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人貴在有自知之明(1 / 2)

兩個人找了一間客棧過了一夜,第二天一早便去退了房,然後直奔牙行找房子去了。

畢竟是要長住的,肯定要找租下一個院子的,但這時卻犯了難。

地段好的肯定貴,便宜的房子也有,甚至幾百文一個月的房子也有,但那等地段都是三教九流聚焦之地,雖說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但是人生地不熟,也不可能有一點小麻煩就去找許嬡,她不煩他自己都煩了。

到了這府城可不是在他家裏,在他家時想怎麼見許嬡都行,想怎麼揉捏許嬡都行,甚至把手揣到人家姑娘懷裏捏了半天,最終也就這麼算了。但此時是在府城,在許遠山的眼皮底下,三天兩頭的往許家跑,眾目睽睽之下,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腿打斷,甚至可能是三條腿一起打斷。

想著以後見她一麵都會很困難了,他也不由得隱隱有一絲失落,在家裏多好啊,這麼個漂亮姑娘擺在家裏,沒事了就來親一親抱一抱,看著她糾結的神情就會覺得很開心,可惜這樣的日子一去不複返了。

如今他的身上有兩百貫錢,二蠻的錢都放在他身上保管了。雖說是兩個人合夥出來闖的,但是讓保長二大爺最終同意放二蠻出來的最重要因素便是那李家娘子,陳曦是跟他將二蠻和李娘子的事挑明了的,二大爺也是出於花一百貫讓他死心的態度才同意二蠻出來。畢竟家裏就這條件,哪怕媒婆能說出花來,人家肯定也是不同意的,所以花錢讓你死心,若你能將李家娘子帶回去最好,帶不回去就乖乖的回去娶妻生子。

在選房子這件事上,他充分征詢了二蠻的意見,最終決定租下一處雖然地段不錯,但荒廢已久的小院子,租金為每月兩貫錢。在二蠻來說,想要租下這個小院子唯一的原因便是這裏離李家娘子的家隻有一條街的距離。對陳曦來說,在這個叫老槐巷的巷子裏,這一家是最便宜的。

便宜自然是有便宜的原因的,據說是因為這裏曾經死過一個租客,好像還曾捕風捉影的鬧過一次鬼。主家現在不住在這裏,賣又不賣掉,便掛著租了。掛了很久都沒人敢要,所以價格一降再降,直到如今,租金隻有同地段的三分之一。

鬧鬼?陳曦對此自然是嗤之以鼻的,兩個火氣正旺的壯小夥兒,誰怕誰還不一定呢!

所以他倆很快便與牙行敲定了,先交了三個月共六貫錢的租金,當然還付出了一些押金,這是從古至今的慣例。牙行的人又與兩人畫了一份契約,而後便帶著兩人去了那座小院子,告訴一些注意的事項後便交了鑰匙,接下來的三個月,這個院子便是屬於他們的了。

隻是一個一進的小院子,與陳曦家的格局一樣。隻是房間多了些,後排是四間,東西兩側分別是三間。許是長久無人居住的緣故,院子裏非常破敗。積落了很多灰塵。所以兩個人一搬進去就投入了打掃衛生的大業中。

到了下午,買了一些飯食充饑後,陳曦覺得不能把時間耗在這上麵,便擺起了叔叔的架子,稱自己要出去考察商機,留下愁眉苦臉的二蠻一個人繼續打掃。

哪有什麼考察商機?商機難道還在這等著他麼?這個時代的聰明人一點不比後世的聰明人差,若有商機還輪得到他?無非就是找個借口出去逛一逛,免得在家裏吃灰。誰叫他是長輩呢?

他租下的小院子大概是在城中偏北一些的方位,若論位置看是真不錯的,離那李家挺近,離府衙也近,離許嬡家也不算遠。他一路走一路看著,經過二蠻口中的那李家時,不禁多打量了幾眼。

從占地的麵積看,李家確實是個大戶人家。在蘇州城裏這等寸土寸金之地,有一處比張員外家還大的宅子,這等財力確實不小。他不禁為二蠻感到有些擔心,這個侄兒媳婦怕是不好娶啊。

整個一下午,他隻是在蘇州城裏閑逛,到處走到處看,將這個城市的格局看在眼裏,盤算著日後的計劃。

按他先前的想法,最好的方式自然是造出一些此時還不曾現世的物件,這樣沒有競爭便於壟斷,無論在哪個時代壟斷都會是最賺錢的行當。可是……他能做什麼呢?

能做什麼呢?他想了很久,最終悲哀的發現,自己竟然什麼也不能做,也不敢做。一來他沒有那麼多的本錢和時間去鑽研,而且還不一定能鑽研得出來。二來,即使開發出了什麼寶貝出來,就憑他跟二蠻兩個人能守住?許嬡的作用無非是打通一些關節,以及在明麵上為他遮風擋雨。

總要生產的呀!規模太小還不如不做,規模太大又守不住!許嬡總不可能調上一隊衙役長期守著生產基地啊,衙役可不可靠還不一定呢!再加上為一個新興事物開拓市場,他後世倒是做過這一行的,但是現在的人的觀念與後世不一樣,事倍功半也是可能的。說不定等開始賺錢的時候,大宋都快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