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艱難治國(1 / 2)

第十六章 艱難治國

第十六章 艱難治國

三次晉遼大戰,曆時數年,黃河以北,除幽雲,青州之外,打成一片稀爛,原本淮河以南的南唐有絕好的機會北伐,但是南唐皇帝李景聽信讒言,率先攻打其東南方的閩國,在閩國快要滅亡時,又引來的吳越的幹涉,南唐,閩,吳越三方打成一團,從開運元年(943)到開運四年(947)數年間的混戰,把南唐的國庫消耗得幹幹淨淨,以至於石重貴麵臨北有契丹,南有劉知遠的絕境時,南唐卻主力被牽扯在離晉境十萬八千裏的閩國混戰不休。

等到石重貴返回開封,鼎定中原,天下粗安,南唐就再也沒有機會了。反而是與南唐混戰數年也元氣大傷的吳越,連忙向石重貴上表恭賀,再次強調俯首稱臣的身份,請求中原王朝南征“偽唐”,吳越以傾國之力相助。占據漳州,泉州的原閩將留從效見石重貴站穩了腳根,也不失時機地遣使暗地裏向石重貴稱臣。

石重貴一邊下詔大力稱讚吳越的深明大義,一邊準備了些財物,召回暫代順國軍節度使的李穀,令其出使吳越,並暗中聯絡留從效。

陝州方向又傳來好消息,原朔方軍步軍副都指揮使孫立及時窺破步軍都指揮使獨孤敬,馬軍都指揮使吳應雄造反響應河東劉逆圖謀,與河陽及陝州節度使範質,馬步軍都指揮使高行周一道,策反忠勇之士,擒斬獨獨孤敬,吳應熊兩名首惡,陝州由此安定。石重貴很是欣喜,詔高行周為西麵行營都部署,孫立為副都部署,統轄原朔方軍,並改軍號為保義軍,同時起運軍糧二十萬石,錢三十萬貫,以為犒勞。

軍事布置上的安排大體完備,石重貴便對朝政做調整,除去李崧樞密使職務,由開封府尹,知樞密院事柴榮接任,其餘趙普,王樸,魏仁浦數人依次遞進。在皇帝的暗示之下,三司使董遇,鹽鐵案王祚以年老求去,遂以鄭仁誨接任三司使,張美接任鹽鐵案。開封府尹,由推官呂胤升任。李崧則出任順國軍節度使。

柴榮一上任,即著手解決土地荒蕪和許多農民沒有耕地的問題,擬定無地農民可以向朝廷“請射”,申請耕種無主田地,關於施行方法,則請石重貴下一道詔書:應逃戶莊田,並許人請射承佃,供納稅租:如三周年內本戶來歸者,其莊田不計荒熟,並交還一半;如五周年內歸業者,三分交還一分;如五周年外歸業者,其莊田除本戶墳塋外,不在交付之限。其近北地諸州,應有陷蕃人戶,自蕃界來歸業者:五周年內來者,三分交還二分;十周年內來者,交還一半;十五周年來者,三分交還一分;十五周年外來者,不在交還之限。

另有一些特殊情況,如有些土地的所有者因為各種原因,逃到了晉境之外。如果這些舊有耕戶想回來,一來路途遙遠,二是當地官員會加以阻撓,因此將五年歸限放寬到了十五年。

還有“有冒佃逃戶物業不納租稅者,其本戶歸業之時,不計年限,並許總認。”如果有人偷奸耍滑冒領土地,一旦舊主回來,政府就將原有土地歸還舊主,而且沒有時間限製。

石重貴對柴榮的辦法大為讚賞,隻加了一句“如逃戶不安心耕種,日後再次出逃者,則土地沒為官田,永不歸還!”

為了使廣大農民能夠聽懂,通篇詔書都由樞密院炮製,不經過中書門下,並由朝廷從財政學生中挑選出數百人,隨詔書出發,到各縣張皇榜當眾每日宣讀五次,防止地方官員有意曲解並蒙蔽農民。

與此同時,柴榮鑒於天下凋蔽,民生艱苦,隻宜休養生息,不能夠再強行征稅了,提出“兩京及諸道州府人戶,所欠去年(946)秋夏稅徂及洞征物帛,並與除放”,石重貴對此表示讚同,柴榮同時認為雖然目前實施的是夏秋兩稅製,但許多地方官員沒到時間就上門找農民征稅,擾亂生產,百姓非常不滿,今後夏稅以六月一日起征,秋稅至十月一日起征,永為定製,並且由朝廷製作下發統一量具,不能再出現地方官員為中飽私囊而自行炮製“大鬥,小鬥,火耗”征稅量具與標準。

另外,許多官員的土地收不上稅,稅負全壓在農民身上,很不公平,柴榮建議設“苗使‘一職,分行諸州,均田定租。

由於大力發展商業,市麵上的銅錢不夠用,以前被開運通寶壓製住的形形色色的劣製銅錢又重新出現流通,為了保證國家貨幣權威和正常流通,應該大力向百姓收銅像銅具,除了朝廷用的銅器和軍器和寺院的鍾、磐等常用銅器之外,禁止百姓擁有不符合朝廷規定的銅器。

限令各地方在五十天內將轄境內的所有銅器上交朝廷,朝廷則按值付價,如有限期不交者,私藏銅一兩至一斤者,判流放兩年,地方官員要受杖刑,杖七十,若有人舉報,可得到十貫賞錢。藏一斤以上、五斤以下,徒三年,四鄰及官員杖九十,舉報人可得二十貫。若數量超五斤,私藏者處死,餘人各杖一百,舉報人得賞三十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