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段(2 / 2)

理勢然也。知其所致為道之一端,而不以所緩之二為可忽,則於斯道不遠矣。徇

於一偏,而謂天下莫能尚,則出奴入主,交相勝負,所謂物而不化者也。是以學

必求其心得,業必貴於專精,類必要於擴充,道必抵於全量,性情喻於憂喜憤樂,

理勢達於窮變通久,博而不雜,約而不漏,庶幾學術醇固,而於守先待後之道,

如或將見之矣。

○言公上

古人之言,所以為公也,未嚐矜於文辭,而私據為己有也。誌期於道,言以

明誌,文以足言。其道果明於天下,而所誌無不申,不必其言之果為我有也。

《虞書》曰:“敷奏以言,明試以功。”此以言語觀人之始也。必於試功而庸服,

則所貴不在言辭也。誓誥之體,言之成文者也。苟足立政而敷治,君臣未嚐分居

立言之功也。周公曰:“王若曰多方。”誥四國之文也。說者以為周公將王之命,

不知斯言固本於周公,成王允而行之,是即成王之言也。蓋聖臣為賢主立言,是

謂賢能任聖,是亦聖人之治也。曾氏鞏曰:“典謨載堯、舜功績,並其精微之意

而亦載之,是豈尋常所及哉?當時史臣載筆,亦皆聖人之徒也。”由是觀之,賢

臣為聖主述事,是謂賢能知聖,是亦聖人之言也。文與道為一貫,言與事為同條,

猶八音相須而樂和,不可分屬一器之良也。五味相調而鼎和,不可標識一物之甘

也。故曰:古人之言,所以為公也,未嚐矜於文辭,而私據為己有也。 ※思※兔※在※線※閱※讀※

司馬遷曰:“《詩》三百篇,大抵賢聖發憤所為作也。”是則男女慕悅之辭,

思君懷友之所也。征夫離婦之怨,忠國憂時之所寄也。必泥其辭,而為其人之

質言,則《鴟》實鳥之哀音,何怪鮒魚忿誚於莊周,《萇楚》樂草之無家,何

怪雌風慨歎於宋玉哉?夫詩人之旨,溫柔而敦厚,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

之者足戒,舒其所憤懣,而有裨於風教之萬一焉,是其所誌也。因是以為名,則

是爭於藝術之工巧,古人無是也。故曰:古人之言,所以為公也,未嚐矜於文辭,

而私據為己有也。

夫子曰:“述而不作。”六藝皆周公之舊典,夫子無所事作也。《論語》則

記夫子之言矣。“不恒其德”,證義巫醫,未嚐明著《易》文也。“不忮不求”

之美季路,“誠不以富”之歎夷齊,未嚐言出於《詩》也。“允執厥中”之述堯

言,“玄牡昭告”之述湯誓,未嚐言出於《書》也。(《墨子》引《湯誓》。)

《論語》記夫子之微言,而《詩》、《書》初無識別,蓋亦述作無殊之旨也。

(王伯厚常據古書出孔子前者,考證《論語》所記夫子之言,多有所本。古書或

有偽,不盡可憑,要之古人引用成說,不甚拘別。)夫子之言,見於諸家之稱

述,(諸家不無真偽之參,而子思、孟子之書,所引精粹之言,亦多出於《論語》

所不載。)而《論語》未嚐兼收,蓋亦詳略互之旨也。夫六藝為文字之權輿,

《論語》為聖言之薈粹,創新述故,未嚐有所庸心,蓋取足以明道而立教,而聖

作明述,未嚐分居立言之功也。故曰:古人之言,所以為公也,未嚐矜其文辭,

而私據為己有也。

周衰文弊,諸子爭鳴,蓋在夫子既歿,微言絕而大義之已乖也。然而諸子思

以其學易天下,固將以其所謂道者,爭天下之莫可加,而語言文字,未嚐私其所

出也。先民舊章,存錄而不為識別者,《幼官》、《弟子》之篇,《月令》、

《土方》之訓是也。(《管子·地圓》,《淮南·地形》,皆土訓之遺。)輯其

言行,不必盡其身所論述者,管仲之述其身死後事,韓非之載其李斯《駁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