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公文
清末,某趙姓書生任縣衙小吏,常處理公文,久而久之,開口便是公文用語;且性詼諧,故出語不時引人發笑。
一日,其妻恨子不長進,痛毆之。趙書生嚎啕大哭道:“竊查老夫僅此一子,妻竟痛加鞭打,殊屬不合。孺子年幼無知,縱有非法情事,不無可原。妻未行呈報,遽予拳腳交加,尤屬不當。特斥。”
次日,其子向趙書生索要五元,用以購買零食。趙凜然拒絕,道:“礙難照準。”其子大哭,糾纏不休,趙書生實在招架不住,乃給二元,並致詞雲:“姑念孺子平日尚知節儉,著發二元,以示獎勵。所請五元一節,應毋庸議。”
又一日,趙書生如廁,其妻要他進餐,趙大不悅,厲聲道:“暫緩!”其妻再催,又怒道:“老夫便事正急,業經聲明暫緩進餐在案,妻竟一再擾急,影響老夫便事尤巨,致幹未便。是可忍,孰不可忍!”
聞者無不捧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