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我記得你以前是不怕我的(2 / 3)

就算是知道林敘淵的心意又怎麼樣?她拒絕的十分徹底,隻把他當成至交好友。幫助了她這麼多年,如果回到國內順風順水之後就不聯係了,這又算不算是過河拆橋。

這是冬天,外麵西風冷冽。

淩菲菲被摔在圓床上,被陸承安狠狠地壓了上來,剝光了身上所有衣裳,她隻覺得冷,瑟縮著身子,看著陸承安的眼神格外涼薄。

那種眼神,讓陸承安心裏“咯噔”了一聲。

他從來都不喜歡勉強,況且還是勉強一個自己喜歡的女人。

他有些挫敗,粗喘著氣,壓在淩菲菲的身上,可以感覺到她胸前的柔軟起伏。

不管過了多少年,淩菲菲對他來說,還是有著致命的誘惑力。

“陸承安……”淩菲菲喑啞著身子,眼淚還沒流到腮幫子就笑出聲來,這種卓別林式的悲哀,從六年前又飛到了淩菲菲的身上。“我們是怎麼了?我們以前不是這樣的。”

淩菲菲總記得,那年夏天,寧靜的海平麵。

直到海天分不出界限,仿佛黑夜牽連著光明,餐廳的落地窗裏映著兩張矜貴的臉,每根潮濕的發絲都浸泡在漂浮的海風裏,帶著淡淡的腥味。

來自瓦爾登湖的玫瑰色芳香,讓時間頃刻停滯在那一刻,他們在一起,可以聽到海邊的教堂裏傳來的祝禱歌,就好像是海水拍打著礁石的聲音。

一下又一下,那個時候,他們親密無限,無比恩愛。

那是他們彼此的第一次,從此告別了童子軍。

相隔數年,他們早都變了一個樣子。都不再懂得體諒對方。

陸承安摟著淩菲菲睡了一夜,他們單純的赤裸相對,直到第二天陽光跌進來,淩菲菲有條不紊地穿好了被扯得變了形的衣服。

她莫名的覺得理解,理解了陸承安的心情。

被愛的女人是矜貴的。

去盛景的時候,陽光最好。

她坐在計程車的後座,手指繞著打在車窗上的陽光,也不知道怎麼了,格外的滿足。腦海中全部都是昨天晚上陸承安那麼瘋狂的臉。

剛到盛景,就看到白慕雅在等著她。

臉色沉靜,看不出什麼表情。看到是淩菲菲來了,她踩著高跟鞋走上前。

她們兩個人站在一起,完全不是屬於一個國度。

白慕雅看起來就是一個歐洲貴婦,就好像是在《唐頓莊園》裏麵走出來的女人,她是很美的,也很年輕,頭發絲都在炫耀著她的資本。而淩菲菲還存在於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的香港,自得其樂,並且喜歡聽著迪斯科擦著複古紅。

“有事?”她並不想跟白慕雅多說,無非又是為了陸承安來的,但是很可惜,誰都管不著陸承安。

他們一起進了調音房。這裏足夠安靜,並且他們也都不敢擅自闖入,聽說是薛子揚下的死命令,淩菲菲感謝薛子揚為她保留了一片淨土。

白慕雅放下手中的包,一臉倨傲。

“你怎麼還有臉住在淺水灣?”

“如果不是你們指使羅天宥,我覺得,我不會再踏足淺水灣半步,是你們讓我住進去的。”淩菲菲從來都不是一個懦弱的人。

況且,始作俑者對這她頤指氣使,更讓她覺得諷刺。

“如果你們再不收手的話,我不介意孤注一擲跟陸承安和好。”

“你敢。”白慕雅沒想到她會這麼硬氣,徹底發了瘋。“你要是敢這麼做,我一定不會讓你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