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致命摩擦(四)(1 / 2)

“蘭芳加盟共和國。”印尼華人複興黨在三寶壟召開非常國會內黨魁、印尼總統林光昭用鏗鏘有力的聲音向在座的國會高層宣布道。

220多年前,在世界第三大島———東南亞的加裏曼丹(印度尼西亞人對婆羅洲的稱呼,今約有三分之二為印尼領土)西部,誕生了一個由華人建立起來的小國家———蘭芳共和國。

它的開國元首是中國廣東省梅縣石扇堡人羅芳伯。很早的時候,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有很多華人來到加裏曼丹島謀生。他們大都集中在該島西部的沿海城市坤甸一帶打工。有的在農村種植水稻、椰子、咖啡、胡椒,有的則在山區開采石油和煤礦。

當地的自然條件和生活條件極為艱苦,由於路途遙遠,他們得不到祖國的關心和照應,所以被中國清朝乾隆皇帝稱為“天朝棄民”。

為了生活,他們需要團結互助,於是組織了不少“同鄉會”之類的組織,後來,這些組織聯合起來,成立了以東津為首都的“蘭芳共和國”。

羅芳伯因為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和出眾的組織才能,在坤甸一帶華人中享有很高的威信,所以被各地搞同鄉會的人推舉為領袖,於1776年建立了“蘭芳大統製共和國”,這一年定為蘭芳元年。

羅芳伯參照西方國家的一些法製,設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國家有國防部,但沒有常設軍隊,而是全民皆兵,平時分散在各地搞生產,戰時集中起來禦敵。地方分省、府、縣三級,由各級公民投票選舉出當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

羅芳伯當了19年的國家元首,於1795年病逝。隨後,由全國公民選出江戊伯繼任國家元首。此後還有7人先後擔任過這個職務。1886年,這個在異域建立起來的華人小國,遭到荷蘭殖民主義侵略軍的進攻。蘭芳共和國全體民眾進行了頑強的抵抗,最終因武器太差而遭到失敗,這個華人小國也不幸滅亡。

“蘭芳共和國”共存在了110年。而今天林光昭重新將這個被世人淡忘已久的,人類曆史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的名字重新提起。

“我們要正視曆史,在1945年印尼獨立前,荷蘭人在印尼統治了350多年。期間,荷蘭人有意挑撥原住民與華人華僑之間的矛盾。他們煞費苦心地想出“分而治之”的損招:比如,讓原住民和華人分開住,甚至連坐車坐船也要分開,而且華人的居住條件也一般比原住民稍好。荷蘭殖民者同時又給華人經營酒館、鴉片館、當鋪、販鹽等特權,這樣一來華人的腰包倒是鼓了,可是在印尼原住民眼中,他們成了“剝削者”。種族仇恨的種子就此埋下。而此次內戰更是這一種族矛盾的集中爆發。基於這一情況,在多民族的我國境內成立以單一民族為主的加盟共和國絕對是必要的。作為印尼曆史上的第一個加盟共和國:蘭芳加盟共和國將包括爪哇島全部、加裏曼丹島西部的主要華人聚居區域,人口2700餘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