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蒙德利亞收起槍,說:“我們先串好口供,你再給老板打電話報告露易絲的死訊。”
兩個人商量好了,唐以莫拿起手機撥通老板的電話,悲傷地說:“老板,露易絲……遇害了!”
“什麼?”老板聲音裏的驚訝讓唐以莫都佩服,好象他真的不知道一樣。
老板派人趕過來的時候,蒙德利亞已經穿好了衣服,她穿的是露易絲在H國來之後剛買的新衣服,露易絲還沒有穿過。
除了唐以莫,沒人知道她穿的是露易絲的衣服。
唐以莫半跪在露易絲的屍體前,一臉悲傷。
這個人是老板的親信泰深,他奉老板之命來調查露易絲的死因。
泰深詢問事發經過,唐以莫說:“我去見老板的時候,露易絲準備去洗澡,她一個人在家裏。
“我從老板那裏回來,門關著的,我一打開,就看見露易絲倒在血泊中,一個蒙麵人闖進了我的臥室。
“我馬上掏槍,才發現因為去見老板不能帶槍,我把槍放在臥室裏了。
“我追進臥室,裏麵卻扔出來一個東西,我看見是槍,急忙接住,那人卻還有槍,向我開了一槍後,就打開後窗逃走了。
“我追到後窗,那個蒙麵人已經不見人影,這時候蒙德利亞就進來了。”
蒙德利亞說:“我前天晚上陪布朗先生喝酒,被媒體記者亂寫,露易絲小姐生氣了,我過來是想當著布朗先生的麵再向露易絲小姐解釋一下。
“沒想到一進來就看見露易絲小姐倒在血泊中,布朗先生的臥室有動靜,我立刻拿出槍衝進臥室,隻見布朗先生麵向窗外在瞄準。
“我跑到窗邊,看見有一棵樹的枝葉在搖晃,布朗先生說一個蒙麵人翻圍牆跑出去了。”
泰深仔細勘查後,說:“露易絲先被人勒昏迷後再開的槍,她還穿著睡衣,可見她剛從洗澡間出來就被人襲擊了。
“她的死對布朗先生極為不利。
“第一,她死在你的房裏,門窗沒有被撬過的痕跡,你的後窗開始是關著的,外麵無法推開,嫌疑人逃的時候才從裏麵推開了。
“這說明嫌疑人是開門進來的,而隻有你才有鑰匙。
“至於說嫌疑人從後窗逃走,也隻有你一個人看見。
“第二,露易絲事先被勒過,用的是你的領帶。
“第三,她身上的子彈是你槍裏的。
“第四,這把槍上麵隻有你的指紋。
“就憑這四點,你就足以被判定有罪。”
唐以莫說:“可我有什麼理由殺她?她是我的未婚妻。”
泰深淡定地回答:“殺人的理由,可以說很複雜,也可以說很簡單。
“比如你們一方在外麵有情人,被另一方發現,於是你起了殺心。
“或者為一點瑣事發生了爭吵,她的話傷到了你,你憤怒之下殺了她。
“當然,這些隻是推測,你真正的動機是什麼沒人知道,但從現場來看,你殺人的事實絕對成立。”
唐以莫無言以對,他不得不承認,如果他站在泰深的角度,也會判定自己有罪。
這時候,蒙德利亞說:“我有戴雷不在場的證據。”
泰深問:“什麼證據?”
蒙德利亞說:“我其實很早就過來找露易絲小姐了,但當我停下車準備上樓的時候,卻見戴雷匆匆跑下來,開車出去了。
“我好奇他為什麼不在家裏陪露易絲,也不帶露易絲一起出去,就跟在了他後麵。
“我看見他到了老板下榻的酒店,才知道可能是老板召見他。
“我想看他還會不會到別的地方去,就一直在外麵等他,他出來後並沒有去別的地方,而是徑直開車回來了,所以我也跟著他來了。
“我怕他知道我在跟蹤他會不高興,於是過了兩分鍾才上樓,沒想到上來就看見露易絲倒在血泊中。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戴雷不可能把露易絲勒個半死又開槍,而且我隻聽見了一聲槍響,這應該是造成布朗。戴雷受傷的槍聲,可見在戴雷到之前露易絲就被殺死了。”
唐以莫不能不佩服,蒙德利亞這謊話編得很圓啊。
泰深問:“蒙德利亞,你到的時候,門是開著的還是關著的?”
“開著的,所以我不用敲門就進來了,一進來就看見了露易絲的屍體。假如真的是戴雷,他會開著門殺人嗎?”
唐以莫說:“我進來看見露易絲倒在血泊裏,心全慌了,根本想不起關門了。”
泰深說:“從蒙德利亞的證詞來看,布朗先生的確可以排除殺人嫌疑,但是也隻有她這一個證人。就是說,物證對你不利,人證對你也不完全有利,這件事,我無法決斷,不過我會照實彙報給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