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關於喝酒-邵燕祥
喝酒,我以為是一件最最“個人”的事情。不必有統一喝酒規範,也不必有統一的“喝酒觀”。
喝酒,如果羼上了功利的目的,酒就變酸了。
朋友而成為“酒肉朋友”,那朋友也就變味了。
罰酒不好吃,敬酒也不好吃。
把喝酒變成一種手段,無論是去敬酒,去罰酒,酒也就不成其為酒。
人生有味是清歡。
而萬般擾攘之中,清歡何少。
也許杯酒能給你清歡片刻。對飲,或是獨酌。
猜拳行令是無聊。
灌酒是野蠻。
文質彬彬的祝酒,有時也是多事。
在你想喝酒的時候,有酒可喝,你有禍了,何必人勸?
那個“落日解鞍芳草岸”的詞人,抱怨“花無人戴,酒無人勸,醉也無人管”,他意不在酒。
但,酒人不是酒鬼。
爛醉如泥,又如何能知酒味?
微醺是最好的境界,我覺得。
所以我寫過:
有朋友從酒泉來,贈我一對夜光杯。
哪兒能得這樣的好酒。
使我燃燒而清醒不醉?
惟微醺,在沉醉與清醒之間。
所以我還寫過:
寂寞的,又不甘寂寞的來客,隻在我沉醉與清醒之間叩門。
那一節的標題是《詩》:還有如詩如夢的情思。
古人說,文是飯,詩是酒。
我想,酒也如詩。
人不能從早到晚泡在詩裏,也不能一天到晚以酒代飯。
酒不能消愁,更不能療饑。
酒自有酒的恩惠。
給你片刻精神的自由。
我向往精神的自由,但還不到放浪形骸的地方。
更何況我不願因酒後失言而從此失去喝酒的自由。
我在很長的年月裏不喝酒。
當年,我隨時準備落進沒有喝酒自由的地步。
哪怕僅僅失去喝酒的自由也是一種不自由吧。
麵對著人間憂患如海,一醉並不能獲得解脫。
在有喝酒的自由的時候和地方,何妨舉杯。
對於自由意誌的主人,酒,能使你燃燒,又能使你清醒不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