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軍山,金素昔的丈夫。
一個對她極好的男人。
一看起來就十分憨厚,淩菲菲木然,站在一邊,眉眼低垂。看樣子金素昔可以跟他共同生活一輩子了。
顧寧成當然是金素昔深愛的人,但是那又如何?緣分這種東西,在某些時候就好像是一把利劍一樣,會刺穿某人心髒,會痛不欲生,也會枯木逢春。
她希望這是金素昔的真命天子,希望他們可以一直幸福下去。
“這是王軍山,我的丈夫。”金素昔笑臉盈盈,隻是那種歡愉並不帶著幸福,歎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金素昔這樣好的一個人,終究還是要嫁給一個自己不愛的男人。
淩菲菲心裏莫名悲慟,看著金素昔那張臉,有說不清道不明的淒惶之感。她知道,這或許還是金素昔最重要的選擇。
她苦笑。
王軍山十分客氣,朝著淩菲菲笑了笑。
“淩小姐,我很喜歡你的歌。”
“謝謝。”淩菲菲十分大方地笑了笑,有人欣賞自然是有人欣賞的好處,總好過於籍籍無名,再想到這人日後乃是金素昔的丈夫,淩菲菲對他更加客氣。
隻要能對金素昔真心真意的好,至於其他的,也就不那麼重要了。
王軍山又朝著金素昔說道:“有什麼事盡管叫我,我先出去,你們聊。”
確實是一個很成熟的男人。
跟這樣的人在一起生活,總不至於會傷心傷肺,能讓金素昔傷心的人,一早就離開了她的世界,如果真要說起來,也不算是不幸運的。
“素昔,你愛他嗎?”
“這個重要嗎?很少有人像你跟承安一樣,相愛的人結婚。大多人都是跟自己愛或者愛自己的人在一起,我選擇的是我愛的人。”
金素昔目光坦然,“軍山對我很好,我跟他可以過一輩子了。”
淩菲菲抿了抿唇,眉眼之間帶著幾分憐憫來。又不敢暴露自己的心,隻好沉默。
半晌,金素昔朝著淩菲菲笑道:“過幾天我要回金家一趟,菲菲,有時間的話陪我一起?”
這是金素昔第一次這麼懇切地邀請他。
淩菲菲心中一動,微微頷首。
“好啊,隻是金家不在棉城?”
“不在,在春城那邊。”
有點遠,淩菲菲看著金素昔那張懇切的臉,愈發堅定地點了點頭。
淩浩自然是有人照顧的,陸承安是個大人了,她可以算是閑散人士了。
更何況跟金素昔之間的友情讓她十分迫切地想要去拜訪金家。
等陸承安知道這事兒的時候,淩菲菲可以明顯地感覺到這人的不快活。
“去金家有什麼不妥嗎?”淩菲菲依舊是不太明白,聳了聳肩,一臉的天真單純。
陸承安苦笑。
“你對金家可是一點都不知道呢。”
“但是那也是素昔的家,有需要擔心的地方?”
淩菲菲不禁有些好笑,走上前,緊緊地抱住了陸承安的身子,這個男人實在是固執,在某些時候勢必是要采取一些非常手段不可。
她主動攀上了陸承安的脖頸,一臉嬌羞。
“過一段時間就是她的婚禮了,承安,我們是素昔的朋友,要講義氣的。”
又是這句話。
陸承安苦笑,他被這麼一個小女人完全吃的死死的,一點自己的個人意誌都沒有了。到了淩菲菲跟前,更沒有辦法說出什麼不允諾之類的話來。
“我陪你一起好了。”陸承安對金家倒是十分熟悉,當初金家生意出了問題也是他幫忙處理的,說起來金父金母對他十分親切。
“我得問問素昔。”淩菲菲格外尊重金素昔的意願,心裏想著,如果金素昔找她是為了說一些很私密的事情,有個男人在場,很不好。
“王軍山也會一起過去,所以我也去。”
淩菲菲滿頭黑線,這話聽起來怎麼聽怎麼像是在賭氣,她聳了聳肩,倒也無所謂,嘻嘻笑了兩聲。
“好啊,那就一起去好了。”
三天後他們一起出發去春城,坐飛機隻要幾十分鍾。
跟棉城不同,這裏很明顯要暖和很多,幸好聽了金素昔的忠告,淩菲菲穿著一條連衣裙,並不熱。
一行人十分低調地到了金家,淩菲菲隻看一眼就徹底喜歡上了。
其實這一路上都能讓淩菲菲尖叫出聲,這完全不同於棉城,節奏緩慢,各色花卉織錦,讓人覺得回到了原始森林。
金家是一間進深很廣闊的平房,前前後後都是大花園子,種著許多種花,金素昔說過,她喜歡的大多都是美人蕉和梔子花之類的,所以這裏麵最多的也是這兩種。
淩菲菲跟陸承安被安頓在東邊拐角的小屋裏,一扇落地窗,拉開窗簾就能看到一院子的花花草草,很和風日係,她總覺得這是度假來了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