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是海道給費一清挑歌。
網絡上,觀眾給費一清挑選了一百首歌,而海道從這一百首歌中,挑選了楊昆的歌曲《那一天》。
楊昆的嗓音與費一清不同,海道這一選,讓費一清的難度增加了。
接下來,是二十四小時的改歌時間,費一清等五位導師將會將挑戰選手挑選的歌曲進行改歌,二十四小時後再唱。
本來,選手都是集中在電視台,但海道請假回家了。
組委會同意了,畢竟海道還是一家公司的負責人。
回到公司,黃華來到了海道的辦公室。
“小道,我今天去了法院。”
黃華是奉海道的命令去法院的,對於那些偷拿了合同跳槽的六個藝人,海道決定對他們進行起訴。
“情況怎麼樣?”
黃華笑了:“果然與你說的相同,那些人不承認是違約,他們說,是公司炒了他們,並給他們退回了合同,所以他們才走的。”
海道點上一支煙:“法院呢?”
“法院當場鑒定了他們手上的合同,認定那是假的。而我們提供的合同,才是真件。所以,他們違約成立。”
原來,昨天晚上,海道偷偷進入了那六個人的家中,偷出了合同的正本,換了一個偽造的合同。
做這事,對於有小器的海道說,小事一樁。
“那六個人慌了,他們要求私下裏和解。”
海道吸了一口煙:“可以和解,但是,必須賠償我們的違約金。按照一比二賠償。”
那六個人,違約金最低的是三十萬,最高的五十萬。按照翻倍計算,最低的得賠六十萬,最高的要賺一百萬。
現在那六個人已經進入了別的娛樂公司,不處理好這邊的事。耽誤了那邊公司的工作,他們也會要賠一大筆錢的。
“我也是這樣說的。並點撥了他們一下。”
黃華點撥那些人,賠了大海的錢,可以找譚偉要。向法院起訴譚偉。
海道喝了一口茶:“他們怎麼說的。”
“法院支持我們,告訴他們,這官司我們肯定在理,肯定贏。如果打官司,會影響到他們現在的工作,那樣損失更大。所以,那六個人簽了和解書,同意賠償我們的損失。”黃華高興地說。
“好!賠了多少錢?”
黃華喊來了他的老婆(財務負責人)。
“今天公司進帳了四百八十萬。”
海道鬆了口氣:“這錢放在公司的帳上,作為公司的流動資金。”
而海道昨天拿給公司的一百萬,退回給了海道。那是他的私錢。
有了這四百八十萬,大海娛樂公司,能夠支撐一年的運轉。
黃華笑著說:“我走前,看到了他們將譚偉告了。他們以譚偉欺騙他們,給他們假的合同,從而造成了他們損失的原由,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譚偉賠償他們總計九百六十萬元。”
九百六十萬,是四百八十萬的一倍。看來那些藝人,也想賺一筆錢了。
海道估計九百六十萬不可能,但是,三百萬是沒問題。
如果賠了三百萬,那譚偉從大海公司拿走的錢財,都吐了出來。
畢竟公司大樓與別墅都沒有得逞。譚偉這回是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