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有人要買你的歌了。”
陳揚剛吃過晚飯,張鵬程就火急火燎的告訴了他一個驚喜的事情。
“是誰這麼有眼光?”
陳揚沒想到還真有人這麼快就下定了決心,但高興之後,他很快就平息了自己的心情。
他的歌曲也不是想買就能買的,如果歌手的條件不適合,他也是不會賣的。
除非對方給出了他實在難以拒絕的價格…
“是青檸娛樂的陶馨兒,老板以前跟她一起拍過奶茶的廣告,相信老板還有些印象吧。”
張鵬程之前就已經問過了歌手的具體信息,立即就把知道的說了出來。
“是她啊,她的形象和歌聲確實非常符合條件。
不過她不是一個才出道沒多久的新人嗎?青檸娛樂舍得花這麼大價錢為她鋪路?”
青檸娛樂是國內數一數二的經紀公司,旗下有很多知名的藝人,像陶馨兒這種新人更是多不勝數。
陳揚對這個甜美可愛的女歌手還有些印象,形象確實跟這首歌非常的契合。
隻是他不明白的是,陶馨兒一個新人是怎麼做到讓公司為她花這麼多錢,買一首外界都不看好的歌曲的。
“這個我也不是清楚,這次聯係我們的並不是陶馨兒,而是青檸娛樂的一個高層。
從跟他的對話中,我能感覺到他非常的欣賞陶馨兒,所以我猜測,這次購買可能是他個人行為,跟青檸娛樂無關。”
張鵬程講出了一個自己的猜測,再說到欣賞兩個字時,都忍不住笑了出來。
“嘶~”
陳揚聽了倒吸一口涼氣,這也太豪爽了,為了討陶馨兒歡心竟然直接豪擲百萬。
“那就答應他們吧。”
既然對方願意買,條件也非常符合,陳揚也沒有拒絕的道理,同意了這次的買賣。
“好,那我現在就去跟他們簽合同。”
張鵬程臉色有些潮紅,他本來對這次的賣歌十分的不看好,沒想到歌曲不但賣出去了,還賣的這麼快,感覺都要打破他當經紀人幾十年的認知了。
為了不讓這個冤大頭後悔,張鵬程回應了陳揚一聲後,就匆匆忙忙的離開了片場。
“這陶馨兒還真有分眼力,這次怕是要一飛衝天了。”
陳揚回憶起陶馨兒甜美的笑容,實在想不出有誰能夠抵擋如此可愛的女孩子唱《豬之歌》。
而有了這首代表作,陶馨兒進入三線歌手,差不多是鐵板釘釘的事情了。
花一百萬就能成為三線歌手,陳揚都覺得她賺大了。
……
第二天清晨,陳揚依舊提著一袋包子,晃悠悠的朝自己的休息區走去。
沿途的演員見到陳揚也仍舊親切的打著招呼。
但當陳揚走過去後,眾人就湊在一堆竊竊私語了起來。
“昨天的事情你們聽說了嗎?陳揚一首歌竟然要賣100萬!”
“他真以為他是頂級作曲家啊,還一百萬。”
“《霸王別姬》賣100萬我覺得還勉強能夠接受,但這首《豬之歌》也賣這麼多錢,是想錢想瘋了吧。”
“陳揚也是真能作,把本來大好的前途都作沒了,現在網上都在嘲笑他不知天高地厚呢。”
陳揚不知道後麵人的心思,又像昨天一樣,悠哉悠哉的躺在椅子上吃起了包子。
“揚哥,你那首歌真的要賣100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