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節 再遇校花(1 / 3)

許馨蘭在上大學時,就是全校公認的校花。

她美到什麼程度?

其本上可以讓和尚思春,讓老伯重長黑發,讓少年流鼻血。

據說她是“破爛王”的老主顧,每天可以從她那裏收走一擔的情書廢紙。她是本市集郵市場最喜歡的人,每當她來的時候,集郵市場就像過年一樣的熱鬧。因為大家都知道,又有大批珍貴的郵票,要低價拋售了。許馨蘭家並不富有,連供她上大學的學費都得找親戚朋友借貸的,當她到大三的時候,卻開上了寶馬。據說她曾經當眾宣布,這輛寶馬是用郵票錢換來的!

同學們隻要看過她一麵,就再也不會忘記她。如果有幸看到她回眸一笑的話,魂都被勾走了。在許馨蘭沒來之前,校園月夜還算安靜,自從她入校之後,校園裏無論多晚,都有人在喊,“蘭蘭、蘭蘭……”形同人狼哮月!

衛華的寢室是“重災區”,他和他的室友們全都患上了夢遊症,經常半夜三更一覺醒來,有人綠著眼睛,下了床,挨個將人喚醒,說:“找蘭蘭去!”

這個病症,衛華一直沒有好,直到一個月前,還會在夢中見到蘭蘭,忍不住的喊了出來。有時候,衛華甚至懷疑,女朋友離開自己,不是因為貧困,而是因為許馨蘭。在記憶中,前女友為此曾和衛華吵過幾次。可惜的是,衛華每一次都說改,但到了晚上還是做同樣的春夢。

好不空易熬到許馨蘭畢業了,校方額手相慶,心想,讓學生們“睡不穩覺、上不好課”的罪魁禍首終於走了。世界該安寧了。誰曾想,有一天,全校的學生忽然走了一半,一打聽才知道,這些人集體去找蘭蘭了。怎麼勸也不回,還說蘭蘭走到哪裏,他們就跟到哪裏。要和蘭蘭永遠不分離。

再後來,衛華聽到一些消息,說蘭蘭出國去了,又說她嫁給一位年少多金的公子。總之她沒有往演藝界發展。算是不幸中的萬幸,要不然全國的青少年不知道會亂成什麼樣。

沒想的到是,在這個場合,衛華再次見到了蘭蘭。

現在的蘭蘭有二十七歲了,經曆了很多事,先前讓人著迷的青澀和青春的氣息不見了,多了幾分成熟的風韻。大而明亮的眼眸,流露出幾分憂鬱。身形不再是陽光燦爛的清純,而是略顯肥胖的豐滿誘惑。皮膚仍然很白,如同凝脂,但不再是從前的那種讓人失魂落魄的白裏透紅……她仍然是一名美女,但不再是傾國傾城。

“你認識我!?”

許馨蘭見這人喊出了很曖昧的外號,心中雖然一喜,但不是太驚訝,當年她風花正茂的時候,有千千萬萬的人這樣喊著。習慣都成自然了。不過,最近一二年,基本上沒有幾個人這樣喊自己了,仿佛已經從人們的記憶中消失了一樣。衛華的這一句“蘭蘭”,讓她回憶起過去的無限風光了,臉上不由自主的露出陶醉的神情。

“你真的是許馨蘭?”衛華心有驚喜,過後又是深深的失望。他心中曾經的那個傾城傾國的蘭蘭死了,美好的記快蒙上了汙點。衛華希望眼前這人,最好不是許馨蘭。

“是的!”

“你怎麼在這工作?沒去國外嗎?”

“過去的事,就不要提了。”許馨蘭露出痛苦的神色。青春消逝,容顏不再的時候,她才明白,她人生階段最美麗的階段白白的浪費掉了。到了現在,闊太太沒落著,富婆也不是,必須依靠自己的雙手才能生活。偶爾碰到那些同校的姐妹,也隻能感歎人生的變化無常。

“怎麼你們是同學?”美女董事長疑惑的問道。她無法理解一名有毒癮又感染愛滋的人渣會和自己手下,全公司最美的OL是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