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衛委員長,你不同意?”屠倭注意到了衛華一直沒有表示態度。
衛華道:“我也想打造一支像德軍那樣的無敵雄師,但是做不到啊。”
“做不到可以慢慢的來。以後會好的。”
“德軍步兵,以自動武器為核心,一個班十個人,就有一挺通用機槍,一把衝鋒槍。配備機槍子彈1150發,衝鋒槍彈224發。一個排四個班,擁有機槍4挺,衝鋒槍5支,迫擊炮一門。一個步兵連擁有三個排,配有反戰車槍三支,二輪和三輪摩托各一輛,卡車三輛。火力強悍,機動力也非常強,但是,我們哪去找這些德式機槍、衝鋒槍、摩托車、卡車?
用日式武器代替?也不行。
德軍一挺可當重機槍用的M42隻有23斤,一個人就可以扛著走,比一挺歪把子重不了多少,而我們手中的九二式重達54.4公斤,行軍時需要兩個人抬。再加上彈藥重量十人一個的班,會被拖死。”
屠夫道:“德國的M42通用機槍。1200發每分鍾的實際射速相當於十挺歪把子(歪把子的實際射速為每分鍾120發。機槍中的垃圾。)或者六挺九二式(九二式重機槍實際射速為每分鍾200發。還是垃圾。)火力很猛,最難得的是輕便耐用,大部份零件都是衝壓而成,技術難度要求不高,生產成本低,堪稱槍中之王。我察看過兵工廠,發現這些流水線,隻需稍加改造,就可以生產出M42。”
衛華驚喜的問,“你懂槍械製造?”
屠夫道:“我喜歡槍,也曾參觀過德國的兵工廠。”
屠倭道:“他呀,還是軍區的改槍王子。世界各國的槍械在他的手中,就像玩俱一樣。想要什麼樣的性能,他就能改出什麼樣的性能?”
“哈哈……”衛華拉著屠夫的手狂笑,真讓人懷疑他們玻璃的傾向。“你可真是寶啊。以後,軍工廠就交給你負責了。”
“別,我還是上戰場殺敵吧。”
屠夫改槍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完成任務,如果整天呆在兵工廠裏,與那些零件交道,就變得舍本逐末了。
衛華不管這些,抓著屠夫的手不放,繼續問道:“AK能不生產?衝鋒槍呢?還有美式的M16?”
屠夫道:“AK沒問題,也適合東北的嚴寒,但我不主張,這種步槍後挫力太大,槍型也不適合中國人使用。我認為還是生產中國版的AK47——56式半自動步槍比較好。這種槍雖是AK的仿製品,但比AK更適合中國人使用。”
衛華道:“56式是7.62口徑,而鬼子的是6.5口徑,這樣我們繳獲的子彈就不能使用了,能不能改一下口徑?還有,56式不是有全自動的嗎?為什麼不提?”
屠夫道:“56式半自動步槍,在三百米外,仍能準確的命中目標。而全自動的就不行了。超過二百米,子彈就亂飛。鬼子的三八式打得很準,800外仍能殺傷目標,如果我們手中的武器精度太差的話,會在遠程對射中吃虧。所以,我認為,以我們目前的狀況,還是生產半自動比較好。這樣在近戰中,我們可以依靠火力占盡便宜,在遠攻中我們也不吃虧。”屠夫換一口氣,又道:“自動步槍其實正式的說法,應該是突擊步槍。它既能當步槍用,又用當衝鋒槍用。這就要求它所使用的子彈,是間於步槍與衝鋒槍之間的,不僅僅是口徑的問題。”
衛華對槍械懂一些,但不是很多,經屠夫這麼一講,他今天可是大長見識了。有此良師,怎麼放過?衛華又問:“為什麼說遠程對射,不吃虧呢?從800米到300米,中間還是有五百米的差距啊。”
屠夫道:“理論和實際是兩回事,表麵看來自動步槍要吃虧500米,但是在實戰中,有什麼地方,是800射界無障礙的呢?三百米的射程足矣。”
“不錯!”衛華回憶起自己所打過的每一仗,所有的戰鬥全都都發生在300米以內,再遠了,就是重機槍和炮兵的事了。
衛華拔出腰間的盒子炮,道:“手槍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環,我記得電視裏那些抗戰英雄用的都是二十響,為什麼我們的隻十響?能不能將十響改為二十響,並且可以用單發和連射兩種方式。”
屠夫道:“你說是快慢機吧,使用自動發射時,可以達到120發每分鍾的射速,但是跳動太大了,不是人手所能控製的,隻有前二發才能擊中目標,後而的就全都成了無頭蒼蠅。沒有什麼實用價值。”
衛華道:“我衝進鬼子群中的時候,沒幾下就打光了子彈,如果裝彈量變成二十發,我完全可以多消滅一倍的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