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奕迅:小王子的十年(1 / 3)

陳奕迅:小王子的十年

一、

遲了半個小時,陳奕迅笑嘻嘻地出現在門外,卷卷的頭發堆在大腦門上,中等身材。

沒有想象中的胖,穿肥大的黑底白條阿迪達斯運動裝,因為呆會兒要去踢球。

一進來,還沒看清人,就不停地和人鞠躬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昨天晚上唱得太HIGH,剛剛起床,和女兒玩了一會兒就來了,還是遲了。

大牌明星照例很忙,電影馬上要上映,新專輯也要出籠,昨天晚上是他最新一張廣東碟的小型LIVE演唱會,樂隊一人給他寫一首歌,取了個搞怪的專輯名字叫《H3M》,是他取的,取這名字分明是要為難電台DJ,因為根本沒法念嘛,陳奕迅一想到這個就忍不住開心到不行,手上的叉燒肉也不吃了。(還沒吃早飯,助手已早早買定叉燒飯在攝影棚等他。)

“你知道有個樂隊叫人山人海吧,他們的英文就叫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H3M實際上是一句廣東話叫:黑口黑麵,但是呢廣東話,稍微一變音就會變成髒話,我還想過一個英文名字叫‘HYPER HOMENDAY HYBRID MARIUACS’直譯過來就是超-可怕-混合-瘋子,但大陸的唱片不能用英文,於是我想幹脆不如叫:好好好賣,或者就叫好好好忙,或者就叫陳奕迅:還好很忙,STILL SO FUCKING BUSY……”

為了唱片的名字,他一口氣講了數十分鍾,再高興地把昨天才剛剛拍好的MTV放到電腦裏給大家看,因為在裏麵好不容易擠出了一滴眼淚,像個孩子睜大眼睛問在場的每一個人“好不好聽?”,拍片的時候放他隨身攜帶的MP3,先是保羅·麥卡特尼後是椎名林檎“保羅·麥卡特尼真的很厲害,七十幾歲了,還會找一個27歲的製作人,他是永遠活在潮流裏的人……”一講起他的音樂,陳奕迅就格外興奮,手舞足蹈濤濤不絕,後來唱片公司的經理人偷偷提醒我們:時間很趕,他講話又多,如果回答完了,你就直接問下一個問題,要不然問三天三夜都問不完……

啊,打斷大明星的話,大明星會不會生氣麼?

不會不會……經理人信心十足地說.

後來我們發現此言不虛,沒有人把他當明星看,他的發型師與化妝師一邊給他弄頭理妝一邊嬉戲,他偶爾會用商量的口氣建議他的發型“喂,這樣分是不是會好一點?”;在廁所沒煙抽了,叫人下去買包特醇白萬,幾個人推三推四開玩笑不去,他也不生氣,就在裏麵等著——所有的人都跟他很多年,熟得都快爛了,“我是個念舊的人,我有一間房子是專門放自己的舊東西,我的車子是我當年賺的第一筆錢買的,開了八年了,維修費都貴過買新車,可是一直也舍不得丟,現在還在開。”

二、

念舊的人不換車,女人,來來去去,也隻有一位。

陳奕迅的太太徐濠縈是位美女,是他的第四任女友,原來也是位藝人,長得神似吳倩蓮,從1995起開始傳緋聞,到2004年為他生下女人康堤,戀愛時間超過9年,在女兒兩歲的時候,兩人舉行婚禮,阿徐升級當了他太太,兼服裝指導。

據說陳奕迅愛上她,原因是覺得這個女孩挺特別,那時他們倆一起去何超儀家玩,何超儀是賭王的女兒,家裏當然很大,然後他發現這個女孩表情酷酷的,然後會直接打開主人家的冰箱拿西瓜,也不和人打招呼,這一舉動讓陳奕迅覺得很驚訝,因為“有點沒禮貌,但又覺得這個女孩好有趣”。當然,“她的外形很好,不然怎麼會吸引到我……我是個挺注意外在的人。”和陳奕迅戀愛以後,阿徐漸漸退出藝人圈,專心當跟得女朋友,然後升級為跟得太太,閑時以追尋時尚為樂,買衣服買得全香港都聞名,成為著名的潮流ICON,“我太太有很好的tast,她愛看時尚雜誌,特別會搭配,她不是一定要買貴的,而是很會MIX MATCH,可能她身上一個飄帶隻有一兩百錢的,但是腳下的靴子是七千塊的。”

太太長得漂亮,又愛買東西,常常被狗仔隊拍到在名店購物血拚,被報紙定位為豪買大花筒,所以每一次接受采訪陳奕迅都要不厭其煩地替太太解釋,說的話大致一樣:“其實有好多時候她都是幫我買東西,開演唱會衣服都是她事先幫我搭配好,我很煩搞這些東西。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興趣,我的興趣是音樂,她的興趣是時裝,這是她的工作……她和品牌熟,買這些東西又有折扣,還有其他朋友也托她幫忙買東西,當然她確實是比較喜歡逛街買東西,我也覺得很正常,女生都喜歡逛街嘛,香港逛街就那麼幾個地方……其實都不用解釋,我也愛買東西,買個B&O的喇叭也花了將近二十萬……況且……”他歎了口氣。“她帶女兒又帶得這麼好。”

香港男人,給錢老婆天經地義,更何況,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理由——“她帶女兒又帶得這麼好。”女兒康堤是他的心肝寶貝,化妝時他讓我們欣賞他手上的iPhone,那是剛拍的照片,穿粉紅色芭蕾裙在床上擺姿勢,像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