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膩了、煩了、厭了、倦了,”我看著他。“房子、車子,歸你。孩子、存款,歸我。”
“這不像你風格啊,擱以往,我得淨身出戶啊。”
“蕭邦,你還記得當年我們住在那個不到十平米的車庫裏時候的日子嗎?那時候,我最大的夢想就是想成為有錢人,我希望家裏有很多很多錢,永遠都花不完的那種。你還記得你當時怎麼跟我說的嗎?你說我心裏就知道錢,不關心你。嗬!”
“你是不是外麵有人了?”
“你呢?”
“我那隻是,我跟她們都是逢場作戲罷了!我從不當真的!我這都是為了掙錢,我是身不由己!還有,你最近帶著小寶去哪了?”
“度假,圓小寶一個夢,也圓自己一個夢。”
“我答應你,離婚。但是,我有條件的,小寶得歸我。其他的,你全部拿去。”
“她會同意小寶跟著你嗎?”說著,我拿出手機,點開被蕭邦藏了不知多少年的那個人的社交網。“她,也是逢場作戲?”
“你查我?”
“你可以這麼想。蕭邦,咱們好聚好散,我不想再跟你糾纏不清。你不在家的每一天我都知道你去了哪兒,去幹什麼了,跟誰在一起。”我從包裏拿出硬盤。“這個送你了,留個紀念吧!”
愛一個人時有多瘋狂,不愛的時候就有多決絕。我是個傻子,浪費青春與生命的傻子。人生最不值得做的事,就是花大把的時間去與一些爛人破事糾纏不清。
一周後,我與蕭邦出現在民政局,結婚證上那張曾經花了五十塊錢加急拍的兩寸證件合照,那時候,笑得多甜。那時候,兩人的眼裏都是彼此。它被收走,換了一人一本離婚證。他眼裏,還有光,還有人,別人。
“你答應我的一定做到,我隨時都有探視小寶的權利。”
“所以呢?”
“所以你不能再之前那樣好多天不接我電話,我找你,除了看小寶,沒別的事。”
蕭邦走了,從此在我的世界裏,他永遠消失了。我很感激他,沒有在離婚的時候跟我吵、跟我吼,也沒有因為小寶的撫養權問題與我糾纏不清。他很爽快。那一年,我二十一歲,今年,我三十三歲。十二年,再見,過往。
“小寶!”我換了發型,出現在小寶麵前,他現實好奇,轉而笑起來,“媽媽,你的頭發怎麼變得彎彎曲曲的?”
“漂亮嗎?”
“漂亮。”
“咱們今天去吃大餐,媽媽在網上訂好了。”
“吃什麼?”
“到了你就知道了,來,牽著手。”我伸出左手食指。小寶緊緊的攥著。
路上,我一直在想,之所以沒有一句爭吵,他一定是看了硬盤裏的所有影像,也聽了所有的錄音吧。他一定會覺得我是個心機深重的女人吧?他一定會覺得趁早離開我,對他來說,是好事吧?無論怎樣,好聚好散是我想要的結果。
“媽媽,”小寶走著,“我有點想爸爸了。”
“吃完飯,媽媽去給你買個電話手表,以後,你隻要想爸爸了,就可以給他打電話,好不好?”
“好吧。”小寶看著我,“爸爸再也不回家了嗎?就像小桃的爸爸那樣?”
“嗯,不過,爸爸答應你隻要你想他,他就會出現。”
“哼,我才不想他!我以後再也不想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