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行回到家,吃過飯,家裏連個睡覺的地方都沒有,依舊亂糟糟的,大姐提議去十幾裏地外的她家過夜,於是姐妹四人又來到大姐家。
大姐夫正在獨自飲酒,一身的酒氣,幾人又驅車到小西湖逛一圈。回來後,二姐去竄門,她以前賣保險的時候在大姐家住過很長一段時間,在那很熟悉,有許多人曾經在她手買過保險,她有幾個能談的來的相識。
我在裏屋很早就上了床,隱隱的聽到大姐和三姐在輕聲說話,我想聽,因為感覺她們說話的內容和我有關。可是老公非得看外國電影,我耳朵本來就有些背,她們又壓低了音量,我隻好屏棄所有的私心雜念,開始睡我的覺。
不知什麼時候,二姐回來了,她的嗓門很大,而且從來不會想到適應周圍的壞境,我被她的聲音一下子又喚精神了。
於是她們最關心的話題又開始了。二姐主張給哥哥上一千元的禮:“給他多少是頭,他的事多多?光結婚就結了兩回,又生倆孩子,又有病的,還弄個飯店開張,竟接錢了,誰看到他啥了?”
二姐提起不爭氣的哥哥就憤憤不平,她當然不會像我一樣,誰對我有一點的好,有那麼一次的令我感動,我就再也狠不下心來做於心不忍的事。她不可能記得當初哥哥為了她保險公司的工作,自己和老婆孩子都買了她賣的保險,原本他們都很抵觸這東西的。
三人合計了半天,最後二姐說道:“我沒錢,就花一千,你們願意花多少就花多少,別看我!”
三姐有些躊躇,一樣的姐妹花兩樣看上去不好看吧?
二姐又說道:“你二姐夫這個月就開兩千塊錢,我去北京旅遊花了八百,買菜啥的花了二百,現在就剩一千了,想多花也沒有。”
她這話在路上的時候就說過,我答道:“我這有錢,我替你拿了!”
二姐回道:“不行,我這人欠人錢睡不好覺!”
我發自內心的:“我替你拿,不用還!”
二姐真誠的看著我:“那我更不能要了!我是信基督的人,不能占小便宜,主會懲罰我的!我以前在路上撿過一回錢,沒看到失主,我就花了,結果我兒子當天腳就歪了,上醫院花的錢正好是我撿的錢數。這就是主在懲罰我,從那以後,我看到別人丟錢也不敢撿了!”
真的拿她沒辦法,我當然不會插嘴說什麼?因為一直以來我從來不做任何的決定,都是她們定下來後,我隨從就行了!一來自己沒主見,二來我是最小的,還是姐姐們說的算好了!
特別是以前自己條件差,自己都自卑,別人更不會聽你的意思了,困難的時候都過來了,自己什麼也沒說過,現在條件好了,更不可能開口了,若不然會讓別人產生誤解,我還是免開尊口好了!反正花多少我都無所謂,我對錢的概念似乎越來越淡泊。
最後大姐實在覺得太少,便想了個折中的辦法:“咱們上禮寫一千(農村都在帳桌上寫禮單),再給孩子500元點煙錢吧!”
“你們花吧,我不點煙,就一千了!”二姐重申一遍。
次日我們回到家,果然在帳桌上寫了一千元,然後又把五百元給了哥哥。二姐對哥哥說道:“我這五百先欠著,以後有錢再給你補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