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五年,四月初三,夜一更。
許都北城門,三五甲士在城樓處巡邏,人人高舉火把,時傳交談聲。
城牆下三位黑衣客貼牆而行,一路避過火光,神不知鬼不覺地摸到了城樓石階拐角處。
“刃!”
就在巡甲手中火把照耀石階上方的片刻間,三人同步躍起,擲劍殺三卒。
其餘巡甲大驚,立即高呼敵襲,又引來了十餘位守卒,雙方會於城樓石道廝殺。
這三位黑衣客身手了得,不到一炷香的功夫盡殺二十位巡城卒,且死者皆被一劍斃命,頗具任俠之風。
“仔細查找,不得放過一人。”史阿囑托同行二人後,自己則去了內城門處。
又過兩刻,王服帶著數十位甲士趕來。
“史將軍,情況如何?”王服環視空蕩街道,走近史阿身旁小聲詢問。
“城上守卒皆已解決,子由兄可接管此處,靜待左將軍到來。”史阿平淡應答。
“好。”王服即命甲士登樓。
“子由兄,阿還要去接應王師,告辭。”史阿與走下石階的二人相互點頭,辭別王服,消失在夜幕中……
夜二更。
許都皇宮,豫帝劉辯召集了六百餘位宦官會於殿中,又給每人佩以刀劍,劉辯自己則穿著一身玄色魚鱗甲,手持靈帝所賜的中興劍。
中興劍是建寧三年所鑄造,共有四柄,一柄遺失,一柄助張安脫罪,其餘兩柄靈帝賜予劉氏兄弟。
“眾卿聽著,爾等建功立業的機會到了,隨朕殺出宮去,與左將軍彙合,誅殺國賊曹操。”劉辯高舉寶劍,興奮呐喊。
“誓死追隨陛下。”宦官齊呼回應。
與此同時,衛將軍唐瑁也在積極籌措人馬,準備入宮接應豫帝。
唐府庭院中聚集了上千位雜牌人馬,甲士、家侍、門客有一是一,皆佩盔甲矛槍。
唐瑁坐於院中掐算著時辰,直至一甲士在他耳旁低語了幾句,唐瑁抽出佩劍,領兵出府。
眾卒行街,密集的腳步聲驚醒了兩側住戶,由於宵禁政策住戶皆不敢掌燈,憑借月光隔窗窺視,多歎今夜刀兵險。
唐瑁方才行至街口,便聽見四麵巷中傳來喊殺聲,火光突起,將街麵照若白晝。
唐家門客、家侍哪見過這種陣仗,嚇得瑟瑟發抖,更有甚者棄刃跪地乞降。
“踏踏踏!”
曹軍在左右街麵列陣,盾兵在前,弓兵居後,圈圍唐瑁營。
“衛將軍這是要去哪裏呀?”
史渙,字公劉,豫州沛國人氏,年少好任俠,英氣勃發,忠勇有為,在曹操興兵初便以門客身份追隨,是曹操親信之人,一直掌管禁軍。
“史公劉,你為何攔本將去路?”唐瑁雙目佯怒,欲以身份壓人。
“哈哈哈,衛將軍好大的官威呀,你一謀反之人何來言辭鑿鑿?深夜帶軍行街,反倒有理了?”
韓浩,字元嗣,司隸河內人氏,初從王匡,後被夏侯惇賞識,與史渙齊名,亦是曹操心腹。此二將在曹軍中屬於老資格,官職常督諸軍,僅次於夏侯元讓。
“韓元嗣,你無憑無據為何血口噴人,本將宵禁巡街,查察細作,也有過錯嗎?”唐瑁矢口否認道。
“那是何人接的衣帶詔,又是何人密謀聯絡三姓家奴?”史渙微微抬手,弓兵拉弦作滿月。
唐瑁一聽知事情泄露,再無辯言,命令全軍衝殺史、韓二人。
“嗖嗖嗖!”
唐瑁未衝兩步,箭雨已至,唐瑁胸口連中三箭,絕息後仰。
繼,曹軍圍殺唐瑁部,半個時辰盡誅千人,不降一員,將整個街麵染作赤紅……
夜三更,司空曹操與尚書令荀攸議事完畢,帶著三五家仆,乘車回府。
街上冷風緊,曹家家侍麵如死灰,僵硬駕車,車馬內時傳響動。
忽而前街走來一人,懷抱一劍,風吹蒼發淩亂,目亮如夜禽。
家侍一驚,連忙勒馬,但那人竟直向前,絲毫不作避讓,眼看馬匹就要撞在其身上。
“踏!”
王越重踏石磚,一躍數丈,單腳站在馬頭之上,抱劍腰身紋絲未動。
“嗡!”
一道白光突顯,曹家家侍人頭落地。
“曹賊受死!”
王越一聲大喊,腳尖輕點馬頭騰空而起,飛身直入車馬內,隻見車廂中是一五花大綁的家侍。
“嗖嗖!”
王越心驚,隻聽車後傳來箭羽聲。
“踏!”
王越不敢久留,再次點步後撤,身如靈燕。
“慌!”
火箭遇木即燃,兩側窄巷曹軍突湧,且伴喊殺聲。
“帝師,別來無恙。”滿寵持劍立於甲士身旁,朗笑開口。
“哼!”王越目生不屑。
“寵知帝師劍術卓絕,特備五百刀斧手向帝師請教,帝師不必留情,盡管指點。”滿寵抬起右手向前一揮,刀斧手慢慢合圍王越。
王越何許人也?天下第一劍師,指導宮庭劍術之人,即便已是暮年,但何人心中不懼,刀斧手皆作躊躇,無一人敢先動手。
“爾等號稱曹家禁衛,怎皆為鼠輩?”王越自知今日難逃一死,但口舌仍做強硬。
此番話語激怒了刀斧手,左側一員率先衝向王越。
“刃!”
王越出劍速度極快,眨眼功夫已經刺穿了刀斧手的咽喉,退劍回身,劍鋒無血人已亡。
一人為榜樣,眾者相隨,刀斧手從四麵八方攻向王越,王越身如狡兔,靈動多變,避過攻勢的同時,伺機反擊,逢出劍,必有人亡。
兩刻左右,一人戰團從街道中心拉至房屋邊緣,地上倒了三四十具屍體,王越腳下也壘了六七死屍。
王越的確老了,以前他可以精準預判身後之敵,但現在他隻能選擇靠牆,減少攻擊壓力。
“噗!”
一柄短刀砍開了王越左肩,鮮血瞬時染紅王越的白衣,王越吃痛,緊貼牆壁右手出劍,結果了那卒。
“王越負傷,氣力已盡,眾卒速速圍殺!”滿寵作為旁觀者愈發心驚,耄耋之年連戰百人,試問天下誰能做到。
“休傷帝師,史阿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