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隻能放一隻風箏
交女朋友就像放風箏。
當風箏拿在手上,你希望別人以羨慕的眼光看你的風箏。當然,你也偶爾會偷偷地瞄一下別人的風箏;當風箏放上天空,你希望它飛得越高越好;但是,卻不能斷線,你希望它隨時在你的掌握之中。而且,當你有所動作,它也得有所反應才行。更重要的,你要它靠近你……突然,在你的視界中,飛來了另一隻風箏。突然,讓你有了再放另一隻風箏的欲望。
你把原來的風箏交到了左手。喔!可不能亂丟,萬一飛走了怎麼辦?然後,用盡了一切方法你拿到了你想要的另一隻風箏。現在,你有了兩隻風箏。一隻在左手,原來的。一隻在右手,新的。你想盡辦法,運用你高明巧妙的手腕操縱這兩隻風箏。喔!老天,可不能讓這兩隻風箏纏在一起啊……連稍稍靠近一點都很危險,一高一低,一近一遠,一左一右,一前一後。怎樣都可以,就是不能碰在一起。可是,萬一有點不幸,老天刮風了,風箏靠近了。左手,右手,右手,左手。左放右抓,右抓左放。就是不能狠到兩手都抓,傻到兩手都放。你想,該下個最後的抉擇了。因為,兩手都抓的結果,你一定會被失控的風箏線纏住。兩手都放的下場,你會失去所有的風箏。但無論如何,往後你就是沒有風箏可放就對了。於是,你想,總得留下一隻吧……於是,到頭來,你還是隻有一隻風箏可放。你還是一樣在放風箏的當兒繼續地看到別人的風箏。繼續地有那麼一點點的想法。真想再多放一隻風箏,隻不過,在想的當兒,你心裏會有那麼一點點擔心。
擔心上回放掉的風箏,會不會又一陣風吹來,來纏上你現在的風箏。扯斷,然後一同飛走;或者,直接掉落地麵;直接撞上你的腦袋。好孩子一次隻放一隻風箏……大道理:喜歡就不要同時也不要被同時,不喜歡就不要拖著線不剪斷,所以一次隻放一隻風箏。也不願觀望別人的風箏,斷了的線是收不回來的,握緊手中所握的線,才是最好的。不是嗎?希望它(她,他)能飛得更高更好!
9.愛與不愛
晴是我的一個女朋友。她戀愛時,很少有快樂的時光。每次坐在一起聊天,她就會向我抱怨自己的男友是一個不懂一點浪漫的木頭。她經常忍不住發生質疑:他對我的愛,到底在哪裏。後來她遇見了一位把口哨吹得很響亮,情話說得很動聽的男孩。他們在一次周末舞會上相識。沒有男伴的女友一個人坐在角落裏充當壁花,神情有些尷尬。
這時,他出現了。一雙黑亮得幾乎深邃的眼睛看著她,伸出手邀請她跳第一支舞曲。他的熱情和風度容不得她有半點的抗拒。“你知道嗎?他當時的樣子真是瀟灑極了。是我夢中白馬王子的形象。”
“他會在春天的夜晚,爬過幾米高的圍牆為我偷來隔壁花園裏的玫瑰花。周末時,請我出去吃大餐,跑幾條街,買回那件被我相中的棉布長裙。他……“那你的現任男朋友怎麼辦?”她還想說下去,我卻忙不迭地用話打斷。
那次談話,我們不歡而散。我見過她的男友,是一個非常憨厚誠懇的男人。
憑一個女孩敏銳的直覺,這樣的男人是值得托付終身的。我不想看到自己的女友為了幾朵玫瑰而放棄整個春天。或者隻因為一場動人的舞會而任意放逐手心裏已經把握住的幸福。再見她,已是一年之後的春天,陽光明媚。她是來給我送喜帖的。
沒敢問她,新郎是誰,因為不想聽見那個預知的結果從她口中說出來,破壞了這個春日午後和諧美好的氣氛。
但最後告別之前,還是忍不住問了他:“他怎麼辦?”
