,安排他買馬事宜。

第二道奏折是派去巡察四川鹽課提舉司的巡鹽禦史送來的奏報,非常長。

“蜀王從四川鹽課提舉司累計借銀五萬八千三百六十四兩七錢,做修建王府,嫁女兒、娶兒媳及子孫納妾之用。”

“四川鹽課提舉司與當地士紳豪門劉、張兩家,共貪墨鹽課三萬餘兩。”

“掌管生產的胥吏做陰陽賬,少報產鹽量,與私鹽販子一起將官鹽當做私鹽賣,貪墨銀兩至少八百兩。”

錢明月氣得將奏折扔到地上:“宵小鯨吞蠶食國庫,這是亡國之相。大梁立國才三十年啊!”

蘇根生撿起來,看了看:“娘娘息怒,興衰的區別不在於是不是有人貪汙受賄,而在於貪腐之人是不是受到了懲罰。”

“懲!當然要嚴懲!”

錢明月說:“四川鹽課提舉司既然主動認罪,招供同夥,饒其不死,削官為民;劉、張兩族遷入遼東。”

樹挪死,人挪活,家族是樹,從西南挪到東北,田產莊園等不動產帶不走,幾代人積累的人脈化為烏有。

她不愛殺人,但有得是不殺人而折磨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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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根生說:“請娘娘一視同仁,蜀王也要依法懲處。”

蜀王是太祖堂兄弟的兒子,老蜀王在建國中沒立什麼功,不過沾了姓黎的光,也被封了王。

如今血脈已遠,錢明月動他也不必留情麵,之所以晚說,就等著別人勸諫,做一個厚待宗親、不得已而為的姿態。

錢明月一副無奈的樣子:“太祖太宗之德,足以蔭庇他們。本宮實在不宜太過絕情,不然無顏去奉先殿見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