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一終於理順了羅偉調查資料中的關係,這是羅偉沒有調查出來,他憑借先知性想通的環節。
李正一從靠背躺椅上支起上半身,對旁邊正在接二連三吞雲吐霧的羅偉說:“還能不能查得更加詳細些?”
羅偉的臉隱在煙霧中若隱若現:“查誰?褚正善?”
李正一搖頭說:“不,褚正善先不用管,繼續查陳國誌,如果能查到他在電器廠和冶煉廠期間的破事更好。”
“你要具體證據?”
李正一點頭說是。
羅偉使勁吸溜一口,扔掉煙頭說:“李哥,這事兒可就有點難度,我擅長跟蹤,不擅長挖底。當然,不是說不能做,而是不好做,費時費力費錢。”
李正一說:“要多久?多少錢?”
羅偉搖頭說:“錢不好說,要根據調查碰到的情況才能確定。碰到簡單的,幾千萬把塊就能搞定;碰到難啃的骨頭,可能一兩萬都不見什麼效果。至於時間,因為你要調查的對象,都是陳年舊賬,地方也遠,要花費的時間比錢還難把握。”
李正一慢慢躺到靠背椅上,心裏思量著要不要停止查下去。這事兒結局明擺著,陳國誌和褚正善都沒有好結果,就連褚正清都被自己哥哥牽連,仕途就此止步。隻要自己能忍一時之氣,就可以海闊天空,沒必要現在費時費力去查。
當然,最主要的是現在錢不夠,隻能暫時先放放。不過調查可以先放,但其他方法,李正一卻打算先試試。
李正一雖然不想因為自己的原因鬧出人命,但如果能夠用證據把兩人送入監獄,他一點負擔都沒有,並且樂見其成。
所以李正一的打算是匿名檢舉,直接給市屬領導的要害部門投報檢舉信。陳國誌身在國有企業,嚴格來說也屬於體製內的人。隻要其中某一個部門或者其中某一個領導相信,本著肅清官場違紀違規的作風一查,以他本就不幹淨的底子,一查一個準。
至於檢舉信的內容,可就不太好寫,因為沒有實際證據,隻能憑著猜測把大概事情描述一遍,市領導信不信,就隻能聽天由命了。
李正一跟羅偉連夜跑到棚戶區一家小型電腦房熬了一宿,趕製出一份檢舉信,連著複印數份。然後讓羅偉跑腿,算準日子投遞,讓幾份檢舉信能同時達到幾個要害部門。
羅偉投遞完檢舉信後,李正一沒讓他回去,問羅偉想清楚沒有,是在這邊發展還是回莫公鄉。這段日子嚐到甜頭的羅偉回去的意願不怎麼強烈,答應李正一說,暫時在這邊混。
其實李正一並不打算讓羅偉回去,如果羅偉說要回去,他也會找其他方法把羅偉暫時捆綁在這邊。
原因有兩方麵。
一方麵是因為李正一沒把握投遞的檢舉信到底有多大威力,能不能撬動市領導的神經。畢竟檢舉信的內容,無外乎各種邏輯性猜測,洋洋灑灑幾千言,說得看似有理,但實際上無憑無據。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李正一真的掌握著真憑實據,那就不叫檢舉,而是舉報。檢舉隻是風聞,舉報那叫揭發。
另一方麵,李正一希望羅偉發揮跟蹤的特長,讓他去監視陳項明和褚飛,如果有什麼危險的舉動,可以提前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