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多都念啊?”
“念主要的,利益條款那一塊!”
於光南立刻坐直身子,還故意清了清嗓子:“自簽訂本協議起,頂峰涮吧更名為三十六眼涮涮吧,管理權歸乙方所有,凡與經營有關的所有決策,乙方自行決斷,無需與甲方協商。”
聽聽吧,房冬記得原來不是這麼寫的,是乙方說了算沒錯,但原文好像要知會甲方一聲的,雖然意思差不多,但從文字上看,新協議更霸道。
“下一條!”吳放放捅了一下於光南。
“經甲乙雙方協商,三十六眼涮涮吧股份分成為:甲方40%,乙方60%。”
房冬心想,這協議簽的,控股比例應該放在前麵吧,這還跑到經營管理權後麵來了,合規矩嗎?
“忽”地一下,房冬坐了起來:“吳放放你吃飽了撐的玩兒我是不是,這不還是四六分嗎?”
“我說改協議,沒說改分成比例吧?看你那副苦瓜臉,是不是擔心我把他們的股份壓小了,李倩分不到錢啊?”
“你放屁!”話一出口,就被秀秀使勁地拽了一下胳膊。
吳放放一點也沒生氣,反而笑著問:“下一步可是李倩每隔一兩周來和你對一次帳的,好好施展一下你自以為是的魅力,萬一他倆要是離婚呢?替補隊員不就有上場的機會了嗎?”
房冬猛地一下站了起來,又被秀秀像扽猴皮筋一樣地拉回床上坐下。
“你要打我?”吳放放不僅沒生氣,還托著下巴歪上頭了。
房冬又泄氣了,揚揚手:“回你那屋洗洗睡吧,求你了。”
吳放放對於光南說:“給他念第十二條第五款。”
於光南把合同前後翻了兩下:“有第十二條,下麵沒款啊?”
“你笨死了,裝X都不會?”
“噢……”於光南明白了:“第十二條第三節第五款之四:三十六眼涮涮吧自營業之日起,按營業額的百分之五抽取經營管理費,付給實際管理人房冬。”
秀秀又拉了拉房冬,小聲說:“你聽聽。”
原來是給自己爭取收入去了,該感激,但房冬並不讚同這種做法,不是說這個錢不合理,但這種條件要提也應該在第一次簽協議時才名正言順。
帶著錢去談:同不同意,同意就把錢放下,不同意就把錢帶走,這還是不怎麼地道。
“還不謝謝放放?其實我和喜子都知道,買賣做了這麼長時間,你做為老板,掙到手的錢還不如我們一半多呢,放放這不也是心疼你才這麼做的嗎?”秀秀又拉了拉房冬。
“那……謝謝啦!”房冬的謝意雖不假,但還是不怎麼舒服,就這樣吧,和吳放放講理的話又得起衝突。
“看看他有多不情願吧。”吳放放指著房冬說。
“就是,吳董你別理他,他這人沒良心,地球人都知道。”胖子隨後緊跟。
“行啦,該辦的事也辦了,逗你們呢,我那屋床墊被褥還不齊備呢怎麼睡?我要再把胖子趕走睡在這屋的話,還不得把房冬嚇死?再說他這個人也不如以前可靠了,我回家啦!”吳放放站起身和大家告別。
一見瘟神要走,房冬也站起身來:“這裏的事你就不用管了,安心掛你的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