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大家來歡樂
多年的單身生活,讓我以為我是個不喜歡熱鬧的人,最近才發現,其實不是,其實在熱鬧裏我是十分高興甚至是十分興奮的。我參加了兩次“大家來歡樂”的電視錄製節目,場上導演、演員、觀眾共同製造出的歡樂的氣氛簡直叫人開心死了。大家笑了一陣又一陣的,你身在其中不由地就會想,天天過這樣的日子吧,天天!
天天當然是不可能的,不要說沒有那麼多的電視節目可錄,就是有,對個人也是不適宜的,因為那場麵中隻有笑聲沒有思想,風卷殘雲一般的笑聲會把思想趕得遠遠的,使笑聲顯得就像一劑麻醉藥。一個人總不能隻會傻笑沒有思想。可是,我發現我還是非常地向往“天天”,隻要開心,麻醉藥就麻醉藥吧。我有些不管不顧地這麼想。
緊接著,我又收到了由十二中學發來的請柬,請柬上說,某月某日是十二中學建校五十周年,望屆時光臨。
這又是一個快樂的日子,分別多年的老同學歡聚在母校,重敘舊話,舊話是青少年時期的舊話,是無功利、無敵意、單純得發傻的舊話,說多少也不會嫌多,更有那男女同學間有過微妙的難忘的記憶的,這時候的聚會就更會顯出珍貴。
收到請柬的當天晚上,肖蘭就打來電話,問我校慶去不去?我說,去,當然去。肖蘭說,去就好,以為你不會去呢。我說,不會去?為什麼?肖蘭說,沒什麼。
肖蘭是中學同學裏唯一與我保持聯係的一個,她遇事沒一定的主張,通常是聽我的決定,這從初中就開始了。我喜歡她這樣子,喜歡在做一種決斷時她猶豫不定地問我,怎麼辦?
我要放電話時,肖蘭忽然又說,你猜孟誌偉去不去?我說,他去不去我怎麼知道。肖蘭說,我猜他不會去。我說,你猜,都三十年沒見麵了,你憑什麼猜?肖蘭就再也沒說什麼了。
我明白肖蘭的意思,將近離開中學時孟誌偉曾給我寫過一封信,那是一封情意綿綿的情書,寫得叫人又羞又惱,毫無心理準備的我看完後就扔給了肖蘭。肖蘭自是更想不出主意,她隻說,真看不出他還會寫這樣的信。我傲氣地想,孟誌偉,十個孟誌偉也休想。肖蘭的沒有主意總能讓我變得果斷起來,我立刻寫了封回信給他,滿紙是尖刻、鄙薄的語氣,大批判的詞句都用上了,我說,在文化大革命深入發展的今天,你竟還有這種肮髒、下流的思想,是可忍,孰不可忍!信是讓肖蘭轉交的,她當時忐忑不安地說,這樣寫不好吧?我說,有什麼不好的,對這種人就不能客氣。後來,孟誌偉就再也沒在學校出現過,好像被我這封信徹底地擊垮了。時間不長,毛主席一聲“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我們也離開學校,下鄉的下鄉,回鄉的回鄉,永遠告別了中學生活。我再也沒見過孟誌偉,隻聽肖蘭提起過兩次,一次是說孟誌偉結婚了,女方也是中學同學;一次是說孟誌偉離婚了,孟誌偉提出來的,但不知為什麼。肖蘭沒說是從哪裏聽來的,我也沒問,孟誌偉從沒引起過我的注意,他結婚、離婚跟我有什麼關係呢。但肖蘭好像不這麼看,述說孟誌偉離婚的一次,她鄭重地看著我,問,拒絕孟誌偉,你後悔過嗎?我奇怪地反問她,後悔什麼?我有什麼好後悔的?肖蘭卻繼續執拗地說,你要後悔,現在是個機會,我負責去找孟誌偉。我說,你沒病吧?就算我年齡大條件差了,也不能差到他那兒去呀。
