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華走了幾步,又開始找張角聊了起來。
“張角,你能搞到一個假發嗎?”藍華試探性的問道。
張角開始思考,想了一分鍾左右,“古人不剃發,我想不到辦法。”
藍華心裏有些著急,如果等頭發長得可以紮起來,快則半年,慢則一兩年,難道自己要呆在這山上這麼久,而且張角發現自己沒有寶貝給他,新鮮感過後,肯定會棄他不顧,或者幹脆將把自己綁到官府那裏領賞錢。
“巨鹿郡有沒有僧廟的?”藍華心想隻要找到和尚廟,入空塵的人就會剃度,這樣有假發了,自己就可以跟著張角下山了。
“沒有!”張角回答的很幹脆,“那些僧人隻有在洛陽和長安才有廟宇,隻有皇帝才供養得起,像巨鹿這種小郡怎麼養得起僧人。”張角想了一下,解釋道。
張角心裏想不能讓仙人太過失望,安慰道:“這一帶經常有官兵剿山賊,殺死了也不收屍,哪天我遇到,給你割下來。”
藍華一陣惡寒,“唉,亂世人命如蟻呀!”
張角並不作答。
走了半個時辰左右,藍華丟掉木棍,一屁股座在地上,“張角,還有多久,我走不動了,我休息一下。”
張角停下腳步,“就在前麵那顆矮鬆柏樹旁。”說完張角用手指了一下。
藍華順著張角的手指方向看去,目測了距離,大概200米左右,藍華又站了起來,拾起木棒,“咋們繼續走吧!”
“張角你不累嗎?”藍華問道。
“小人從10歲起,每天上山采藥,重未間斷。”張角回答道。
“這裏離巨鹿郡有多遠。”藍華繼續問道。
“回仙人,10裏左右!”張角回答道。
藍華在心裏計算了起來,“10裏路,正常人一個小時可以走完,一去一回就是20裏,另外還有爬山采藥,回去了還要繼續幹活,古代人體力還真不是現在人比得了的,雖然自己平時也經常運動,和張角比起來,簡直就是一個手無束雞之力的書生了。”
“到了,仙人。”張角走了過去,扒開山洞口旁的金銀花滕,這個山洞是張角在采金銀花時偶爾發現的,張角有時會在裏麵避雨。
山洞入口高度有1.5米左右,寬度3米,深度未知。
“這個山洞也太矮了吧!”藍華嫌棄道。
“仙人將就幾日,待我給仙人割到頭發後,我再帶仙人下山。”張角一臉尷尬。
“也罷,你現在就下山,為我準備吃的,還有我剛才交待過的那些東西,給我送過來,我在這裏等你。”藍華又累,又餓,又渴,藍華坐在山洞旁看著張角說道。
張角想了一下,問道:“仙人,身上是否有什麼仙物或者值錢的東西,我下山為你置辦。”
藍華看著張角足足愣了兩分鍾,張角低著頭,不敢看藍華。
張角心裏很緊張,“是不是惹仙人不高興了,不過我也是沒有辦法,我月錢不過三十銅錢,還不夠喝酒的,哪裏會有錢給你置辦好酒,好菜,衣服和棉被,反正仙人現在也失去法力了,也不用擔心仙人發怒一巴掌拍死自己,自己說的婉轉,仙人如果有什麼寶貝的話,這個時候就不應該吝嗇。”
張角的小算盤藍華一眼就能看穿,說起來這也是非常合理的要求,但是藍華要是有什麼寶貝,早就拿出來了,可惜藍華確實沒有,除了身上的牛皮錢包裏還有幾張人民幣,一套運動裝和運動鞋就再無他物,至於自己的旅行包落在了來的地方的山頂上,手機應該是掉到山底了。
“你看這衣服和鞋子值錢嗎?”藍華問道。
“是仙衣嗎?”張角大吃一驚。
“不是,麵料比麻的好,穿上去非常暖和,舒適。”藍華回答道。
張角有些失望,張角湊了過去,仔細的打量藍華的衣服和鞋子,邊看邊想:“這衣服太花,褲子盡然分叉,麵料好像絲棉的,不過沒辦法去改成長袍,也做不了女裝,做內衣穿應該很暖和,不過這個應該很難出手,至於鞋子,太短了,富貴人家都穿著長靴,肯定也不好賣掉。”
張角搖了搖頭,“回仙人,這個價值連城,但我想這個並非容易短時賣出。”
藍華將手放進口袋,張角心裏猛然跳動起來,臉帶笑容,“仙人終於掏寶貝了。”
藍華從口袋裏掏出錢包,拿在手上,然後從裏麵抽出全部的紙幣和女朋友的照片,裝在口袋裏,想了一下,又掏出一張百元紙幣放在錢包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