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推了一下。於是那個男生頓時瞪大眼睛——“你幹什麼?!”
“我叫鄭彩麻。”
“你幹什麼?!鄭彩麻?!”
總結——“老師,你看,路過的也可以喊我的名字。”
“哈哈哈……不愧是姐姐,太厲害了啦!”
在憶美聽見這件事之後,大笑了整整十分鍾沒停過。我和鄭英奇在一旁吃著泡菜看著她。很久沒有回到鄭英奇的家裏了,我四處打量了一下,然後就問——
“奶奶和姑媽那邊最近有沒有聯係過你?”
“兩個月之前吧。”
他說,然後抬頭,像是忽然想起什麼似的大聲道——“對了!那個和我長得很像的家夥要結婚了!”
“什麼?”
我愣愣地抬頭——“你是說智銀聖表哥?和……韓千穗麼?”
“啊……是啊……姑媽還來了請帖,叫我們過去參加婚禮。”
說著,鄭英奇就忽然轉身,然後在抽屜裏麵找了半天,接著掏出了請帖。憶美頓時上前看了一眼,然後噎住了——“連我……也請了?”
我看著請貼上那張智銀聖和韓千穗的照片,忽然就覺得這個世界不真實了。
結婚了?
照片上的智銀聖還是平板著一張臉,活像攝影師欠了他百八十萬,而他身邊的韓千穗卻是笑容燦爛,笑得沒心沒肺。
明明是有些意外的事情,我卻在看見這張照片後自然而然地就能聯想到他們以後的生活——比如瘋瘋癲癲的日常生活還有一個白白胖胖的兒子。
一切……都顯得極其自然……
是啊,智銀聖表哥比我們大了好幾歲,現在已經工作了,韓千穗也是。他們在一起了那麼久,是該結婚了啊……
“姐姐?你怎麼了?”
憶美在我眼前晃了晃手,然後猛然臉色一變,對著我就尖叫道——“姐姐!你不會是看著這個請帖也想著結婚了吧?!不!我不允許!”
我:“……”
鄭英奇銜著泡菜梗:“姐姐,你想和我結婚了?”
我用一種看外星人的眼神來回看著他們兩個,然後開口道——“你們……是用大腿思考問題的麼?”
他們:“……”
我:“其實……結婚,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你覺得呢,鄭英奇?”
然後。
然後我第一次看見鄭英奇這個有著奇怪思維的外星人少年漲紅了臉,然後呆愣愣地回答了我一句——“我……正好這個月剛到法定年齡。”
憶美:“啊啊啊啊!!鄭英奇你快閉嘴啊啊啊啊!!姐姐!不要啊!!”
不知道是不是每個女孩子都曾經想象過自己會在某一天當上年輕的媽媽,然後在小朋友聚會的時候,自家娃兒就能自豪地牽著自己的手說——“我媽媽最年輕最漂亮啦!”
韓國的法定結婚年齡,男,十八歲,女,十六歲。
我想,我是認真的。
而男女未滿二十要結婚的話,是要取得雙方父母同意並簽字的——啊……這個就不必擔心了,我和鄭英奇都已經沒有父母了。
不過想是一回事,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為了更加有效地奔向未來的美好設想,我和鄭英奇準時到達了智銀聖和韓千穗的婚禮,並且拉上了憶美。
憶美是第一次見到智銀聖,當時就整個人風中淩亂了,說了一句——“我幾乎已經能夠想象得出鄭英奇這小子以後船上新郎服的樣子了。”
鄭英奇:“不可能。我肯定比這個家夥帥多了。”
我們這邊還在說著的時候,姑媽和奶奶就走了過來。
姑媽今天穿得特別漂亮,遠遠地看去,憶美倒是和她有幾分像,一樣有好看的眉眼,一樣有一些奇怪的小脾氣。
“啊……這就是憶美吧?以前見到你的時候,你才這麼點大,現在都是大姑娘了。”
姑媽上前笑著說。
於是憶美愣愣地就脫口而出,“嗯,我都已經到合法婚娶年齡了!”
眾人:“……”
韓千穗做起了新娘還是上躥下跳的,看見我和鄭英奇之後,便拖著智銀聖到我們這邊來了——“啊!彩麻!還有彩麻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