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節 刀手玩槍(1 / 2)

抗戰中,隻要在指戰員那裏,學了相應的武器掌握,就可以使用不屬於自己職業的武器。衛華早在十級的時候,就學全武器掌握。這會兒拿上槍,並不讓人感到很奇怪。因為,別的玩家,隻消花一千銀元的學會,也可以做到。

問題是,大刀手拿槍,和玩槍的祖宗槍手去PK,這不是魯班門前耍斧子嗎?或者說是,老壽星上吊,活得不耐煩了。

“狂冰”不敢掉易輕心,警惕的注視著衛華,左手中指按在“連續射擊”的快捷鍵上,一旦衛華進入射程,就給他致命一擊。

衛華見狂冰沒有在追趕,遠遠站定了,“喊”道:注意了,我手中有一支槍。

“廢話!”觀眾們哄鬧起來。誰不知你手中拿的是槍,不是大刀啊。

衛華是見不到觀眾的哄笑的,他耍寶似的拿槍在空中晃了晃。一句話又“喊”了出來:狂冰,你知道我接下來要如何PK你嗎?當你發現我能用槍時,可別說我用暗器啊,哈哈哈……

狂冰忍住沒有發言。這個時候,如果將手指挪開,去打字,就會像第一回合那樣,中衛華的偷襲了。那等於是白挨打啊。

在對手的挑恤下,還能保持冷靜和沉默,衛華暗暗佩服。隻有那些菜鳥玩家,才在叫囂著,不能罵不還口啊,團長你也罵回去。

觀眾們都鬧翻天了,而比武場仍十分的安靜。

安靜的環鏡,才能讓PK雙方,發揮最佳的本領。

衛華將槍收進物品欄,又換成了原先的那一把長柄大砍刀。

高手們鬆了一口氣,原來,衛華裝神弄鬼,不過是一種心理攻勢啊。大刀手是不適合用槍的,這樣的規律,不會在此打破。真要是打破了,怕又是《抗戰》開服以來,最轟動性的新聞了。

經過這麼一折騰,22秒的冷卻時間又過去了。

衛華向著“狂冰”發動了“衝鋒+順勢劈”。

“狂冰”在衛華近身之前,又是一個“連續射擊”。

兩人都沒有躲閃過,也沒有出現致命一擊。衛華失血695點,狂冰失血536點。衛華的血條已經見底,任何一槍,都足以致命。而“狂冰”仍有五百多點的血。差不多可以抗住衛華的一次進攻。

似乎“狂冰”要穩贏了。

但接下來的事情變得詭異起來。衛華趁著狂冰眩暈的最後一秒,補了一記大刀斬。

406!

鮮紅的血字冒了出來。狂冰這時血僅剩1百多點了,但他恢複了行動能力,發動連續射擊。

呯!呯!呯!

觀眾們沒有聽錯,是三槍,而不是二槍。連續射擊,應該是對一個目標,快速射擊二次,怎麼會有三聲槍響呢?

眾人細看,發現躺在地上的衛華,手上也握著一支槍,這才恍然大悟,原來,衛華以奇快無比的速度,換上了槍,並開了一槍。

這一槍,要了“狂冰”136點的血,擊爆了他最後的血皮。“狂冰”因此也躺了下來。

一場顛峰對決,成為兩敗具傷的和局。

有人遺憾,也有人欣喜。

“第五野戰軍”的“沉默君子”大喊:再比一局,一定要分出勝負。衛華無恥,使詐。

“狂冰”聽不到他的聲音。他躺在金黃的琉璃瓦上,兩眼看著天,正與同樣躺著有衛華聊著。

狂冰:哈哈!痛快,原本以為,我比你高十八級,裝備又好,碾死你就像隻碾死一隻螞蟻那樣的容易。沒想到我們會同歸於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