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段(1 / 3)

知道得罪了誰,現在叫人把事情給捅出來了。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也都怪他糊塗,是他活該,所以年姐你就別問了。”唐寧聲音有點哽咽,“我是真的……挺想給你留個好印象的。”

王思年緊了緊滾燙的手機:“朋友一場,哪能說不管就不管呢。我手頭還存了點周轉的錢,你要是需要的話,我先借你。”

唐寧半晌才說話:“你真的太仗義了。”

“這算什麼仗義,這都是最基本的——”

話還沒說完,對麵突然沒頭沒尾的說:“思年,你還記不記得我們曾經討論過卡瓦菲斯的一首詩?”

話題跳躍的太快,以至於王思年起初沒有跟上。她有點疑惑,但還是輕輕“嗯”了一聲。

那還是唐寧剛入職的時候。

正趕上要過年放假,部門一起去聚餐,大家都多喝了兩杯。酒過三巡,席間話題不知為何就轉到了結婚生子這件事上。有同事抱怨了兩句婆媳關係不好,孩子又花錢又不好帶,早知道這樣還不如做丁克。

老孟這樣的事兒媽自然不能放棄一切吐槽老婆嶽父的機會,他大著舌頭說:“是誰說的婚姻是座圍城來著……?真特麼是個天才!”

那架勢很像是要和錢鍾書先生一論兄弟。

唐寧是個表麵沙雕實則文藝的年輕人。

他坐在王思年邊上,目光因為酒精上頭變得有些迷離。聽見被拍死在沙灘上的前輩們的感慨後,他嘟囔了一句:“倒真像是詩裏寫的似的。”

“什麼?”女人沒聽清,溫聲問。

“我要去另一個國家,另一片海岸,找另一個比這裏好的城市。”[1]

他沒指望王思年讀過卡瓦菲斯的《城市》,隻是隨口一說。

然而女人沒有停頓的接到:“你不會找到一個新的國家,不會找到另一片海岸。 ” [2]

她輕聲說完,依舊笑意盈盈,維持著柔和無害的模樣。

唐寧愣住,抬臉望向她。

“這個城市會永遠跟蹤你。你會走向同樣的街道,衰老在同樣的住宅區,白發蒼蒼在這些同樣的屋子裏。”[3]

王思年在杯盞交錯和明晃晃的燈輝中,抿了口辛辣的酒,微微眯起眼。

那模樣就隻溫順了許久的貓,冷不丁露了一下鋒利爪子——不是它頑冥不靈,是骨子裏的那點野性,泯滅不去。

這一眼,擊中了唐寧。

也就是那次之後,他看王思年的眼神帶了幾分愛慕。

“年姐,薩迪的《薔薇園》,你知道嗎?”

唐寧很久沒有聽到王思年說話,知道她應該是回憶起了當時場景。

“聽說過,沒讀過。”王思年回神,不知道他剛剛拋出這個話題是什麼意思。

“我不知道我該不該這麼說。”對方微微有些猶豫,但還是咬牙說了出來,“有一句詩,我想和你共勉。”

“嗯,什麼?”

微頓的寂靜後,唐寧的低語順著手機聽筒傳過來,還帶著電波的刺啦聲:

“你若沒有銳利的指爪,最好不要冒犯野獸。”[4]

“年姐,你多保重。”

嘟——嘟——

大男孩告別完,竟然掛斷了電話。

再撥過去,對方已經關機。

不知道是不是空調溫度太低,王思年突然覺得一股寒意襲來,裸露的胳膊上冒出雞皮疙瘩。

她端起了那杯剛剛喝了一半的牛奶,試圖安慰自己。

……有什麼可怕的呢?

唐寧不過是因為家裏出了事,所以情緒低落了一點,又不願意在喜歡的女人麵前丟麵子。

他隻是個敏[gǎn]而年輕的孩子,遇到挫折時有些氣惱,便引用了一首悲觀的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