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神通廣大也找不到另一匹馬來,還是說你想徒步跟在我後麵?”她倒不怕洪七公跟不上,他的內裏修為和輕功都極好,她隻怕他會累死而已。

徒步確實很耗內力,而且……洪七公瞄了瞄林朝英蒼白得嚇人的臉色,要是他的內力因為趕路耗得差不多,在路上有什麼意外誰來保護林朝英?不過男女共騎一匹,若是讓人看到了,也難免會引起旁人的誤會。他倒無所謂,但林朝英可是個姑娘家。

林朝英似乎也知道他在猶豫些什麼,有些莞爾地說道:“不是常說,江湖兒女不拘小節麼?現在什麼時候了,你這個混江湖的大俠怎麼比我還要婆媽?”停了停,她又說:“要是你真擔心我跟個乞丐趕路失了麵子,你明個兒天亮就去將你身上的乞丐裝換下,路上若是有人見到你我,不過也當是尋常出遊的年輕姐弟而已,絕不會想到洪七公這號人物。”說著,她另一隻手忍不住捂上胸口,微蹙著眉頭。明明打中的是肩膀,眼下胸口卻比肩膀還疼。

洪七公一愣,姐弟?為什麼是姐弟不是兄妹?正想問,又見林朝英蹙眉,似乎是很難受的模樣,想起適才她掉下馬的那一幕,於是當機立斷,翻身上馬。他一手拉著韁繩,一手輕輕扶住林朝英的肩膀,說道:“你要是難受就別強撐著。”

“我無事,我們先離開。其他事兒等天亮後再作打算。”

洪七公聞言,如今似乎也隻能是這樣了。他點了點頭,說道:“你要是撐不住,就靠著我閉目成神一會兒。”

清晨時分,林朝英和洪七公剛好路過一個宅院,三進的宅院,外頭環繞著的,是開得正好的桃花。

林朝英碰了碰洪七公的手臂,輕聲說道:“停一下,讓我下去。”

洪七公俯首,漆黑的瞳孔鎖在她的臉上。

“做什麼?”

“如今天亮了,我們兩個這麼趕路太引人注目,我去問這戶人家去換點衣服。”

“可你看著很累,還是我去吧。”

“你去?”

林朝英很懷疑地看著洪七公亂糟糟的頭發,雖然他身上衣服是幹淨的,她確定她離他這麼近也沒聞到異味,但她覺得一般人家見到了洪七公,不會想要給他好臉色看。

洪七公麵對著林朝英懷疑的目光,又看了下自己渾身上下的裝扮,有些訕訕,“好吧,那就你去。”

林朝英從那戶人家出來的時候,已經換了一身裝束,看得洪七公一陣傻眼。

走出來的女子一身鵝黃色的衣裙,原本用紅色發帶紮著的長發放下,垂至臀部。如果說一身紅衣的林朝英給人的感覺是張揚又帶著幾分倨傲,那麼此時的林朝英就是給人一種截然不同的感覺,溫婉而優雅。她肩膀還掛著一個包袱,手裏又牽了兩匹毛色發亮的駿馬出來。

林朝英走至洪七公跟前,將肩膀上的包袱取下扔給他,說道:“你去換衣服,對了,把頭發也梳一下。”說著,又將原本那匹馬牽著往那戶人家走。

那匹馬昨夜帶著兩個人跑了一夜,已經十分勞累。洪七公知道林朝英是要將那匹馬留在這戶人家,也隨她去,隻叮囑一聲:“有事你就叫喚一聲。”

林朝英笑道:“我心裏有數。”這個三進的宅院布置很雅致,園中種著臘梅,看得出來主人家是個雅人,也是個十分善良的人。她剛才一敲門,說了一下自己的請求,那仆人便說要去請示主人,那主人二話不說,便讓人帶了她進去,聽說她身上的衣服還是這個主人的,是個姑娘家無疑。又聽得那仆人說他家姑娘宅心仁厚,最是樂於助人,在家中也很受寵愛,但因為身子弱,所以特地到這兒來休養身體。

林朝英見那仆人雖然裝束平凡,但眉目間卻帶著英氣,那是練武之人才會有的神韻。看來這宅院的主人,說不準是個世外高人。臨走時,她給了那人一張銀票,那仆人卻說他家姑娘並不需要銀票,反倒是她出門在外,還是多些錢財傍身較好。一番話說得林朝英對那主人有好感大發,這世界果然還是好人比較多!她想了想,便將她一直帶在腕上的飾物取下,那是銀色的玩意兒,像是蜘蛛網一般的形狀,看著模樣有些怪異,但卻很特別。

“這是我的小小心意,希望你家主人不要嫌棄。”

那仆人見到了那飾物,微笑著說:“這東西頗為別致,那我就替我家主人收下了。姑娘一路走好了。”

林朝英一直覺得要是洪七公好好地打扮一下的話,其實真的是個陽光美男子。事實證明,她的眼光是很精準的。

她看著站在她跟前一身玄色衣袍的男人,身材高大,挺拔得不像話,劍眉入鬢,雙目有神。男人的粗指忍不住撥了撥鼻頭,有些不自在地說:“我太久沒穿過這樣的衣服了,有些手腳都不知道該要怎麼擺的感覺。”

林朝英聞言,忍不住笑。“這樣挺好看的,絕對沒有人會將你和丐幫幫主洪七公聯想到一塊兒。”說著,又將一條玄色的長布扔給洪七公。

洪七公接過玄色長布,在那碧綠色的打狗棒長利落地繞了幾下,那碧玉晶瑩的打狗棒就變成了是用玄色布條纏繞著的拐杖。

林朝英眨了眨眼,問:“你怎麼知道我是要你把打狗棒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