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可以吻哪裏?”他得問清楚。
“任何地方。”她瞪他一眼,這還用問。
“OK!”先答應再說,反正以後再想辦法。
“可以告訴我為什麼了吧?”實在是她太好奇於他追求她的理由,所以才勉強答應了他。
“你沒有其它要求了嗎?”他謹慎問道。
男女之間除了接吻,還是有許多事可以做的,他要確定她的尺度何在。
“目前就這樣,以後想到再說。”她隨意回道,又急急說:“快點說啦!”
孟偉此刻眼底蓄滿了笑意。
“很簡單。”他笑瞇瞇的握住了她的手,這是他靠近她的第一步。
“因為你是我喜歡的型。”
※※※她簡直是條“春蟲蟲”——蠢哪!
自己一個人的生活自由自在、毫無牽 掛,說多好就有多好,卻為了一個無聊的好奇心,答應與畢孟偉交往,結果呢?讓自己陷了進去,搞得現在進退不得,這不是自找麻煩是什麼?
說什麼他是有名的酷哥,不愛說話……一堆不的紀錄,根本就是報導錯誤嘛。
他的話比她還多,到哪裏都將她牽得緊緊的,深怕她跑了似的;還有他可怕的占有欲!
那天不過是遇到一個男人來問路,他正停了一半的車就大剌剌的斜放路口,也不管後麵一堆刺耳喇叭聲,就跑下來摟住她,惡狠狠的瞪走那男人,讓她好氣又好笑。
她是他喜歡的型?
答案簡單得令她差點吐血,卻也深奧得令人不解。
因為它根本不是完整的答案,還有“案中案”。
喜歡的型?什麼樣子才是他喜歡的型?再追問他,他竟可惡的說——就是她這個樣子。
她是什麼樣子?再問他,他居然就死盯著她不說話,最後才慢吞吞的告訴她,時機適當時就會說個明白。時機適當?他真是老奸巨滑!
她就這麼被騙了!曼薇忿忿地罵了自己不下數千遍。
雖說起初她是心不甘情不願的和他交往,但這兩個多月來,他的緊迫盯人及過分的體貼,讓她很是吃不消,卻也備覺溫暖。
一個人的獨居生活已經過了四年,算是麻痹了,沒有什麼好與壞,有泡麵吃泡麵,沒泡麵吃外麵,日子仍是一天天過。
自從他霸道的進入她的生活之後,第一個就是改變了她的飲食習慣。他居然會做菜!
比不上大餐館,但算不錯了,起碼比她好。他調在國外生活了幾年,痛恨漢堡薯條,所以幹脆自己學做菜。他們的約會隻要是在家,都是他掌廚,她在旁邊隻能遞鹽拿醬油的,感覺也越發溫馨而親昵。
他真的不曾再吻她,像個君子般牽牽她的手,偶爾抱抱她,隻是偶爾。但是她常常想起聯誼會上他的狂吻,勇猛熱情也溫柔無比,說不心動那是騙人,隻是她不要讓自己認了真,因為他不是能讓自己認真的人。
今天婷蓁告訴她的消息,也讓她更確定自己的想法。
她從不曾輕易涉足情愛中,因為她要求完美,一旦愛上便是生生世世的執著,如果沒有把握,她寧可不要。
接受孟偉的追求,是個意外。或許是他無所顧忌的吻了她,從沒有人能這麼大膽狂放對她;也或許是他並未像其它人急忙來作解釋,反而兩個星期後才慢吞吞的向她道歉,甚至當街示愛,這個狂野不羈的男人令她迷惑,甚至讓他有一點點的——心動。
唉!亂了!曼薇歎口氣,這種浮浮沉沉的心境,讓她既陌生又煩躁,她真的很想念一個人時的無牽無掛。
正低下頭準備收拾包包,孟偉便出現了。
“發什麼呆呀,不下班啦。”他寵溺的摸著她又剪短的頭發,笑意盎然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