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段(1 / 3)

了,雖然狗仔和葉以誠的粉絲是很恐怖,但是這些ex也很恐怖啊,而且是直接闖進家門的,攔都攔不住。”

陶梓樂咂巴著嘴道:“你說得也有道理,不過,你不想住的事,自己跟董事長說,可別叫我說,事先告訴你,我很怕他。”“啊?還要告訴他啊?不如就,默默搬走吧?”寄春想說你怕他,我比你更怕他。

“你想都別想啊,要是默默搬走,被董事長發現了,你我都死定了,這太不尊重人了好不好,人家也是好心讓你住,你跟他說一下,他又不會攔著你搬,乖啦,你自己說。”說完陶梓樂忙不迭地掛電話,就怕寄春還追問上來。

第二天電影重新開工,寄春戲下忍不住跟陶梓樂唉聲歎氣,企圖勾起她一絲一毫的同情心,怎奈陶梓樂置若罔聞,倒是葉以誠很關心地詢問,寄春就很簡單委婉地描述了一下自己現在不能住家裏,必須找房子的情況,但葉以誠還是一針見血地問道:“是因為我的粉絲吧?”

寄春想不到他這麼犀利,勉強扯出笑容道:“這也不怪你,你別這麼說。”葉以誠表情很嚴肅道:“必要的時候還是要報警,這樣下去怎麼行,你老板借你的房子也不安全?”安全倒是安全,但是因為一些寄春難以啟齒的原因所以不能住,她苦笑道:“都是匿名信,數量還那麼龐大,警力再怎麼富餘,也沒辦法查吧。”

葉以誠尋思了一下,終於道:“倒是有個地方你可以暫時落腳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歡,我改天可以帶你看一看。”寄春有些喜出望外道:“真的嗎,”她做了個雙手合十的動作道,“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呀。”葉以誠好笑道:“有那麼誇張嗎?”

但是找到了房子,還有通知錢揮燭這關要過,寄春想著,直接跟他說的話,太害怕了恐怕舌頭打結,不如就編個短信過去啊,但是陶梓樂又搬出那套“尊重”論,寄春覺得哪有那麼嚴重,在錢揮燭眼裏,她們就跟螞蟻一樣渺小,何去何從他根本就不掛心,猶豫不決間,這事就先擱下了,看新房子才心情舒暢呢。

葉以誠效率很高,沒幾天就說可以看樓了,倆人跟劇組請了半天假,就由葉以誠開車往市區去,寄春興致很高道:“你說房東是你的朋友?房租是不是可以少點呀?”她現在還是吃死工資的,片酬還沒拿到手呢,況且也沒多少。

葉以誠停頓了一下道:“也可以說是我的朋友吧。”寄春認真地說道:“你怎麼那麼不確定啊,這個不能出錯的,是不是很鐵那種呀?”“鐵倒是鐵……其實啊,”他方向盤一打,很快就看到了約定的咖啡廳,“那房東是我媽。”

“啥?”寄春從椅子上驚起,頭重重碰到車的天花板,撞得她直咧嘴,葉以誠關切地問:“別那麼激動,撞疼了嗎?”寄春揉著天靈蓋道:“你怎麼不早說?”葉以誠把車駛入停車場:“都沒差嘛,那幾間房子是我買給我媽,讓她收收租,生活簡單舒適點的,反正也是要租,租給你不是一樣?

寄春想了想,好像也是這個道理,不過葉以誠的母親跟寄春想象的有點不同,並不是雍容華貴拒人於千裏之外的高雅名媛,而是,感覺像是菜市場隨處可見的家庭婦女,她見了寄春就很熱情拉開家常,話題還基本圍繞寄春的興趣愛好、寄春的家庭背景、寄春的學曆性格展開的,讓寄春覺得這不像是給房子找租客,而像是調查戶口。

葉以誠有點尷尬地說道:“媽,你怎麼這麼刨根問底呀,你問得人家段小姐都不好意思了。”梅倩語俾睨兒子一眼道:“你整天跟我講起段小姐,現在還不讓我問清楚?”寄春有點奇怪道:“葉以誠經常提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