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第二天,林暮年上完了早上八點到十點的課,跟林莉莉說了一聲就回宿舍帶著麗薩一起出門了,因為再有兩天麗薩就該走了,林暮年其實也挺舍不得的,所以出去玩的時候也就順著麗薩了,兩個人先是跑到了照相館花了十塊錢的押金租了一台照相機,之後去拍了幾張照片,才去買的東西,b市是有一家很有名氣的綢緞莊的,兩個人就是去的那裏,雖然可能價格比較高,不過質量確實很不錯,除了麗薩自己買了好幾種料子,林暮年自己也買了好幾樣不錯的料子,花了小一百,之後又去櫃台那邊買了兩瓶茅台,最後才帶著麗薩去逛琉璃廠,買了幾件小號的瓷器,最後林暮年還選了一件很漂亮的和田玉的如意的掛件,隻有巴掌大小,花了林暮年三十塊錢,林暮年看得出來這應該是清末民初的時候作品,雕工很精巧,應該是不錯的東西,這是她送給麗薩的臨別贈禮。
麗薩雖然不怎麼喜歡玉石的,不過她也知道這是自己朋友的一片心意,所以很高興的收下了,在z國這麼久,她也學會了一些z國的為人處世的方法。
因為今天陪著麗薩逛了小半天,所以林暮年把麗薩送回學校之後就趕著去了周颯家。
“小黑,抱歉,幾天有些事兒,餓了吧,我這就給你做吃的去。”林暮年緊趕著進了廚房給小黑做了晚餐,然後才進了書房給周颯打電話。
“喂,暮年嗎?”周颯接了電話,連忙問道,他今天中午給家裏那邊打了好幾個電話結果沒人接,心裏擔心壞了。
“周颯,抱歉,幾天和麗薩約著出門了,所以過來的晚了。”林暮年語含歉疚的說道。
“沒關係,你沒事兒就好。”周颯說道:“對了,我給你買了個大哥大,這兩天就寄給你,你注意接收。”周颯溫聲說道,但其實卻是不容拒絕。大哥大是他中午沒聯係到暮年之後才去買的,反正隻要幾千塊而已,他又不是負擔不起。能夠隨時聯係到暮年比什麼都強。
“誒?不用的,那東西那麼貴。”林暮年連忙拒絕,大哥大的價格她可是知道,最便宜的也給兩三千,貴的就更不少說了,給上萬,而且最貴的還不是大哥大的錢,而是通訊的費用,比起固定電話,大哥大絕對是奢侈品那一列的。
就算她現在手裏有些閑錢,但是也絕對沒想過要去買個大哥大來用,說句實話,大哥大與其說是通訊工具還不如說是一種顯示身份的奢侈品。
“我已經買好了,電話費我會負責的,你帶著在身上,我也能放心些。”周颯溫和的說道,雖然自打股市開市,他的錢大部分都被投了進去,但是買兩部大哥大的錢還是有的。
林暮年簡直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周颯,我知道幾天沒有給你電話讓你擔心了,但是那部大哥大我不會接受的,也請你考慮一下我的立場。”說完林暮年掛了電話。
被掛斷了電話,周颯揉了揉有些發脹的額頭,歎了口氣,其實暮年說的沒錯,他大概是被錢給衝昏了頭腦了。大盤一開盤,他就入手了大量的股票,短短的一天,他的本金就翻了兩倍,本身本金就多,兩倍,那就是上百萬了,大概是錢多的燒了腦子了,才會這麼不理智。