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論混混(2 / 2)

飯館老板點了根煙出去了,一個混混叫了聲叔,看來是自家買賣。

混混目的很簡單,要錢,屋裏十來個學生肯定有錢。

李大春因為個頭大,吃了一巴掌,隻能當啞巴虧。

李揚則平靜地看著他們在屋裏走動,波瀾不驚。作為過來人,他感覺這幫人實屬無聊,有這功夫不如去工地搬磚或者發發傳單,一天也能賺個網吧包夜錢。

小混混揚言每人一塊,多了不要少了別走,給的慢的上去就是一巴掌。

大夥迫於壓力都掏了錢,到了李揚這一桌,混混知道大春有錢,“大衣櫥撿了多少?還喝汽水,挺有錢啊,你倆一人兩塊。”

李揚的確有兩塊錢,但那是這幾天的車費。

大春慫搭著腦袋準備掏錢,李揚敲了敲桌子,幹咳兩聲。

安靜的飯館裏聽的很清楚,全場人抬頭盯著突然起身的男孩。

大春的眼神瞬間變了,驚訝地看著自己的哥們,眼神示意他趕緊坐下,找死啊!

陳君沒想到居然有小子敢反抗,走過來要揪他的衣領。

“陳君是麼,束俊良是我表叔。”

李揚語氣很平淡,眼睛緊盯著他。

陳君明顯懵了,他的名字這一帶的學生肯定知道,但這個“束俊良”是真不認識,感覺眼前的小子有些來頭。

於是全場的目光全部放在突然站起來的胖子身上。

李揚繼續說:“俊良公司,盤古夜總會都是我表叔開的,還有澳門路上的新界練歌房。侯澤宇不知道你認不認識,給我表叔看場子的,長的很瘦,身高一米六,右臉有傷疤,走路瘸腿,道上都叫他瘸猴子,我一個電話就能把他叫來。”

“如果你們想玩,我可以跟我表叔打聲招呼。”

聽到這些,陳君的眼神明顯變了,從疑惑變成驚恐。

看得出陳君的確知道瘸猴子的名號,而且外貌跟李揚描述的一樣。當然陳君這個級別的底層混混十有八九沒見過真人,隻是聽人說起過。

陳君多少見過世麵的,他明白一個普通的初中生不可能知道這麼詳細,而且表情很自然,絲毫沒有慌亂。

氣氛緊張到極點,屋裏的學生們大氣不敢喘,能聽到牆上鍾表一秒秒劃過的聲音。

“哪幾個是你的人。”陳君低聲問道。

李揚心裏鬆了口氣,表麵穩如老狗,實際內心慌的一匹。

他指了指大春,又指了指跟自己同桌的兩個男生,隨後喝了口汽水,繼續吃蓋澆飯。

他不給陳君任何懷疑的時間。

電視機裏播放著體育新聞,內容是昨晚歐洲五大聯賽的比分。外麵太陽高照,不時有摩托車經過。

最後陳君跟飯館裏的每個人要了一塊錢,除了他們這桌。

三個混混走的時候恭恭敬敬地朝他笑了笑,還給他們桌一人買了瓶汽水。

同桌的兩個不認識的男生用感激的目光看著李揚,扒拉了兩口飯匆匆離開了。

“揚子,你表叔是束俊良啊?”

從飯店出來,打著飽嗝的大春羨慕地問。

“你也知道?”李揚抬頭問。

“聽我哥說過,咱琴城的大老板!”

李大春是個一心想出人頭地的小夥子,平時豪不掩飾自己的內心想法,這也是李揚願意跟他玩的原因,相處起來不累,沒那麼多心思。

實際上李揚跟這個大名鼎鼎的束俊良頗有淵源,上世就是他親手把俊良公司骨幹送進的監獄。

當時束俊良花大價錢請來省城最出名的鼎通事務所給自己辯護,結果被李揚為首的琴海團隊擊敗,贏得琴城百姓叫好聲一片。

“束俊良案”一改“華遠案”裏李揚的“負麵”形象,實際上隻有他自己才知道,這個世界根本不存在什麼正義。

沒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一名律師的職責就是全力為委托人辯護,即使他是殺人犯。

06年的束俊良如日中天,呼風喚雨,在混混們眼中能在他的公司幹活是份榮耀。

關於他的信息李揚倒背如流,甚至明確知道束俊良每一個情人的住處。正是憑借這一點,在法庭上讓被告律師天團啞口無言。

陳君知道俊良公司和侯哥的名號,對他來說是神一般的存在。

一個普通的初中生是不會知道那麼詳細的,十六七的孩子哪知道什麼“瘸猴子”,更別提束俊良了,自己剛才的奧斯卡演技順利蒙混過關。

之所以報這個名字,是因為李揚篤定陳君不會有能力去證實,因為陳君這個底層小混混根本達不到那個層麵。

他明白,狐假虎威隻能保住自己的朋友,要是保的多了恐怕惹怒了混混,他們也是要臉的,社會生存鏈上的每一個人都很關鍵。

從這天起,琴山六中開始流傳:有個留劉海的瘦小子大有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