在我的眼裏,孟誌偉是個沒有才華、沒有特點的人,要不是他寫那封情書,我相信他是第一個讓我忘記的人。讓我難以忘記的是另一個同學,他當過班長,做過紅衛兵組織的頭頭,文章好,口才好,模樣好,用現在的話說,簡直“酷”透了。但他是高中生,根本不把我這初中生放在眼裏,我隻能暗暗地戀他。這事肖蘭也知道的,她卻不知怎麼搞的,還生要提什麼後悔、後悔的。我想,她不是將孟誌偉看高了,就是將我看低了,愈是熟悉,就愈不容易看清對方,就像我看肖蘭,一個準主意都沒有的人,偏偏被一個小有名氣的作家戀了五年,五年後肖蘭不得不與這作家結了婚。“不得不”當然是肖蘭說出來的,但我一直持懷疑態度,那作家我見過,雖不是一表堂堂,卻可以談笑風生,幾乎勝過我們所有的同學,我認為肖蘭這樣的人是沒有理由拒絕人家的。
現在,肖蘭又一次提到了孟誌偉。但我不認為孟誌偉還會介意三十年前的那次拒絕,三十年裏成年人的生活有多少酸甜苦辣,那少年時期小小的受挫算得了什麼呢。
可是,還真叫肖蘭言中了,校慶這天,孟誌偉果然沒有來。
孟誌偉的缺席並沒有影響聚會的快樂,一群三十年前的小孩子忽然以中老年人的樣子重聚在一起,這本身就像經曆著一個激動人心的童話,大家你望著我我望著你的,隨了一個個名字的喊出,中學時期的少年的影子竟是幻像般地重現了,大家一時間毫不費力地就將過去和現在連接了起來,使身在其中的我,簡直就覺得我們隻不過是經過了一個假期而已,今天重聚在一起,則是標誌著一個新學期的開始。
不知是誰嚷嚷著要去找三十年前的教室,立刻有人說,早沒有了,變成一排漂亮的廁所了。大家笑了一陣,卻又有些傷感,說,廁所再漂亮也是廁所,好好的教室怎麼就改了廁所呢。大約人們對這一事實都不能順暢地接受,便再也沒人提起教室的事情。
但教室畢竟是同學們曾經有過的歸巢一般,沒有了教室,總有一種揮之不去的失落感。況且,整個校園也已麵目全非,原來的操場變成了一排排的樓房,原來的教室倒推為平地變成了操場,我們的教室由於在邊上就變成了現在的廁所,還有原來用作開聯歡會、開批判會的土台子也不知哪裏去了,換了有舞台、有電影屏幕的階梯教室。現在我們就坐在這階梯教室裏,為的是避開外麵其它班級的喧鬧,與自己班的同學們好好說說話。可是,教室是太大了,我們幾十個同學隻占了小小的一角,一說話還有嗡嗡的回音,大家都有些不習慣,常常地就沉寂下來,沒有了任何的聲音。大家為此不由地笑了一陣,忽然就有人提議說,既是這裏不方便說話,不如到校外麵找個能說話的地方。這提議立刻得到了響應,大家都不再管校慶不校慶的,一致站起來往外麵走,好像與這麵目全非的學校賭氣似的。
好在外麵的校慶大會還沒開始,其它班級的同學們也都是這裏一群那裏一夥的,在學校的各個角落分散著。大家走在其中,並沒什麼人注意,即便注意,也認不出是哪個班的,三十年前的人聚在這裏,眼睛還是從前的眼睛,眼裏的人卻都已是陌生的了。
有個同學認識一家酒店的老板,大家便隨了這同學走出學校,去了這家酒店。
還沒到吃飯的時間,酒店裏冷清清的,幾位打扮豔麗的小姐見這一群人闖進來,露出驚詫的模樣。與剛才學校的熱鬧相比,大家又有一種走錯地方的感覺。但不管怎樣,學校是回不去了,錯也須錯到底了。
不知哪個機靈的同學將兩張大圓桌並在一起,讓大家圍圓桌坐了下來,形成了一種集中的氣氛,使剛才“走錯地方”的感覺立時消減了許多,重新找回了初見麵時的喜悅。
在這其中,有兩對同學夫妻,肩挨肩地坐在一起,其他同學不斷地同他們開著玩笑。他們的坐位,顯然也是其他同學安排的。坐在那裏,他們互相不大說話,隻將目光朝了其他人,一有說話的機會就搶上去,與自家人倒顯出了生分。有人提出要他們談談戀愛經過,他們鐵了心似的死也不說,其中一個活潑些的,隻說些不相幹的笑話來轉移大家的注意力。
他們成為夫妻的事我早聽說過,當時驚訝了片刻,也就過去了,但現在真的看他們雙雙地坐在麵前,不由地感到了滑稽。這兩對夫妻,怎麼看怎麼也不那麼匹配,高低胖瘦不一不說,性格差異也不說,隻憑當年同學時的印象,我敢肯定所有他們以外的同學都不會想到的,因為,那時候他們幾乎都說過對方的壞話,其中一個男生,還以說別人壞話討過我的喜歡,那“別人”便是他現在的妻子。