“木頭?”女友眸子裏盛滿了笑意,仿佛是早已猜到我會這麼問似的。
“嗯。”我竊竊地應答,還是掩飾不住語氣裏的一絲擔心。“他就是我明天嫁的那個人。”答案的確出乎我的意料。“那是去年冬天的事兒了。”
晴喝了一口杯中的綠茶,晶瑩的玻璃杯中綠色的茶葉被輕輕蕩起,然後又慢慢沉入杯底。
她開始給我講他們的故事:
那段時間我一直在考慮怎麼和他提出分手。好幾次,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一看到他眼中真誠關切的目光我就不忍心打擊他。
因為每天和當時的那個他出去約會,都會玩得很晚。在到達我的住所前一定會經過他的房間。那天我回去時,已經很晚了,天正在下雪。快入冬了,天氣非常寒冷。
我裹緊大衣,走過他屋前時,發現門是虛掩著的。平日裏匆忙來去都沒有注意什麼,隻是那天真的已經很晚了。別人的房間門都是緊閉著,漆黑一片的。
隻有他的房間,透過虛掩的門縫還投射出些許溫暖的燈光,照亮了我腳下的路。一段本來漆黑孤獨的路,因為有了一些微弱燭光的照耀而變得格外溫馨。於是,寒冷被驅散了。
而且我可以猜到的是,每次他都是這麼等我回來的。
到看著我平安回來,才肯放心熄燈睡下。剛才就在我回眸的一瞬間,他才慌忙把門掩上了。而我和別人的每次約會,他都是這麼無聲地等我回來的。
第二天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個男孩提出分手。他很難以置信地看著我,不發一言。
但我很堅定,告訴他,我已經找到一輩子要愛的那個人。
溫暖的陽光穿過茂密的綠葉照進來,晴的眼角閃動著幸福的淚花。
大道理:什麼是愛?什麼是不愛?愛與不愛,真的隻差一字而已,可需要我們費盡心思去體會。
10.沒有人在原處等你
那是很久以前。
學生時代的舞會上,邀我共舞的是一個不相識的男生。我當時可能正巧站在他旁邊。當舞曲響起的時候,他就順便把我擁進了舞池。
我感到了與他共舞的快樂。我們跳得十分和諧,仿佛有一種與生俱來的默契。他舞藝很高,動作嫻熟且有靈感,對舞曲有細致入微的體驗。我緊跟著他的感覺,順從他的指揮,共同用心和身體把樂曲每一個停頓轉折都表達得淋漓盡致。
一曲下來,我們點頭致意,表示對對方的感謝。接下來的時間,我都被熟識的男生請走了,跳來跳去,慢慢地就全無了興致,因為我再也找不到與他共舞時那種細膩的感覺。於是開始用眼睛滿場地找他。在燈光雪亮的舞池中央,他正與別的女生翩翩起舞。他目不斜視,神情專注,此時此刻除了跳舞,一切都不存在。
我不再接受別人的邀請,隻站在一旁,眼睛不再離開他。他與每個人都跳得那麼專心,把每個音符都處理得恰到好處,即使是站在遠處的我,也再一次感到了一種心的默契,舞的默契。我默默地希望他再來邀請我,但直到終場,他再未走到我麵前。
這件事使我好多日子都感到若有所失。
又過了好些年,我愛上了一個男人,那時自己是個傻裏傻氣的女人,不知道愛情是一種心靈的默契,隻是愚蠢地相信了那些害人的書本裏的胡言亂語,說愛情是這樣,愛情是那樣。比較來比較去,自己既沒有像書中的女主人公一樣,把自己弄得人模鬼樣,形銷骨立,他也未曾如書中的男主角,海誓山盟,肝腦塗地。兩人隻是平平常常、快快樂樂地相戀。然而,為了能夠遭遇書中所描述的轟轟烈烈、驚天動地的激情,我咬著牙、忍著淚和男友分了手。
折騰了一大圈,遇到了形形色色的男人,書中的愛情故事始終也沒有在我身上發生。年複一年,我變得漠然、煩躁、悲觀,不再是同他在一起時那個快快樂樂的我,當我決定再去找他的時候,他的妻子已經為他生了一個天仙般的女兒。
大道理:其實愛情就是兩人默契相守的快樂,而當你明白的時候,你卻可能已經失去了。生活就是這樣,沒有人在原處等你,所以絕不要輕率地放棄。如果已經離開,那麼就不必回頭。
11.飛來的“鏽球”
幾年前的一個周末,我與朋友到北京一家保齡球館打保齡,一局沒打完,一場事故卻發生了。
相鄰球道的一位小姐也許是第一次玩這要力氣、講技巧的運動,她提起一個10磅的球,碎跑幾步,朝瓶奮力擲去。哪知她毫無縛雞之力的纖纖細指沒把球抓穩,球沒朝目標飛去,卻聽“哎喲”一聲尖叫在旁邊響起,突驚左右。她側頭一看,才知道球重重地砸在了我朋友的左腳上。朋友雙手緊握傷處,疼得嗷嗷直叫。我們頓時擁上去,發現朋友的腳背立馬腫了起來。替他脫掉球鞋,血已浸透了襪子,見他左腳大拇指的指甲蓋已經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