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去管link正雙手發力的模樣,“代表哥”轉向本貓問道:“貓貓,咱一直都有個問題哈。。如果用戶用‘平台’掃描了其他人的知識產權,那從創意的角度來說,咱應該如何判斷呢。。?”
這是個非常好的問題,在後麵的歲月中,“從傳統電子設備中獲得的他人知識產權是否該作為用戶自有的創意”,一直都是爭論的中心:不僅咱本貓科技管理層內部就此分成了兩派,link的維創神教中也產生了兩大對立的陣營,就連常規用戶們也是水火不容的分出兩個互相攻訐的部分來。
本貓知道這件事情不好解釋,就含糊道:“當然是由用戶自己判斷了。你明白的,咱可不能去幹涉用戶自己的想法和做法,具體該怎麼定義,自有用戶去思考的喵。。”
顯然這一規避性的說法不能讓“代表哥”滿意,他繼而問說:“那如果因為使用‘平台’而發生了知識產權方麵的糾紛,而影響到了咱,那咱到時候該怎麼回應有關方麵呢。。?”
本貓剛想回答,link突然一挺腰、一抬頭,來了一聲舒爽的嘶嚎,又抖動了幾下,作為回禮般的,幫本貓避過了這個問題:“就像貓貓當時說的,違法行為不由咱來定義,如何判案那也有相關部門來決策,咱作為工具提供方,隻要對外保證咱工具本身沒有問題就行了。至於如果有人來質疑咱是協助某些人進行侵權活動,那咱就公開咱‘平台’第3層的功能嘛,咱能做得到,別人防不了,那是別人不夠格啊。”
link巧妙的把話題轉向了非用戶對其自身信息保密能力方麵的探討,本貓就趕緊順著他的話說道:“反正咱‘平台’終有一天要完全走到公眾麵前的,而你所說的這種事情也是有很大幾率會發生的——就像link,他把office的功能直接複製重做,這本身就是侵權型的盜版行為,但這是在‘平台’上進行的功能重現,總不能因為要保證微軟的利益,而禁止咱開發文字編輯功能體係吧喵。。”
經過兩次轉變話題,“代表哥”的思路已經完全被轉移開了,也就暫時不再問麼麼。link也心滿意足的回到他的座位上,而小溫則舔著嘴唇說:“是不是可以這麼說呢。。咱用一個個分屏把那些雕塑做出來,即使和原雕塑一模一樣,也是咱用一種新的方式展現出來,這個知識產權就屬於咱自己呢。。?”
本貓指點道:“隻要是過了著作財產權保護期的名畫、雕塑、設計圖紙、概念描述等,除了人身權外,其他權利都是公眾可以行使的——包括出售和贈予喵。。”
這是link又站起來插著嘴道:“那麼那些現在很著名,像變形金剛啊、神盾局啥的,咱就不能做了麼。。?”
看著小溫不斷下咽的樣子,本貓不解道:“你到底是想要做麼麼東西出來啊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