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HE番外-幻夜明(1 / 3)

01

夏蟲鳴蓮葉,星光搖細雨。

輾轉複反側,心中多旖思。

折花含甘露,披衣踏月來。

今有夜明珠,贈君一抔否?

千尋躺在病床上,指尖輕觸著紙頁,黑發襯在白色的靠枕上,淡色的唇含笑輕輕念著句子,想起了許多年前的往事。那真的是許多許多年前了,作為大臣家的女公子蘭時,友人又氣又羞地給自己看剛收到的情書。真可愛啊。無論是那樣的心情,還是那樣的年月。怎麼最近,想起往事特別多呢?

“千尋姐!”同她關係不錯的年輕護士走了過來,玫瑰色的麵龐青春洋溢,正了正她的枕頭,壓低了聲音,“不要太費神,看一會兒就好啦!今天中午的飯還沒定,還是先生送過來麼?”

“嗯。他剛給我發了短信,會帶我喜歡的那家定食過來,”千尋回了神,在對方偷著懶賴在自己身邊不走,露出了豔羨的饞蟲表情巴望著她時,低聲道,“遠子,護士長在看著你……”

“咿——討厭!千尋姐嚇我!”遠子小護士氣得臉鼓鼓的,“我不管,怎麼說那家的天婦羅也要分我兩口,醫院的菜快吃吐了!”

千尋笑了起來,笑得嗆了口氣,咳個不停;遠子有些慌,頂著這會兒真過來瞪她的護士長的目光,忙過來給她拍背順氣,自己吐了吐舌,知道闖了禍:千尋心髒不太好。

人說過了二十五歲,身體就開始走下坡路,到了三十就再不能強熬,這話一點不假。少時嚐遍千帆,大些便像個成人應有的樣子,事業平穩,孩子懂事,親友和睦,家宅安寧,這大概是作為一個普通人而言,所能達到的幸福的極致了吧?……啊,唯獨缺了身體康健。未過三十歲前,她是連大病都不會生的人,這一次的項目做完,卻真的病來如山倒了。

忍足受驚不淺。在她麵前沒多說什麼,隻讓家政工另包了食物的采購,自己有空就給女兒輔導功課,叫她安心養身體。

“你太拚了。”男人昨晚抽空打電話給妻子時,話裏不免帶了責怪,“說了不聽。出院之後知道不要太逞強了吧?”

“是是,忍足大人,小的知錯。小百睡了嗎?”當時她是這麼回答的吧,岔開了話題。然後做丈夫的喪氣起來,同她說他這個爸爸老受小百欺負,孩子不聽他話,還要他聽自己話,作威作福如同山大王。他好不容易才把那小鬼頭哄睡著,小東西之前吵著要和媽媽睡呢。

“我說,千尋,說好了年底一家三口要出去旅行的,小百期待得不得了,我們的檔期都排出來了。你……明年,十周年,二十周年,說好了,誰都不能缺席啊。”

忍足未竟的話語言猶在耳。千尋雙眸迷茫片刻,又窩心又痛,想要歎氣,卻歎不出。

他哄她呢。沒有人比她自己更清楚她的身體到底是怎麼回事了。

這不是醫藥能治好的病,隻是身體的自然衰退而已。她的心髒並不是一開始就有缺失的,熬兩天夜趕項目也不會讓她昏迷得人事不知,險些沒了呼吸——不過是透支的時間和靈力,都誠實地反饋在了這具凡胎*上而已。

啊,是的。

即便當初那事了結後,她回來這年代時仍是孩子模樣,但向天白借幾十年這種事,怎麼可能發生?多出來的時間騙不過凡人的身體,更何況她這些年防著那個人對家人下手,其實也早已超過負荷了。

已經很幸福了。所以足夠了。

出院之後帶著小百,去見一次白君吧。

02

小百全名忍足百香,是她和忍足的獨生女,今年四歲。

悠子說這孩子長得和自己女兒小時候特別像,這麼誇讚的時候特別驕傲,因為千尋很小的時候僅是清秀,長開了便很耐看,正如她這升格當了外祖母的,小時候也這樣,現今倒是還常被誇讚是個美人呢。

不過性格是不太像的。小百是個有點任性的小女孩,總希望爸爸媽媽時刻把目光投在自己身上——早些時候千尋和忍足都忙,因此這孩子格外黏人,而自己也心懷愧疚——因為當她真忙得沒辦法的時候,這孩子隻會扁著嘴嘴裏含著淚光看她,自己鑽兒童房裏乖乖拚積木,拚一會兒把它推倒了,吧嗒吧嗒直掉淚,有時會尖叫兩聲,但情知沒用便會乖乖聽話。她和忍足對此毫無辦法,也知道這樣不好,但隻能把孩子托付給雙方老人中有時間的那方帶一會兒。老人帶的孩子,多少會因為兩代人教育觀念衝突有些任性。

“媽媽,我們這是要去哪兒?”小小軟軟的女孩聲音很亮,有種別樣的氣概,“不帶爸爸?”

“爸爸在做手術,忙不過來。”千尋捏緊了手裏這小小的女孩子,眼神溫柔地看著這個自己為她舍棄了穿高跟鞋樂趣的小家夥,“帶你去看漂亮的大哥哥大姐姐呀。”

“晴海阿姨那裏麼?”小百揉臉,“不要啦,全是付喪神式神,好脆弱的,都看膩了。”

看,還嫌棄上了。“不是。這次是一位貨真價實的神明大人……”千尋啼笑皆非,順著早已和十多年截然不同的街道往前看去,“你得叫他琥珀川大人……”

“不要!太長不叫,”小百不樂意,小嘴扁得老高,“叫小虎好了。嗯嗯。”

這名字!千尋忍不住笑出了聲:三下五除二就抹掉了大半讀音,倒是比湯婆婆還吝嗇了,連兩個音節都不給留。“不行。你比他小許多呀。”

小姑娘跳了起來:“就要——”

“千尋小姐?好久不見……這是你女兒?都這麼大了。”女人的聲音在背後響起,略帶驚疑。千尋回頭看,見是重華。她手裏挎著菜籃,一身主婦打扮,當年漂亮的長發剪短了,堪堪及耳,倒是看著更漂亮了些……但也有點顯老了。這位最後守著白君的巫女,早在好幾年前就不再穿巫女的衣服了。不過她丈夫是個喜愛民俗的人,四處奔走向政府提了建議,把養她長大的神社好好修葺了,那裏也成了個旅遊景點。

“重華,好久不見。這是我女兒百香。……小百?聽話。媽媽說過,大家都喜歡有禮貌的好孩子吧?”千尋感到衣袖一重,轉頭去看躲到了自己身後的小家夥。

小百不情不願叫了人,死活不願多看重華一眼,就像看多了會被咬屁股一樣。

重華就笑著拿草餅哄她,小百直往後躲,連碰都不願,千尋拍她腦袋,小姑娘急了,抓著媽媽的衣服嚷嚷了起來:“我不要吃!不吃不吃!”

千尋忙向重華道歉,小姑娘為此還生了她氣,覺得明明沒錯,為什麼要這樣?

“沒事沒事!”重華擺擺手,有點尷尬地道,“你們這是要去神社裏麼?千尋小姐要是實在覺得不好意思的話,正好,幫我把這個捎給琥珀川大人吧。”她從籃子裏頭拎出一個紅漆木食盒,拿布包好,係了個便於攜帶的結,遞到千尋手上,“你們倆很久沒見了吧?今天我就不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