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大網來襲(1 / 2)

小海子可以信心滿滿的跟肖公公解釋著他的商業計劃,但不代表找茬的人就真的不會上門了。

新思元年4月13日午後,由團委學生會印發的《關於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有關項目在校內宣傳的若幹措施》(下稱“《措施》”)向各學生部門的qq群和微信群中散播開來。

《措施》提出,將開放校內各人群密集區域的宣傳欄、校車站、建築指定外牆等,以便項目團隊更好更集中的進行宣傳——宣傳內容需要經大創項目組評委辦公室審核後方能進行印製,但前提是要在競價後獲得指定的宣傳欄位,而競價所耗資金將被歸置到美其名曰“大創項目支持基金”中作統一管理。

不得不說這是個兩全其美的撈錢招數:既保證了大創項目的高效宣傳,又保證了評委們有了花錢的來路。

不過《措施》中還提到了這樣一句話:“凡大創項目必須經組委會批準方可進入競價序列,未經批準、審核、告知通過的項目不得隨意進行公開的宣傳推廣活動。”

顯然這就是方老師借《措施》,傳達出她對小海子的不爽來,不過這語氣著實比較平和,顯是她也不願與小海子計較,隻是要他今後聽話就好——這才會有“公開”這個字眼,也即小海子私下宣傳宣傳,方老師管不著,但若是他要進行明麵上的海報張貼或者攤位地推,就必須要跟她麵談,敲定今後與她利益密切相關的事宜後,才能讓小海子能夠如願繼續推廣“平台”。

方老師之所以能有這種權力要求此等事情,是因為她就是大創組委會辦公室主任呢。

然,方老師可能隻是對小海子提個醒,其他人可能就要對他進行打擊報複了。

同日下午2時許,由大創組委會企業家代表評委組印發的《關於大創項目校內宣傳的若幹意見》,明確強硬的要求,“未經組委會審議通過的項目,不得進行任何宣傳活動,若發現未經組委會統一宣傳安排進行有關宣傳活動的集體或個人,將處以最高至取消項目融資資格、撤除既有融資等處罰方式,望有關項目集體及個人互相監督,凡發現違規行為需立即上報組委會進行調查。”

這幫企業家代表真是夠小肚雞腸的,看來他們確實對上次講演過程中的打臉經曆耿耿於懷,不過由於他們不能夠代表組委會本身,因此他們就以其所能,從融資、注資的角度對小海子進行封殺。

無獨有偶,看來這幫企業家的公關實力也是足夠強的,華工學生記者團這邊也得到一份精神文件,叫做《對通訊紀實內容的有關討論意見》,強調對“違反組織活動要求、擾亂組織活動次序、打破組織活動氣氛的有關集體或個人”,將不予進行報道,以保證大賽各流程進行時的正能量宣傳維持在較高的水平上。

解釋一下就是:“令金主不爽的行為是幹擾大賽正常秩序的,如果金主不高興,那大家都別想吃好喝好了,因此對這種害群之馬咱就不要報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