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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利益,他們永遠會留一手。大部分食死徒不可能與隱秘機動隊或是兜那般忠誠,等到他們覺得跟隨黑魔王沒有利益時,他們就會立馬轉頭。到時候Lord Voldemort就完了,他沒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資產。

我大步流星地向外走,納吉尼從拐角爬出來:【Voldy,你去哪兒?我也去。】【納吉尼,你留下看家。】看見我的身影消失在大門外,納吉尼不甘心地扭著身子:【討厭,Voldy偏心,總是帶著那根細筷子!】

“喂喂,你去哪裏?”小蛇藏在我的衣袖裏,發現我是朝破釜酒吧走便大叫起來。我暗暗地隔著袖子捏了他一下,低聲道:“安靜!你想別人注意我們嗎?”“就你這樣子……”小蛇探出頭來,一看我的樣子就把話頭刹住了。因為我現在赫然是卡卡西的樣子,隻不過穿的是巫師袍,沒有蒙麵,銀發銀眸,①容貌精致。“小聲點,正常蛇是不會說人話的!”我通過破釜酒吧來到倫敦,在踏出酒吧的一瞬間,我身上的巫師袍變成了白襯衫和牛仔褲。之前我在古靈閣將一袋金加隆換成了英鎊,我想發展一點自己的產業。

作者有話要說:①寫輪眼移植後一直存有排斥,之後在一次暴走中GEASS吞噬了寫輪眼,雙眼變為第一世時的銀色。好吧,我承認,這章有湊字數的嫌疑。

☆、偷閑Ⅹ倫敦

當黑魔王實際上很無聊,嗯……用“很”字似乎還不夠,是極其的、難以用語言來表達的無聊!如果我是Lord Voldemort,那麼我現在應該是很忙的:進一步控製魔法部、捕殺鳳凰社的人、尋找波特一家……事情多著呢。但是我不是Lord Voldemort,我對統治一個一共才十幾萬人的魔法界一點興趣都沒有。在我看來,Lord Voldemort是一個沒有長大的孩子,沒有完整的善惡觀、價值觀。以自我為中心,想要的就要拿來,不開心就大發脾氣。他小時候受了欺負,馬上就要報複回來,並且要留下一件對方的東西當做紀念。這是一種暗暗的炫耀,隻對自己的炫耀,他用這種方式填補內心的空虛。

而現在他仍然保留著這個習慣,魔法界不就是一個紀念品嗎?他曾經因為混血的身份被斯萊特林裏的貴族鄙視,所以他做了黑魔王,將這些看不起他的人踩在腳底下。鄧布利多在他還沒做什麼壞事的時候就百般戒備他、針對他,所以他要打敗鄧布利多,將魔法界收入囊中。

我輕輕敲打著紅木桌子,一疊報告放在手邊卻沒有被翻看過。從前在暗部被和濂逼著批閱像山一樣的文件——雖然我會推很多給和濂——我現在連看都不想看它們一眼。事關重大?繼續批閱?關我什麼事!又不是我要征服世界!我一拍桌子,把盤在波斯絨毯上的納吉尼嚇了一大跳。“幹什麼?”小蛇抬起頭。他現在很少附在我身上了,也不再直接吸食我的查克拉,而是吃和我一樣的食物。但是他的個子太小了,所以每次我都要幫他把牛排切好。他還喜歡吃蘋果,我第一次見蛇吃水果的。

“小蛇,我們去麻瓜界玩吧。”我已經開始思考穿什麼了,或許要去新開的店看看。和上一世的GEASS①一樣,首先從糖果起家,之後會加入玩具。“麻瓜界?”小蛇表現的興趣缺缺:“兩天前你才去過。”我用手指戳他的頭:“有什麼關係?你也知道,我對這裏的事不感興趣。”小蛇抬起頭,表情極其人性化,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從這條爬行類動物的臉上看出人的表情的。“哦~”他拉長了聲音:“是逃避現實。”我一聽,眯了眯眼,伸手往他頭上使勁一戳。納吉尼一聲冷笑,小蛇像往常一樣諷刺回去。納吉尼馬上豎起身子,張大嘴展示她那兩顆傲人的毒牙。小蛇毫不示弱,雖然他個小,但是他借助了桌子的高度,正好和納吉尼一樣高。我捏住小蛇的尾巴把他提起來:“走啦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