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段(1 / 3)

到土地廟,怎麼也得有個二三十步遠,而老土地從龍王廟出來,到進了土地廟,一共就用了兩步,不是因為他身法夠快,完全是因為他是用軲轆的回的土地廟。

龍王坐在正座上運功打坐,一個小小的土地居然能有如此身手,能當著他的麵給小桔梗印上仙籍,還生生擋下他的法術,看來是他太輕敵,沒想到土地廟裏臥虎藏龍。

可不吃藥,病也好不了啊!這藥他養了那麼多年,不能白白浪費。

豆角穿得跟個棉花包似的,坐在城隍廟外麵曬太陽。一會兒她就要四處看熱鬧去。

這人間真是太有意思了,新鮮事兒特別多,還有各種各樣好吃的東西。比成天對著小流和美人兒那兩個小妖精,不知道要好玩多少倍。就一點不好,不如島上暖和,她不得不變出厚厚的衣服來,穿多少都覺得冷。

那天被爺爺拉出廟,然後就是一頓飛。後來到這個叫人間的地方。其實也不是人間,而是來到位於人間的城隍廟。

爺爺把她留在門口,自己進廟和另一個胖得跟球似的爺爺嘀咕半天,然後就把她留下,他自己走了。因為爺爺告訴她,龍王爺回來了。這次是回來吃她,所以把她暫時寄放在球爺爺這裏。

豆角不知道為什麼,那個連麵兒也沒見過的龍王爺單單要吃了她,小流和美人兒留在島上就沒事。可在這裏待著也不錯,爺爺走後,她一天除了看熱鬧什麼也不用做,比在土地廟裏還要清閑。

隻是就是不知道她走後,那鳥妖怎麼樣了。他現在還在不在島上,他可別也讓龍王爺給吃了。

正月十五,過了今天年就過完了!聽廟裏的小童天權哥哥說,如果不是過年,廟會每天就沒有這麼熱鬧。想再看見這麼多人,就得等著下一個初一或者十五才行。

除了看熱鬧,豆角還學了一樣法術。這個被她取名叫搬家的法術,是跟天權哥學的。就是把自己從一個地方,一下子變到另一個地方。其實她學這個,也是為了看熱鬧。不然人那麼多,不用法術,她的人形擠不進人堆裏。

今天的熱鬧一點也不好看,豆角把自己送到人群最裏麵,來了她就失望了。圍了這麼多人,即不是耍猴的,也不是打把式賣藝的。而是一個人在被圈兒踢!一邊踢,有人一邊罵:讓你小子偷錢包!

被踢的那個人,把身體蜷縮成一團,就任人那麼踢他。不好玩,豆角想走,她不喜歡這種場麵!

可她施法離開之前,豆角覺得有一道目光緊緊盯著她。終於在那麼多上下踢動的大腿中,豆角找到了那個目光的來源。

一雙明亮的褐色眼睛,在仰視著她,看起來單純又無辜!

(老天:為毛都是眼睛?這男男女女除了眼睛,就米長別的?眼睛控啊,眼睛控!)

7、她的黑大個

豆角很好奇,這樣被踢不痛嘛?為什麼那人躺在地上,還能這樣一直盯著她看?她想問問他,於是心生一計。

“城隍廟顯靈,豬生金蛋啦!”嘈雜的人群裏,脆亮亮的聲音響起。

大家初聽見都楞了,等明白怎麼回事,就炸開了鍋。“去晚了,看不著了啦!”還是那個聲音在推波助瀾。

眾人忽秧一下,全朝城隍廟衝去,不是都沒見過嘛!

被這麼一幫如狼似虎的壯漢圈兒踢,沒死都是命大。地上那人躺得還挺精神,豆角就被推來搡去隻撞了幾下,都被撞得要飛邊子了,沒散架還因為她是個妖精。她要是個人,早就被踩進土裏了。

或者他也是個妖精?

眾人散去,炭頭還躺在地上沒起來。其實身上到沒那麼痛。他跟豆角互相對望,心裏也奇怪,在他二十年的人生裏,第一次認真仔細的看一個姑娘,沒想到是在這種情況下,居然用的不是冷得可以殺人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