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購房合同前,柳建華給陳愛華打了一個電話,陳愛華又給自己的開發商朋友打了一個電話,然後開發商那邊給這邊售樓部的經理打了一個電話,經理接到電話之後,親自的來接待柳依依一行人。
不過在經理詢問他們房產證上要寫誰的名字時,柳依依與外公外婆還有舅發生了爭執。
柳愛國林妹還有柳建華之前就商量好了,房子的錢是由柳依依出的,所以理所應當的寫她的名字。
但是柳依依是要把這兩套房子送給外公外婆還有舅的,所以她主張寫舅的名字。
之所以不寫柳愛國或者是林妹的,是因為柳愛國和林妹還有兩個兒子,為了防止他們百年之後,柳建設和柳建宗打房子的主意,所以柳依依決定全部寫在柳建華的身上。
雖然柳建設和柳建宗已經跟外公外婆分家,但是從法律上來講他們也是有繼承權的。
但是這房子是柳依依買的,柳依依可不想大舅和二舅一家來打房子的主意,在她心裏,外公外婆這套房子百年後就是要送給舅的。
所以為了以防萬一,直接寫舅的名字是最好的。
“舅怎麼能占你的便宜呢,這些錢原本就是你的,就應該寫你的名字,你讓外公外婆還有舅住就行了。”
柳建華把柳依依當作女兒,又怎麼願意占柳依依的便宜?
“這是我孝敬你們的,你們就不要再跟我爭了,我還年輕,有的是賺錢的機會,以後一切都會有的,而且我不是還打算在市裏買房嗎,到時候那套房子我就寫我自己的名字,縣裏我可能以後不會住太多,所以你們就不要跟我爭了好嗎?”
柳依依看著外公外婆還有舅說道。
在她的堅持下,柳建華妥協,同意讓兩套房子都寫自己的名字,但是他明確的向柳依依表示,以後不管他結不結婚,這兩套房子都是她的。
“把經理叫進來吧~”
看舅同意寫自己的名字,柳依依笑著讓他將之前趕出去的經理重新的叫進來。
這一次,購房合同很順利的就簽下來了。
因為是全款付,所以手續各方麵會稍微的便利一些,柳依依交了一百塊辦房產證加急,經理告訴她七個工作日後就可以拿到房產證。
從售樓處出來,柳依依手裏已經多了兩串鑰匙。
“我們先去看看房子吧,然後可以商量一下怎麼裝修。”
房子雖然買下來了,但是裝修還需要時間,柳依依提議道。
“好。”
柳愛國三人都沒有意見,答應下來,然後往新房子走去。
因為柳建華現在還單著,考慮到資金的關係,柳愛國提議先裝修一套房,剩下的一套房等柳建華有了對象再裝修。
柳依依算了算自己明麵上應的資產,同意了外公的建議。
本來想著五一帶外公外婆出去玩一圈的,結果房子一買,兩位老人就迫不及待的考慮裝修的事情,壓根就沒有出去玩的心思,於是柳依依的計劃還沒有實現就流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