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段(2 / 3)

彭友東回答說:“你們不是知道我是誰了嗎,還用得著我介紹嗎?我隻是一個居民,有什麼事值得你們大動派頭嘛!”

陽風說:“你還貧嘴,不老老實實回答不怕我們理麻(收拾)你嗎?”

“我又沒做見不得人的事,怕你們收拾?就怕你們執法犯法,要理麻(收拾)我也沒辦法呀,因為我貧頭百姓一個。”

“怎麼了?想不老實是不是,你就真的不怕我們拷你嗎?”

彭友東知道好漢不吃眼前虧,就吞吞吞吐吐地回答到:“本人名叫彭友東,俗名朋友多,你們有什麼關於高丘街上的事盡可問我,男,現在五十一歲,家住江東省江源市流沙縣高丘鎮街上東風街58號。”

“你知道我們今天找你來是為什麼嗎?”

“不知道?”

“你和林業站之間有沒有什麼瓜葛(就是有沒有什麼經濟上的往來)?”

“哦,這事呀,我去年給他們裝修了辦公室和馮站長與小王的住房,款已付清,現在沒什麼瓜葛了。”朋友多輕描淡寫地說到,他開始還以為是什麼事呢,現在知道是這事就放心了,因為這些包工頭,沒有一個沒送過禮呀,他開始還是提心吊膽的。

“你們一共簽了幾次合同?”

“一次。”

“那咋我們手上是兩次合同呢,而且兩次都有你的簽字呀!你怎麼解釋?快說。”

“哦,這個呀,我倒真的把第一次搞忘了,是有那麼一回事。”

“你承認了呀,那你說說兩次合同的不同,是為什麼呢?”

“這個呀!在簽合同前就講好了的,公家的辦公室和門麵按正規預算進行,他和小王的住房因為才買,錢有些緊張,就按最低價最簡單的裝修,在年底付款,算上幫忙,這也是他們兩個一起商量後定的,因為當時林業站隻有他們兩人……”

“這些你不要說了,說說他們裝修住房的裝修款的情況?”

“這個嘛,第一次他們兩說,幹脆我們把自己的裝修款劃到站上,再統一結帳,後來他們認為不行,這樣做別人會認為,他們住房裝修的不隻一萬六,可能是想占公家的便宜,不好,最後就商定將合同改了,私人裝修的款項就私人付給我的,就這樣。”

“那他們私人裝修是用什麼款付給你的?”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

“那他們是怎樣會款給你的?”

“是在擴年三月下旬的一天下午,馮站長將我叫到辦公室,小王也在場,是馮站長給我的三萬二,當時還說了一聲讓我點好喲,還說感謝我幫了忙之類的話喲,就這樣了。”

“你在施工時,真的是按全同規定的標準進行的嗎?”

“是呀,完全是按全同的標準進行的呀,為了給他們節約錢,地板磚還是我親自到廠家去買的貨呢。”

“那你在公家的裝修中有多少利潤呢?”

“我的同誌,這個嘛,可是商業秘密,我可不可以不回答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