我把我的感覺在肖蘭的耳邊說了,肖蘭淡淡地笑笑,說,我也有同感,但既是自由戀愛,就可能是匹配的,就可能是我們的感覺有問題。
肖蘭錦任何時候都是這種遊移不定的態度,沒有一點辦法。我便說,感覺從哪裏來,還不是從他們那裏來。包括孟誌偉那一對,要是今天坐在這裏,我敢說跟他們一個樣,不然他怎麼會離婚呢。
提到孟誌偉,肖蘭沒有說話,但我覺出她有些不自然。我以為她仍在記著我與孟誌偉過去的事情,仍徒勞地在為我和孟誌偉擔心。我沒有理她,孟誌偉若真的因為那點事不肯來,他就太小心眼兒了。但我猜還不至於,隻能說明肖蘭的小心眼兒,肖蘭是不能替代孟誌偉的。
兩對夫妻總也不肯說什麼,有人就將目標轉到了我身上,說我從前就是班裏的文體委員,這些年又一直在宣傳部門工作,應該唱個歌給大家聽聽。
我對兩對夫妻很有些看法,好歹是同學的聚會,況且又是老夫老妻了,有什麼不好講的。我便作示範似的站起來,大大方方唱了支<<朋友>>。在同學們熱烈的掌聲中我又拽起一個男同學共同唱了支<<夫妻雙雙把家還>>。這男同學唱得一般,但很會搞笑,每唱一句下來都引起笑聲和掌聲,我很慶幸選了他一起唱。
在我們的帶動下,許多同學都開始躍躍欲試,一隻話筒被大家搶來搶去的,快樂的氣氛在歌聲中愈發濃烈著。
在大家搶了唱歌的時候,我卻又避開唱歌,與一位男同學隨了樂曲跳起舞來了。我喜歡和別人不一樣。
我自信,當年在班裏我是佼佼者,如今還是,沒有任何一個同學比得上我。
我的臉興奮得發燒,我的眼睛一定亮得嚇人,我優美的舞姿讓我自己陶醉。這時候,我早把肖蘭忘記了,把所有的人都忘記了,心裏裝的隻有自己,隻有大家對自己的欣賞。
我這個人,用肖蘭的話講,就是總容易得意忘形,因為得意忘形,多少人生的細微處都被我忽略掉了;我還容易輕易地下判斷,且自信自己的正確,因為自信正確,多少模棱兩可的美妙都被我錯過去了。這是肖蘭的話,因為是肖蘭說的我就從沒有在意過,我想,你肖蘭那樣地高明,為什麼還總要問我怎麼辦呢?肖蘭時而會說出些我意想不到的話來,但因為她是個遇事猶豫不定的人,我就總是很快地要把她的話忘在腦後。
盡管興奮、陶醉得要命,有一刻我還是驚愕地發現,這班裏有優美舞姿的遠不止我一個,跳得好的幾個竟還都出乎我的意料,同學時期從沒見他們演過節目,課下都很少見他們有什麼活動,他們隻會蜷縮在教室裏,連個像樣的站相都沒亮出來過。可是,如今的他們真是出息了,請人跳舞時還一彎腰一伸手,一副很是回事的紳士風度。天啊,簡直是另一個人了,他們是怎樣變化的呀!
與他們跳舞的時候,我沒敢說一句話,生怕對方一答話好的感覺就消失了一樣。他們也沒說話,專心地跳了又跳的。待與一個叫王福慶的同學跳的時候,我實在忍不住我的好奇心了,他跳得太棒了,身上似還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兒,而他從前的臭腳丫子味兒是全班聞名的。我問他,你在哪裏工作?他說,在人民醫院。這又讓我吃了一驚,人民醫院是全市最整潔、最受人們讚譽的醫院,他在那裏工作,不脫胎換骨變個樣才怪!然而後來肖蘭對我說,他不用脫胎換骨,他骨子裏就是幹淨的,我注意過,他從不亂吃別人的東西,也不用別人的飯盆、茶缸,他的飯盆、茶缸也從不讓別人用。我說,那他的臭腳丫子味兒呢?肖蘭說,那他一定是沒有辦法,腳愛出汗唄。你聽聽,肖蘭沒本事“怎麼辦”,倒有本事談“為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